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支付唐山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2025,唐山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出?

行政与行诉 编辑:屈浩轩

一、谁来支付唐山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2025,谁来支付唐山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

医疗机构与患方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和支付鉴定费方面存在差异。根据法理原理,医院只有在申请鉴定结论不构成医疗事故时才需要支付费用,而患方则无需承担责任。医院可能出于解决纠纷、避免影响工作的考虑,愿意申请鉴定并支付费用。每次鉴定都单独收费,不论首次鉴定与再次鉴定结论是否一致。医院在医疗事故中需支付鉴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赔偿根据情节严重性和鉴定报告计算,如拒绝支付可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一、如果医院提出申请,不管结果怎样,都得出鉴定费;

二、如果患方提出申请,只有结论不是医疗事故时,才出鉴定费。由此可见,在出鉴定费问题上,患方似乎比医方更有利。

为什么会出现医疗机构申请鉴定结论不构成医疗事故,反而要承担鉴定费用的情况呢?

有关专家说,这符合法理原理。因为在医疗纠纷的事实主体中,有过错的只涉及一方,即医院;而即便该纠纷不构成医疗事故,患方也不存在过错。所以,在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前提下,不能追究谁有过错,只能是“谁申请,谁付费”。

医院能接受“申请付费”

一些医院的领导和医生,他们都能接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这一规定。

在一些情况下,明明不是医疗事故,但患方纠缠不休,严重影响医院工作,医院可能怎么解释都没有用。这时为了说服患方罢休,医院愿意“破财免灾”,申请鉴定,让结论封住患方的嘴。

每次鉴定单独收费

如果首次鉴定与再次鉴定就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作出截然不同的结论,是不是两次鉴定费用统一由当事人支付呢?专家认为,不能这样处理。因为进行两次鉴定的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都是各自独立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只是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就其效力而言,不存在高低之分。临床医学的复杂性之一,就是对疾病的认识有时会不一样,判断也有差异。在通常情况下,鉴定结论是否客观、正确只是相对而言的,不能简单地认为再次鉴定就一定比首次鉴定结论更正确。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肯定是由医院支付的,医院不但需要支付鉴定费用,还需要支付医疗费用、住院补助费、误工费等,伤残等级报告出来,会进行一次性的补助。总之具体怎么赔付是根据事情情节的严重性,以及鉴定报告计算的,拒绝支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结语

在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问题上,患方似乎比医方更有利。医院申请鉴定结论不构成医疗事故时,反而要承担鉴定费用,这符合法理原理。因为在医疗纠纷中,有过错的只涉及医院,而患方不存在过错。医院能接受申请付费,以封住患方的嘴,避免纠缠不休的情况。每次鉴定都单独收费,因为鉴定机构之间独立进行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和正确性相对而言,并不能简单认为再次鉴定更正确。医院在医疗事故中需要支付鉴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赔付根据情节严重性和鉴定报告计算,拒绝支付可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第二十七条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司法鉴定的实施第二十六条鉴定过程中,需要对被鉴定人身体进行法医临床检查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隐私。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司法鉴定的实施第二十五条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唐山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出?

唐山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这就可能出现两种情况:

一、如果医院提出申请,不管结果怎样,都得出鉴定费;

二、如果患方提出申请,只有结论不是医疗事故时,才出鉴定费。由此可见,在出鉴定费问题上,患方似乎比医方更有利。

为什么会出现医疗机构申请鉴定结论不构成医疗事故,反而要承担鉴定费用的情况呢?

有关专家说,这符合法理原理。因为在医疗纠纷的事实主体中,有过错的只涉及一方,即医院;而即便该纠纷不构成医疗事故,患方也不存在过错。所以,在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前提下,不能追究谁有过错,只能是“谁申请,谁付费”。

医院能接受“申请付费”

一些医院的领导和医生,他们都能接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这一规定。

在一些情况下,明明不是医疗事故,但患方纠缠不休,严重影响医院工作,医院可能怎么解释都没有用。这时为了说服患方罢休,医院愿意“破财免灾”,申请鉴定,让结论封住患方的嘴。

每次鉴定单独收费

如果首次鉴定与再次鉴定就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作出截然不同的结论,是不是两次鉴定费用统一由当事人支付呢?专家认为,不能这样处理。因为进行两次鉴定的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都是各自独立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只是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就其效力而言,不存在高低之分。临床医学的复杂性之一,就是对疾病的认识有时会不一样,判断也有差异。在通常情况下,鉴定结论是否客观、正确只是相对而言的,不能简单地认为再次鉴定就一定比首次鉴定结论更正确。

所以,如果对鉴定费的支付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理、诉讼解决,不可以直接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退还鉴定费。

三、唐山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唐山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支付:一、如果医院提出申请,不管结果怎样,都得出鉴定费;二、如果患方提出申请,只有结论不是医疗事故时,才出鉴定费。【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四、医疗事故鉴定费谁来承担

法律分析:把身份证正反面照、本人手持身份证照和正面照给别人有一定的风险,但谈不上有什么危害。因为这种情况相当于把身份证上的信息以及个人人像信息透露给他人,这两种信息虽然也是个人隐私,但在日常生活并非很难获取的资料。除此之外,现在办理一般的业务或者达成经济交易,只有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持身份证照片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本人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信息资料,也就是说题中描述的情况虽然也算是泄露了个人信息,但不足以完成实际的破坏行动,因此危害并不大。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五、唐山医疗事故鉴定中心在哪里

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

由于是分级鉴定的,鉴定后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分别是xx市xx区医疗事故鉴定书,或者是xx市、xx县医疗事故鉴定书!

2、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往往设定在各地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者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被告为:xx省(自治区)医疗事故鉴定书。

3、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

在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中,还规定了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这也就是我国的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了!不过,与前两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不同,中华医学会接受的医疗事故鉴定又了两个条件:

第一、是不服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和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结论,也就是说前两级的医疗事故鉴定都已经做过!中华医学会是不可以直接作为

第一、第二鉴定级,直接接受医疗事故鉴定的;

第二、中华医学会接受的鉴定案件,只能够是病历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案件。符合“重大、复杂、疑难”的标准并不容易,因此,中华医学会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的案件的数量是极少的。

一般的普通的医疗纠纷案件是很少能够进入到中华医学会的鉴定范围的。因此,患者及其家属对于中华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不要报太多幻想,从医疗纠纷法律实践看,中华医学会基本上是不可能接受地方上的、全国各地的案件,所以想做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把鉴定的精力放在市县、省级两级医疗事故鉴定上。

六、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钱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申请鉴定人也可询问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鉴定费用一般会在司法鉴定委托书中注明。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八条司法鉴定收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标准是多少钱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标准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费用标准一般与当地生活水平以及医疗事故鉴定难易程度相关。

洛阳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收费标准是: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要多少

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是多少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实际情况是,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是收取费用的,且通常在进行鉴定前即预收鉴定费用,一般由提出申请一方预付,如果患者是申请方,预付鉴定费用确有困难的,在医院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由医院预付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费用的缴纳方式是:1、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2、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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