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的赔偿问题
二者的差异
区别
工伤保险赔偿纠纷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1、请求权不同
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
工伤职工向第三人提起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2、请求权来源不同
基于劳动者因发生工伤事故获得的一种社会保险利益
基于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致害而取得
3、归责原则不同
无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原则和过失相抵原则、损失填平原则
4、权利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性质
私法赔偿性质
二者重复赔偿的项目:同一项目就高原则
序号
工伤保险赔偿纠纷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①
原工资福利待遇
误工费
②
医疗费
医疗费
③
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和生活护理费
护理费
④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⑤
交通费
交通费
⑥
外省市就医食宿费
外省市就医食宿费和伙食费
⑦
康复治疗费
康复费、康复护理费、适当的整容费、后续治疗费等
⑧
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⑨
供养亲属抚恤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⑩
丧葬补助金
丧葬费
兼得项目对照表
序号
工伤保险赔偿纠纷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①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残疾赔偿金
②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死亡赔偿金
专属项目对照表
序号
工伤保险赔偿纠纷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①
伤残津贴
营养费
②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精神抚慰金
③
陪护人员住宿费
伙食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第七项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司法实践中,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且非己方主要责任的,此时受伤职工既可以此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可以机动车交通事故之财产及人身损害提起赔偿之诉。那么此时受伤职工到底应该如何正当维权以顺利获得赔偿?
事实上,职工人身权受到第三人机动车事故侵害的,同时又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如职工分别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及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仲裁的,对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和不服工伤保险赔偿仲裁裁決提出的请求,法院应分别依法作出判決。
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履行了相应赔偿义务后,可就职工已实际获得的赔偿部分取得追偿权。此外,法院应在判决书中明确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享有的追偿权和侵权损害赔偿或工伤保险赔偿各重复赔偿项目的具体数额。
在职工或职工家属到底能因此获得何种赔偿?
特别整理了工伤保险赔偿纠纷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差异,且罗列了此二者竞合时重复赔偿的项目、兼得项目及专属项目对照表。
大家可以逐一据实参考,但重要事情说三遍。
重复赔偿的十个项目按照二者各自的计算标准,按就高原则以赔付金额更高的标准支付赔偿。
具体计算公式参考《浙江省交通事故和工伤处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