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2025,辽宁二胎有哪些优惠政策

结婚家庭 编辑:尤若

一、2017年辽宁省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2025,2017年辽宁省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

2017年辽宁省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再婚夫妻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包括: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夫妻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且患不孕症等情况。但若有特定情形,将不能安排生育,如擅自终止妊娠、遗弃子女等。

二、辽宁二胎有哪些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辽宁省二胎奖励政策有:

1、辽宁省将在全面的两个孩子政策方面实施生育登记服务,批准生育两个孩子以内含两个孩子由家庭独立安排生育;

2、辽宁将完善生育家庭税收、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探索对生育两个孩子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减轻生育负担;

3、推进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结合,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4、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和配偶陪产假制度;

5、鼓励雇主为孕妇和哺乳妇女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和必要的便利条件,并支持妇女在分娩后重返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三、辽宁省二胎奖励政策

辽宁省政府印发《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按照《规划》,在全面两孩政策方面,辽宁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对生育两个孩子以内(含两个)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此外,《规划》还透露辽宁将完善生育家庭税收、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探索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政策,减轻生养子女负担;

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和配偶陪产假制度。

《规划》鼓励雇主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提供灵活工作时间安排及必要的便利条件,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四、辽宁是否有为二胎政策提供补贴?

辽宁二胎政策补贴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基本生育免费和孕产检费用减免。生育津贴按缴纳基数计算,基数越高津贴越多。基本生育免费制度和住院分娩免费制度为二胎孕产妇提供额外补贴。孕产检费用可在指定医疗机构适当减免。领取二胎待遇分两种情况:具有生育证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之前办理独生子女手续的需退回一部分津贴。

法律分析

辽宁二胎政策有补贴,主要包括:

1、生育津贴:生二胎是我国的重要补助项目,也就是说只要是缴纳过社保的女性,都可以享受到生育津贴,这个补助是给予生育的妈妈生活费,而且是按照缴纳生育津贴基数进行计算的,基数越高,领取的生育津贴也会越多。

2、基本生育免费:有大多数人觉得生育是大事,所以生育二胎的补贴应该增大比例,在没有缴纳社保的情况下,生育大多数都是有自己家庭全额付款的,直到目前,国家推行了基本生育免费制度,有些地区实行了住院分娩免费制度,只要是二胎孕产妇还可以额外领取1000-3000元的补贴。

3、孕产检费用减免:现在孕妇在怀孕的时候,需要经历多项孕产检核查,比如B超检查、遗传病史检查、预产期检查等十几项的检查费用大概需要几百元,如果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孕产检,就可以适当的减免费用。

领取二胎待遇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具有生育证生育二胎,因头胎没有报销,产假为98天,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凡是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种情况,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结语

辽宁二胎政策的补贴措施包括生育津贴、基本生育免费和孕产检费用减免。生育津贴按照缴纳基数计算,基数越高,津贴越多。基本生育免费制度和住院分娩免费制度为二胎孕产妇提供了额外补贴。此外,孕产检费用也可以适当减免。领取二胎待遇有两种情况,具有生育证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的需退回部分津贴或产假。这些政策为辽宁的二胎家庭提供了实质性的支持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五、最新二婚再生育政策是什么

计划生育政策的适用范围是所有育龄夫妇,其中包括再婚夫妇。

再婚夫妇生育二胎,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书面再生育要求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毕,符合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并予以公布;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一、再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再婚是指已婚方与原配偶离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与他人通过国家正规的法律途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组成新家庭的行为。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给结婚证。再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认可。

六、最新二婚再生育政策是什么?

计划生育政策的适用范围是所有育龄夫妇,其中包括再婚夫妇。

再婚夫妇生育二胎,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书面再生育要求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毕,符合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并予以公布;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一、生育二胎的条件是怎样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7、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8、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9、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10、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11、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再婚后,没有共同的孩子可以再生吗

再婚后,没有共同的孩子可以再生。再婚夫妇,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也可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一个孩子,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的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也可以生一个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2017年辽宁省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是什么

2017年辽宁省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解读

辽宁省二婚享受多少天婚假

2017年辽宁省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有哪些

2020年辽宁二胎政策

辽宁二胎政策细则出台

2021年辽宁二胎有什么补助政策

辽宁省二胎政策放开是哪年执行的

辽宁省生二胎有什么优惠政策

辽宁省再婚后可以要第三个孩子吗?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2017年辽宁省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解读,辽宁二胎政策细则出台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