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死亡后,另一方继承必须继承公证吗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死亡后,另一方继承并非必须进行继承公证。
从法律规定来看,继承公证并非继承房产的法定必经程序。在我国,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对于夫妻共有房产,其中一半属于生存一方所有,另一半则作为死者的遗产进行继承。
如果选择通过公证方式办理继承,其优势在于可以凭借公证书更便捷地办理房产过户等后续手续,一定程度上能减少纠纷和争议,因为公证机构会对继承相关事实和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然而,即使不进行公证,继承人也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或调解来确定房产的归属。或者,若所有继承人对继承事宜无争议,也可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凭相关材料直接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总之,是否进行继承公证,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当事人意愿来决定。
二、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可以撤销吗
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撤销的,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在房产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前,赠与人一般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房产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若尚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通常可以撤销赠与。
二是若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情形,即使房产已经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赠与人也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
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应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若涉及相关纠纷,建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夫妻共同抵押的房子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当夫妻共同抵押的房子贷款还不上时,可考虑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其一,与贷款机构协商。夫妻应主动且及时地联系贷款机构,如实说明自身经济困难,请求机构给予宽限期、调整还款计划,比如延长贷款期限、降低利率或者暂停计息等,争取更有利的还款条件。
其二,寻求亲友帮助。若夫妻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可向亲朋好友借款,先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避免逾期产生更严重后果,后续再逐步偿还亲友借款。
其三,尝试出售房产。若实在无力偿还贷款,可考虑将抵押房产出售。用售房款来偿还贷款,剩余部分归夫妻所有。但需注意,出售房产可能会面临市场行情、交易流程等诸多问题。
其四,若因特殊原因导致丧失还款能力,如遭遇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还可申请社会救助或相关政府补贴,以缓解经济压力。总之,要积极应对,避免逾期带来的不良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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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夫妻共同抵押的房子贷款还不上怎么办,夫妻共同用房子抵押贷款,离婚后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