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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房产网二手房

中国房地产报调研小组一行来到辽宁海城市调研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王迎超/摄

多家房企表示,近期市场出现了积极的变化,不少项目的看房量、到访量、签约量明显增加,有些项目在“十一”期间到访量上升了30%,二手房交易量持续上升,政策效果已经开始显现。

中房报记者 王迎超 高中华 鞍山报道

在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工作中,辽宁省鞍山市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10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释放了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积极信号。“有关部门出台了财税、金融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地方政府因城施策,取消或调减限制性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提振了市场信心。从市场情况看,很多城市、很多项目看房量、到访量明显上升,销售量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房地产主要指标明显好转。”

国家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后,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的部署下,中国房地产报调研小组深入房地产市场一线了解情况。经调研发现,9月26日政策发布后,不止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市场反应明显,不少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也出现了喜人变化,四线城市鞍山正在其中。

栗文忠组长与鞍山市、海城市住建部门负责人交流。高中华/摄

今年以来,鞍山市委、市政府采取多项举措,促进鞍山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在国土空间规划、住房保障体系构建、优化支持政策等方面,鞍山市进行了全面布局和深化调整。通过划定单元控规、缩短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公示期、优化停车位配建标准等措施,降低了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提升了市场活力。同时,鞍山市还大力开展土地攻坚行动,加速推进腾迁净地工作,为项目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鞍山市全流程优化了营商环境推进手续办理。针对保交房交付后可能存在的“不能办证”问题,对鞍山市保交房项目按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程序予以明确,对项目在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针对办证涉及的未竣工验收、查封、抵押、房企欠缴税费等问题提出相应化解政策,有效化解“不能办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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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召开的鞍山市房地产工作会议上,鞍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开华就曾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信心决心,统筹推进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更好满足群众刚性、保障性、改善性等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吴开华还强调,要对标要求“保交房”、多措并举“去库存”、统筹兼顾“管土地”、千方百计“治烂尾”以及规范高效“保办证”。

鞍山市住建局副局长游臻向栗文忠组长展示房展会现场视频。高中华/摄

一系列政策加持下,9月26日启幕的鞍山市秋季房交会不仅吸引了40余家房企、10余家金融机构参与,还吸引了众多购房者。

鞍山市住建局副局长游臻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介绍,9月26日至10月16日,房交会的前20天内,鞍山市全市累计网签成交1490套、16.39万平方米、9.25亿元、均价5644元/平方米;其中城区累计网签成交1028套、11.33万平方米、6.52亿元、均价5755元/平方米;海城、台安县、岫岩县累计网签成交462套、5.06万平方米、2.73亿元、均价539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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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臻表示,本次房交会政策优惠力度非常大。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房企一手新建商品房的,给予100%的契税补贴;对进城农民首次置业,购买参展房企一手新建商品住宅,给予5000元定额补贴;符合《钢都英才计划》引进人才的,按照不同标准给予2万~7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对其改善增加的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限额2万元。

“近期,我们还召开了房地产企业家座谈会,讨论相关政策是否见效,多家房企在会上表示,近期市场出现了积极的变化,不少项目的看房量、到访量、签约量明显增加,有些项目在‘十一’期间到访量上升了30%,二手房交易量持续上升,政策效果已经开始显现。”谈到房地产市场走势,游臻副局长信心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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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辽宁省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月21日消息,鞍山市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及购房补贴、土地供给、公积金贷款等。

文件提出,加大购房补贴支持力度。自2024年11月11日起,居民家庭购买一手新建商品房,对其所缴纳契税给予50%财政补贴。同时,延续“卖旧买新”补贴政策,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一年内出售本市自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对其改善增加的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财政补贴(限额2万元),卖旧房与买新房的网签备案时间不分先后。以上契税补贴政策与“卖旧买新”补贴政策不可兼得。

