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算小产权吗,安置房车位有产权证吗

房产纠纷 编辑:顾怡

一、安置房算小产权吗

安置房可不属于我们常说的那种小产权房!这种房子的所有权、使用权等等都是合法有效的,你不必担心会有什么所有权上的问题。

根据咱们中国的《民法典》规定,只要依法办理了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这些事情后,再进行登记,那这个效力就跑不了;反之呢,如果没登记啥的,那就别谈效果。

而且,国家对于不动产是有个统一登记制度的喔。

二、安置房车位有产权证吗

车位这个东西呢,得看你是不是买的那种带产权证书的,这种叫产权车位。

它们的产权一般都归开发商管,所以开发商就有权把这些车位卖掉!然后业主买到这种车位以后,只要按照规定去办产权证就行了。

反过来,如果只是租用车位的话,那可就完全没有什么产权证书咯。

没有产权证书就意味着这个车位只有使用权利,开发商可没权利随便售卖,即使你买了这个车位,也是只能享受到这一段时间的使用权而已。

三、夫妻间房产产权转移,需要还清贷款吗

具体来讲的话,有两种情况需要考虑:首先是夫妻在婚后对房子进行转让,对于这种情况来说,我们得先把银行的贷款还清才行,否则银行可能不会给咱们办理相关手续。

另一种呢,就是夫妻离婚之后涉及到的房产转让问题,这个时候就不需要你先还清贷款了,你可以选择直接做个转按揭,也就是把原来的贷款人换成新的贷款人,这样就可以顺利完成房产转让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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