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排除性条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与工伤认定有几个特殊情况不能算在其中!首先,事情要是发生在上班期间或者公司以外的地方的话,就很难去认定为工伤。
其次,你得证明那时候你不是在进行正常的工作事务中出事的。
再来,如果是因为你自己故意搞出来的意外或者是你自己伤害了自己,这种情况下,也是不可以算作工伤的。
最后,如果事故牵扯到了一些违法犯罪行为,那就更不能算了,得先处理违法犯罪那些事儿。
当然咯,如果你是因为喝酒开车,没有驾驶证之类的严重违法行为才引发的事故,那就更加别想申请认定工伤了。
总之,这些排除性的规定,都是为了保证工伤认定的公平合理。
二、哪些交通事故需追究刑事责任
当交通事故涉及到相当严重的违规操作或者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时,通常都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比如说,由于酒后驾车或者毒品对驾驶能力的干扰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再比如,因为肇事者选择逃跑而导致他人不幸身亡的交通事故;还有就是那些导致多人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很有可能会受到刑事起诉并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三、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个操作其实就是在我们处理涉及交通事故的刑罚问题时,还需要同步处理由于这起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坏问题,发起对于这些损失的经济索赔诉讼。
整个过程大概会分为几个阶段,比如先开始刑事诉讼部分,然后再提出民事赔偿诉求,接着由法院来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等等。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受害者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就有权利去发起这样的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分子为他们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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