为进一步优化存量,鞍山市还提出,面落实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延长阶段性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已准入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供给方面,严格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分区控增房地产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经济发展趋势,结合各地区存量住宅用地及商品房实际情况,分地区科学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依照计划清单组织土地供应。根据年度盘活存量住宅用地面积确定全市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上限,鼓励去化周期低、环境宜居、配套设施齐全的地区适量增加土地供应,原则上去化周期高于36个月的地区暂停土地供应。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原文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存量

(一)大力支持住房消费

1.加大购房补贴支持力度。

(1)自2024年11月11日起,居民家庭购买一手新建商品房,对其所缴纳契税给予50%财政补贴。

(2)延续“卖旧买新”补贴政策。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一年内出售本市自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对其改善增加的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财政补贴(限额2万元),卖旧房与买新房的网签备案时间不分先后。

以上契税补贴政策与“卖旧买新”补贴政策不可兼得。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全面落实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鞍山市分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鞍山金融监管分局)

(2)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延长阶段性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已准入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牵头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3)强化融资协调机制。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帮助开发企业完善手续,做到“应进尽进”,推动银行支持“白名单”项目正向激励机制,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应贷尽贷”,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鞍山金融监管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其他各成员单位)

(二)合理调整土地利用

3.适当放宽分期开发和价款缴纳时间。因政府延期交地致项目延迟开发的历史遗留项目,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出让合同中可协商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时间和比例,适当延迟价款缴纳时间,最迟可将出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延至两年,竞得人须按约定承担分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如出让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对于缴清出让价款部分,可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允许土地分割转让。对于因规划调整、企业经营困难或破产等原因无法全部开发利用的土地,在明确约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有关责任义务的前提下,可按规定分割宗地,分割后原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按约定实施建设共享,并在不动产登记簿中备注说明。对于分割后需转让的土地,由转让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受让人须履行的相关责任义务,并依法予以公示。

5.支持预告登记转让。对开发投资未完成出让合同约定开发投资总额25%的存量土地,可以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允许转让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依法办理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时,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权利人可以提请规划条件变更,凭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文件办理规划变更、许可等手续。

6.允许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和功能,并满足相关配套要求的前提下,为有效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加快解决“停缓建”等项目开发建设问题的,允许企业基于项目及周边市场的当下实际情况,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经论证并取得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后,依规依程序适当调整规划用途以及土地使用年限、容积率、商业配套比、车位比等规划条件和有关设计要求。凡是调整规划条件的项目,须履行相关土地价格评估及用地手续办理等程序。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严格控制增量

7.严格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分区控增房地产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经济发展趋势,结合各地区存量住宅用地及商品房实际情况,分地区科学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依照计划清单组织土地供应。根据年度盘活存量住宅用地面积确定全市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上限,鼓励去化周期低、环境宜居、配套设施齐全的地区适量增加土地供应,原则上去化周期高于36个月的地区暂停土地供应。

8.从严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控制新增住房供应节奏。对已出现逾期交付风险的房企,后续开发的项目,原则上在主体封顶后再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提高供应质量

9.提升住宅品质,增加得房率。鼓励住宅建筑阳台以封闭式为主,封闭阳台按1/2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凸(飘)窗进深不超过0.8米的可不计入容积率;引导住宅首层空间多样化利用。在紧邻居住小区集中绿地、活动场地的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架空层,仅作为公共休闲、绿化等公共开放空间使用的(其层高不宜小于3.6米),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地下停车位可计容;优化户型设计,小区内9层以下住宅(含9层)楼长可不受限制。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

10.积极推广“好房子”建设,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优化规划指标建设高品质、低密度住宅项目。积极有序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发带装修销售商品房,推广应用菜单式、套餐式精装房订制。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鞍山房产局咨询热线

10月19日,

鞍山在房地产领域迈出了

坚实而关键的一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

紧跟省委、省政府及

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

工作的要求,

鞍山重磅推出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即日生效,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在支持住房消费方面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力度

