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改革是什么时候,驾考改革前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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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改革是真的吗?
人民网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乔雪峰)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教学大纲》提出,要充分考虑学员个性化需求,分类施策、精准施教,避免重复培训,精简考核环节,不增加学员学车成本和驾培机构负担。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汽车技术进步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学车学驾需求日益多元,特别是机动车驾驶考试新增准驾车型、调整考试项目,以及普通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2016年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6〕128号)已不适应驾驶培训形势要求,机动车驾驶培训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式等均需进行相应调整优化。
据该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共修订了五项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涉及安全驾驶能力培训的基础内容。完善高速公路通行规则常识、增加汽车辅助驾驶功能安全使用常识和新能源汽车技术及使用常识,满足安全驾驶实际需求;增加防范隧道事故、次生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形驾驶应急处置培训内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汲取近年来事故教训,增加不同行驶状态、典型道路环境等的防御性驾驶方法,强化驾驶员安全文明意识培养。
二是加强培训与考试制度的内容衔接。明确了C6车型培训内容、学时要求和教学培训项目;依据C2、C5车型考试项目调整,相应减少培训学时,保留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培训项目,满足相应场景实际驾驶需求;针对部分车型取消的考试项目,相应调整了教学培训要求。
三是优化调整部分车型培训学时基本要求。针对初学和增驾学员差异化培训需求,对于增加C1、C2、C3、C4、D、E、F车型以及变更C5车型培训的,明确各省份可适当调整理论培训要求;考虑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培训实际需要和培训沿革,未降低其培训要求;明确各省份可结合当地考试实际情况增加培训内容,并相应调整学时。
四是规范培训教学重点环节的服务要求。优化结业考核流程和组织方式,明确各部分考核合格后即可准予结业;考虑到“夜间驾驶”“恶劣条件下的驾驶”“山区道路驾驶”“高速公路驾驶”等部分特殊场景培训教学实际需求,将驾驶模拟设备教学学时调整为不超过6学时。
五是落实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部署。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6号)部署,将普通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相关考试培训内容融入相应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方便学员一次报名、一次培训。
谈到为何要修订《教学大纲》时,该负责人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一是坚持安全底线。深刻汲取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聚焦强化素质教育、避免依考定培,进一步强化防御性驾驶、应急处置等培训要求,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
二是坚持便民惠民。充分考虑学员个性化需求,以及初学和增驾培训差异,分类施策、精准施教,适度调整部分增驾车型理论培训的学时要求,避免重复培训,精简考核环节,不增加学员学车成本和驾培机构负担。
三是坚持统筹衔接。既做好与相关法规政策的衔接,又对标道路交通法规调整、道路交通发展环境变化、机动车准驾车型调整、汽车新技术发展应用等新形势、新要求,统筹优化调整《教学大纲》相关内容。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动普通道路货运驾驶员职业素养与驾驶培训深度融合。积极利用虚拟现实、移动互联等新技术,稳妥有序推进教学模式创新,丰富教学场景设置,增强培训互动性、适配性和吸引力。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公安部组织指导各地开展政策宣贯,认真抓好大纲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实施。
来源: 人民网 原创稿
驾考改革科目二新增4项内容
来源:【黑龙江日报】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繁、办事慢等问题。哈市交通局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事项进行了深入调研,发现报名要件中的户口簿或居住证明这一小小要件给办事人带来了很大困扰,尤其是对一些非哈市户籍的驾驶员,往往因为没有居住证明而无法办理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不能在本市从业。
为此,哈市交通局从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等多方面进行论证,认为居民身份证完全可以核实办事人信息,且拟从业人员一般在哈尔滨本市有固定住所,可以稳定从业,仅凭户籍信息也不能加强行业管理,关键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行业监督,完善驾驶员资格管理。
哈市交通局按照新修订的《哈尔滨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要求,拟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考试提交材料中不再要求提供本市常住户口及居住证明。
目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报名要件从原来的5件减少到4件,办理时限从原来的1小时减少到20分钟,预计全年将使近10000名驾驶员受益。
记者:栾德谦
来源:新街派 生活报
本文来自【黑龙江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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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改革考试次数
6月1日起
驾考新措施开始实施!
考试内容减少了,
约考间隔缩短了
5月10日,公安部通报将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其中,新措“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受到广大考生关注,冲上热搜话题。
新措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更加贴近实际驾车要求,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同时,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减少待考时间。
后者仅限已持有汽车类驾驶证,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才适用该措施。对于初次申领或者持有摩托车类驾驶证增驾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保持不变,仍为取得学习驾驶证明40日后。
此外,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允许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需求。
据介绍,“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措施适用于6月1日以后申请预约考试的。
采写| 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
来源: 深圳特区报
5月1日驾考改革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
人民网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乔雪峰)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教学大纲》提出,要充分考虑学员个性化需求,分类施策、精准施教,避免重复培训,精简考核环节,不增加学员学车成本和驾培机构负担。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汽车技术进步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学车学驾需求日益多元,特别是机动车驾驶考试新增准驾车型、调整考试项目,以及普通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2016年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6〕128号)已不适应驾驶培训形势要求,机动车驾驶培训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式等均需进行相应调整优化。
据该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共修订了五项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涉及安全驾驶能力培训的基础内容。完善高速公路通行规则常识、增加汽车辅助驾驶功能安全使用常识和新能源汽车技术及使用常识,满足安全驾驶实际需求;增加防范隧道事故、次生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形驾驶应急处置培训内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汲取近年来事故教训,增加不同行驶状态、典型道路环境等的防御性驾驶方法,强化驾驶员安全文明意识培养。
二是加强培训与考试制度的内容衔接。明确了C6车型培训内容、学时要求和教学培训项目;依据C2、C5车型考试项目调整,相应减少培训学时,保留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培训项目,满足相应场景实际驾驶需求;针对部分车型取消的考试项目,相应调整了教学培训要求。
三是优化调整部分车型培训学时基本要求。针对初学和增驾学员差异化培训需求,对于增加C1、C2、C3、C4、D、E、F车型以及变更C5车型培训的,明确各省份可适当调整理论培训要求;考虑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培训实际需要和培训沿革,未降低其培训要求;明确各省份可结合当地考试实际情况增加培训内容,并相应调整学时。
四是规范培训教学重点环节的服务要求。优化结业考核流程和组织方式,明确各部分考核合格后即可准予结业;考虑到“夜间驾驶”“恶劣条件下的驾驶”“山区道路驾驶”“高速公路驾驶”等部分特殊场景培训教学实际需求,将驾驶模拟设备教学学时调整为不超过6学时。
五是落实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部署。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6号)部署,将普通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相关考试培训内容融入相应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方便学员一次报名、一次培训。
谈到为何要修订《教学大纲》时,该负责人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一是坚持安全底线。深刻汲取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聚焦强化素质教育、避免依考定培,进一步强化防御性驾驶、应急处置等培训要求,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
二是坚持便民惠民。充分考虑学员个性化需求,以及初学和增驾培训差异,分类施策、精准施教,适度调整部分增驾车型理论培训的学时要求,避免重复培训,精简考核环节,不增加学员学车成本和驾培机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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