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2025,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

行政与行诉 编辑:周琴

一、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2025,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

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罪的认定及医疗过错责任的划分。医务工作者对患者生命漠不关心、不采取救治措施、严重违反规定,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损伤,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需经鉴定机构确认后由警方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可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主要、次要和轻微责任,医疗机构应根据过错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赔偿比例。医护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否则需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

医务工作者在工作中对患者的生命漠不关心,不采取及时的救治措施,严重违反救治规定。在就诊过程中出现后,拒不改正的,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身体严重损伤的,可以构成医疗事故罪,应该追究医疗事故责任。

医务人员的以下几种情况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

1、对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漠不关心,不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的;

2、严重违反救治规定的;

3、就诊错误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因上述几种情况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生命健康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的本罪是因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造成严重损害,如果是因为医务人员救治中因失误、就诊错误等造成就诊人员的伤亡的,属于是医疗事故,不构成医疗事故罪。反之因为医务人员存在上述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但是没有危害到就诊人员的生命健康,或者情况不严重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由于医疗事故罪属于刑事案件中的公诉案件,经由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鉴定后,如果符合医疗事故罪的情况,可以报警由警方立案侦查,而后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诉讼中可以附带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怎么划分医疗过错责任?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故确定赔偿时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来划分: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

在医院诊疗的活动中,所有的医护人员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诊疗规定,不能在诊疗活动中违反救治的规定等,如果是因为艺术人员的过失或者是过错导致患者遭受人身损害的,此时不仅仅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结语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主要取决于医务工作者在工作中是否对患者的生命漠不关心,不采取及时救治措施,严重违反救治规定,并且在被指出错误后拒不改正,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损伤。医疗事故罪属于刑事案件,需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鉴定,符合条件后由警方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医疗过错责任的划分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在确定赔偿时,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划分责任比例。医务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救治规定,否则不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特别程序第四节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第三百四十三条对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连同相关证据材料和鉴定意见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二)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二年或者被依法禁止从事医师职业的期限未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通常称为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行政鉴定的性质,其结论除了处理医疗事故赔偿外,尚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通常称为医疗过错鉴定,一般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这一类鉴定主要是针对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医疗行为与患者的医疗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进行的。这一概念实际上是不严谨的,因为这种鉴定的内容不仅仅限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实际上,它还包括该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伤残等级。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三、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

医务工作者在工作中对患者的生命漠不关心,不采取及时的救治措施,严重违反救治规定。在就诊过程中出现后,拒不改正的,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身体严重损伤的,可以构成医疗事故罪,应该追究医疗事故责任。

医务人员的以下几种情况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

1、对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漠不关心,不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的;

2、严重违反救治规定的;

3、就诊错误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因上述几种情况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生命健康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的本罪是因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造成严重损害,如果是因为医务人员救治中因失误、就诊错误等造成就诊人员的伤亡的,属于是医疗事故,不构成医疗事故罪。反之因为医务人员存在上述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但是没有危害到就诊人员的生命健康,或者情况不严重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由于医疗事故罪属于刑事案件中的公诉案件,经由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鉴定后,如果符合医疗事故罪的情况,可以报警由警方立案侦查,而后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诉讼中可以附带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怎么划分医疗过错责任?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故确定赔偿时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来划分: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

四、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的区别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指的是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医疗事故主要适用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过错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五、医疗纠纷必须做过错鉴定吗

法律分析:不是必须进行鉴定。只有在是否属于医疗过错或医疗事故、医院责任不明的情况下,才需要进行鉴定。如果已有证据表明医院存在过错或过失,则无需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医疗过错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通常称为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行政鉴定的性质,其结论除了处理医疗事故赔偿外,尚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通常称为医疗过错鉴定,一般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这一类鉴定主要是针对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医疗行为与患者的医疗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进行的。这一概念实际上是不严谨的,因为这种鉴定的内容不仅仅限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实际上,它还包括该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伤残等级。

一、医疗纠纷鉴定项目有哪些

1、法官直接判定

并不是所有医疗纠纷都必须经过医疗鉴定才能明确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问题的关键在于医疗纠纷案件争议的事实是不是专门性问题,法官是否认为需要鉴定。

从前面医疗纠纷概念的分析可以得知,有些医疗纠纷争议事实并不是专业医疗问题,甚至不涉及医学知识,法官没有必要依申请或依职权安排医疗鉴定。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目前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工作由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再次鉴定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进行;对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商请中华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一般情况下,再次鉴定就是最终鉴定。

鉴定结论应该包括: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等级等内容。

鉴定组会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从重到轻分为4级,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鉴定结论中的责任认定直接关系到赔偿项目、范围和数额的最终确定。

医疗事故等级分为四级十二等,分别是一级甲、乙等医疗事故;二级甲、乙、丙、丁等医疗事故;三级甲、乙、丙、丁、戊等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对于伤残患者,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司法实践中,事故等级与赔偿数额之间不存在正比关系。

3、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从2005年10月1日起,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在诉讼中,对本决定第二条所规定的鉴定事项发生争议,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列入鉴定人名册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由所在的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注明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决定》也明确了鉴定人依法回避和出庭作证制度。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司法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司法厅或直辖市司法局),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司法鉴定结论要确定医疗过失参与度,分为ABCDEF六个等级。医疗过失参与度是指在医疗过失与疾病共同存在的案件中,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导致患者伤残或死亡的损害后果,鉴定专家定量分析医疗过失在此后果中所起的作用,明确其参与因果关系的程度大小。医疗过失参与度是法院定案的重要依据,所以司法鉴定结论核心部分就是对这项指标的认定。

二、脑震荡能做司法鉴定吗

脑震荡可以司法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是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所以,对脑震荡患者能做司法鉴定,以此来认定其有无刑事责任能力。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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