从2024年11月11日起,购买一手新建商品房的居民家庭,将获得所缴纳契税50%的财政补贴。同时,“卖旧买新”补贴政策继续延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本市自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对改善增加的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财政补贴(限额2万元),让改善性需求得以充分释放。

金融支持全面升级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统一将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1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购房者打开了更加便捷的大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优化,延长阶段性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缴存人购买已准入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同样为15%。此外,通过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强化融资协调机制,为房地产项目提供合理融资需求,助力企业稳步发展。

土地利用政策更加灵活多元

对于因政府延期交地致项目延迟开发的历史遗留项目,适当放宽分期开发和价款缴纳时间,经批准可协商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时间和比例,最迟付款期限延至两年,并可按约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允许土地分割转让,为因各种原因无法全部开发利用的土地注入新的活力。支持预告登记转让,实现“先投入后转让”,为存量土地的流转开辟新途径。同时,在满足相关条件下,允许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有效盘活闲置存量土地,解决“停缓建”等项目开发建设问题。

严格控制增量 科学规划土地供应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经济发展趋势,结合各地区存量住宅用地及商品房实际情况,分地区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根据年度盘活存量住宅用地面积确定全市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上限,鼓励优势地区适量增加土地供应,去化周期高于36个月的地区则暂停土地供应。从严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对已出现逾期交付风险的房企后续开发项目,主体封顶后再发放预售许可,切实保障购房者权益。

提高供应质量 提升住宅品质 增加得房率

鼓励封闭式阳台、不计容飘窗等设计,引导住宅首层空间多样化利用,地下停车位可计容。积极推广“好房子”建设,鼓励建设高品质、低密度住宅项目,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推广菜单式、套餐式精装房订制,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这些措施犹如一场及时雨,

不仅为购房者带来了实惠和希望,

也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机遇和动力,

更为城市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相信在这些措施的推动下,

鞍山房地产市场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鞍山发布)

鞍山房产局

10月19日,我市在房地产领域迈出了坚实而关键的一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跟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要求,我市重磅推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即日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在支持住房消费方面,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力度。从2024年11月11日起,购买一手新建商品房的居民家庭,将获得所缴纳契税50%的财政补贴。同时,“卖旧买新”补贴政策继续延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本市自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对改善增加的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财政补贴(限额2万元),让改善性需求得以充分释放。

金融支持全面升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统一将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1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购房者打开了更加便捷的大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优化,延长阶段性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缴存人购买已准入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同样为15%。此外,通过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强化融资协调机制,为房地产项目提供合理融资需求,助力企业稳步发展。

土地利用政策更加灵活多元。对于因政府延期交地致项目延迟开发的历史遗留项目,适当放宽分期开发和价款缴纳时间,经批准可协商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时间和比例,最迟付款期限延至两年,并可按约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允许土地分割转让,为因各种原因无法全部开发利用的土地注入新的活力。支持预告登记转让,实现“先投入后转让”,为存量土地的流转开辟新途径。同时,在满足相关条件下,允许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有效盘活闲置存量土地,解决“停缓建”等项目开发建设问题。

严格控制增量,科学规划土地供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经济发展趋势,结合各地区存量住宅用地及商品房实际情况,分地区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根据年度盘活存量住宅用地面积确定全市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上限,鼓励优势地区适量增加土地供应,去化周期高于36个月的地区则暂停土地供应。从严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对已出现逾期交付风险的房企后续开发项目,主体封顶后再发放预售许可,切实保障购房者权益。

提高供应质量,提升住宅品质,增加得房率。鼓励封闭式阳台、不计容飘窗等设计,引导住宅首层空间多样化利用,地下停车位可计容。积极推广“好房子”建设,鼓励建设高品质、低密度住宅项目,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推广菜单式、套餐式精装房订制,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措施犹如一场及时雨,不仅为购房者带来了实惠和希望,也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机遇和动力,更为城市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相信在这些措施的推动下,鞍山房地产市场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全媒体记者 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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