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怎么维权才有法律效力2025,拆迁怎样维权才有效

房产纠纷 编辑:吴梓

一、拆迁怎么维权才有法律效力2025,拆迁怎么维权才有法律效力

被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二、拆迁怎样维权才有效

拆迁的有效维权如下:当事人可以请求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进行第一步协调,经协调双方未达成合意的可以进一步由批准拆迁行为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一、农村拆迁补偿纠纷案件起诉有效吗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二、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办

房屋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具体来说如下:(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之日内向法院起诉。(三)单位分配公房使用权,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当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三、房屋纠纷找哪个部门

先由有关部门裁决,再由法院受理和拆迁有关的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公民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必须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须以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应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法律分析: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当事人,通常情况下在短时间内也不能和拆迁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但政府规划的拆迁期限并不可能无限延长,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四、拆迁维权有法律效力吗,还会被威胁吗

一、拆迁维权有效吗

有用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征地拆迁案件是属于行政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是政府部门,另一方为普通公民。这样就产生了许多问题,例如在征收补偿维权中,最重要的是能够需找到征收方存在的违法行为,以此作为突破点。但是由于被征收人往往法律意识淡薄,而且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知识较为艰深、晦涩,被征收人一般都对征收补偿相关的法律知识知之甚少,甚至可能会存在错误的想法。

因此是无法利用专业知识、技能来查找征收方的违法点,也就很难维权成功。此外,维权的过程是普通民众与政府互相较量的过程,由于“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一般的公民都不自觉地会对政府产生天然的畏惧心理,担心会得罪政府对自己生活产生影响,也就会从某一方面影响维权的效果。

其次,征地拆迁维权案件是非常复杂的。俗话说,小病小医,某些简单的纠纷在不请专业律师帮助的情况下,利用自己学习的基础法律知识也是可以顺利解决的,例如公民之间的借款纠纷等。

但是,正如上文所述,征地拆迁纠纷存在于政府和普通公民之间,涉及问题、事项众多,仅仅依靠基础法律知识是无法解决的。一般都需要一整套、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来有方案、有步骤地完成。普通的律师如果缺乏征地拆迁办案经验,自己都很难操作此类案件,更何况是普通的老百姓。

同时,征地拆迁案件是涉及土地、房屋等财产的,因此一般都数额较大,如果处理不好,最终没能成功维权将会给被征收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甚至会失去正常生存、生活的基础。所以尽管请律师确实需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但是如果律师的存在能够使得被证人成功维权,例如拿到应得的五百万补偿款,那么支付的律师费也将是值得的。

此外,寻求律师帮助最重要的原因是专业律师都拥有丰富的经验,他们精通包括实体法、程序法在内的法律法规,具有对案件进行分析、调查的能力。同时专业律师有着精湛的谈判技巧,能够利用自己的人脉、经验,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

并有能力根据具体案件,对有利于委托人的证据材料加以组织,并以逻辑严密完整的样式进行说明、辩论来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特别是专业从事征地拆迁案件的律师,由于专注于此项工作,将会在征地拆迁维权案件中发挥巨大作用。

因此,在征地拆迁维权案件中,需要摆正心态,认清律师的作用,寻找专业律师的帮助是必要的。在经济能力范围内,请律师介入将会极大地推进您的维权进程。如果盲目相信自己,极有可能得不偿失,不仅浪费了宝贵的维权时间,还无法得到应得的补偿。

二、会不会被威胁

有可能会被威胁,但被威胁了照样可以维权。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收集证据(录音、录像、无亲属关系证人等)并及时报警,让警察来帮助处理。保护公民人身安全是公安机关的职责。

五、拆迁怎样维权才算有效

拆迁维权主要针对补偿不合理的情况,被征收人对拆迁安置不满意觉得补偿不合理,最好的维权方式就是通过法律途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第14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19条规定,房屋评估后,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不仅仅这些法律规定,还有很多方式方法去解决补偿不合理的问题,被征收人遇到这样的问题最好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最佳时机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法律咨询:

网友: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流程有哪些?

律师:1、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2、属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3、跨区、县建设工程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国土房管局在审查房屋拆迁申请时,设计拆迁中央国家机关、军队所有房屋时,应当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5、区、县国土房管局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六、拆迁打官司能提高补偿吗

法律分析:一般是不可以的, 拆迁补偿协议 是具有可诉性的,但可诉并不代表法院会支持原告的主张,如果拆迁补偿协议是依法成立的,签订后就不能提高补偿,如果协议无效的,才有可能提高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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