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证据目录清单2025,车辆交通事故证据目录

交通事故 编辑:滕军

一、交通事故证据目录清单2025,交通事故证据目录清单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证据目录清单,包括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车辆投保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等证据,以及司法鉴定意见书、劳动合同和交通票据等。这些证据将用于证明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责任划分以及原告受伤后的治疗和经济损失情况。

二、车辆交通事故证据目录

交通事故的证据目录清单包括以下内容:

1、原告的身份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

2、被扶养人身份信息;

3、被告的身份信息;

4、驾驶证、行驶证;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意见书;

7、住院病例、医药费票据等。

一、发生交通事故要注意准备的材料是什么?

1、身份证、户口本、交通事故认定书;

2、医疗费发票、病历资料、出院小结(注:医嘱尽量写上“建休6个月,加强营养,专人护理”)、死亡证明、伤残鉴定书、有关被扶养人身份证件和户口本、当地居/村委会出具的需要扶养证明;

3、整理车辆及其保险公司的资料,如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

4、误工证明、事故发生前一年的工资表、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差旅费发票、鉴定费发票;

6、农村户口转城镇标准赔偿的,需要提供:

(1)一年以上在城镇工作证明(同第四项);

(2)合法的暂住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提供《耕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农村居民证明》。

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下述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有效证明和材料:

(一)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等;

(二)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火灾责任认定书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或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三)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第三者财产损失修理发票或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款收据;

(四)涉及第三者人身伤亡的,还应提供:

1、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

2、住院病例及诊断证明;

3、转院、出院证明;

4、伤者及护理人员收入证明;

5、伤者伤残鉴定书;

6、伤、亡者被抚养人状况证明原件;

7、残疾用具证明及票据;

8、死者死亡证明、销户证明、尸检证明、火化证明;

9、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三、交通事故去保险公司索赔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进行保险索赔时需要的材料:

1、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等;

2、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火灾责任认定书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或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3、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第三者财产损失修理发票或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款收据;

4、涉及第三者人身伤亡的,还应提供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住院病例及诊断证明;转院、出院证明;伤者及护理人员收入证明;伤者伤残鉴定书;伤、亡者被抚养人状况证明原件;残疾用具证明及票据;死者死亡证明、销户证明、尸检证明、火化证明;交通费、住宿费票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交通事故证据

法律分析:1.物证。物证是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如交通事故中的当事车辆,在车辆上的撞击痕迹,道路上的制动拖印以及划痕等,都是物证。

2.书证。书证是指能够证明交通事故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的。如驾驶员的驾驶证、提货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关信件等都属于书证。

3.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亲眼目睹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就自己所知道的有关情况向公安机关所作的陈述。

4.当事人陈述。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包括驾驶人员、受伤人员和其他有关当事人。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叙说自己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经过或者申辩自己有无责任及为自己辩护等。

5.鉴定结论。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交通事故中某些专门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意见。

6.勘验检查笔录。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车辆、人员等进行检查后所制作的各种记录。

7.视听资料。可用来证明交通事故事实的录音、录像、磁盘等视听(音像)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四、交通事故证据清单和证据目录

法律分析:第一、提起诉讼的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第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第三、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应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第四、误工日期证明、误工费证据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5、还需开具

第五、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第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

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一般为住院病历)

2、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中的合理部分的单据。、

3、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医生的诊断证明书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五、交通事故证据目录怎么写

交通事故的证据目录清单包括以下内容:

1、原告的身份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

2、被扶养人身份信息;

3、被告的身份信息;

4、驾驶证、行驶证;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意见书;

7、住院病例、医药费票据等。

一、交通事故起诉状样式有限制吗

交通事故的起诉状样式没有限制,交通事故起诉状应按以下顺序来写:

1、标题为民事起诉状或起诉状均可;

2、开头应当写明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实际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应当明确具体;

4、事实与理由;

5、证据及证据来源,可以单列为证据清单;

6、结尾写致人民法院,然后签字写明起诉日期。

如果原告起诉时没有被告方的基本信息,可通过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复印事故责任人的相关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及行驶证等。事故责任人有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的,原告应在交警部门复印其保险单并将保险公司也列为被告。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查询后直接打印出来证明其身份。证据和证据来源可不列入起诉状中,而单列为证据清单,在清单中注明证据来源、证明目的即可。

二、出车祸保险公司赔了不够,当事人不愿赔付

1、属于交通事故纠纷;

2、准备起诉书、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保险公司工商登记信息、肇事司机身份信息及有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及肇事司机赔偿;

3、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准备证据材料通常包括:医疗票据、住院病案、护理证明、误工证明、住院产生合理交通食宿生活方面费用票据,如果造成残疾需要申请伤残鉴定,死亡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死者是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书面证明材料、被扶养人具体信息等信息。

三、打交通事故官司前需准备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诉讼案中,事故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减少收入证明;

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⑥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⑦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4、如委托代理人的,需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六、交通事故所需证据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所需证据材料如下:

1、证明诉讼主体材料:身份证(原、被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保单、公司的工商档案;

2、证明交通事故事实材料:交通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意见书和其他交通事故鉴定书;

3、证明赔偿项目金额材料:医疗费发票、病史病历、误工工资证明、护理误工证明、经常居住地证明、交通费发票、鉴定费发票、律师费发票、出院小结、调查取证发票等。

一、出了交通事故怎么要求赔偿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作为受害者,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固定相关证据,同时马上报警,等警察来后将事情的详细经过跟交警讲清楚,这样有利于交警作出正确的事故责任认定,事故责任的认定对今后的索赔至关重要。并在48小时内通知好保险公司,将事故中的所有的损失让保险公司确定好,以便于今后向法院索赔时不会漏判。

(二)认真对待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虽然理论上法院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判决的证据,不直接作为划分责任的依据,但由于交警所往往代表的是权威机构,其作出的责任划分在大多数判决书会直接引用,所以,当你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结论不服时,应该马上聘请法律专业人士为你在复议期限内(3天)提起复议申请,避免在今后诉讼处于一种不利的状态。

(三)选择合适时机做好伤残等级鉴定。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申请进行伤残评定。

(四)根据情形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主要有以下三种解决方案。

1、和解:双方就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我建议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

2、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交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对于不构成成伤残等级的交通事故案件或财产损失已经被双方保险公司定损理赔的,我建议当事人可以选择在交警的调解下解决。

3、诉讼: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对于一些重大交通事故包括已经构成伤残的交通事故、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选择诉讼的方式更有利于受害者最大限度的维护合法权益并从根本上解决交通事故中的问题,比方说以上二种方案中一般都不会赔偿精神损失费、同时不具有国家强制执行力。

二、交通事故索赔的注意事项

发生交通事故索赔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出了交通事故,大家的往往注意的是人身伤害,但身上一些贵重的物品的损坏却会被忽视,在事故发生时,一定要让交警记录下来身上哪些东西损坏不能用了,比方说手机、手表、首饰等,方便索赔。

2、当交警在调查事实的时候,你应该要勇于讲出对自己有利的一些事实情况,有些受害者认为交警会自己勘察清楚的,所以自己就什么都不做,这是误解,有些事实交警也是容易忽视的,跟交警讲了才会引起重视。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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