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的最新规定立案,虚假诉讼罪的最新规定由谁起诉
大家好,由投稿人张辰来为大家解答虚假诉讼罪的最新规定立案,虚假诉讼罪的最新规定由谁起诉这个热门资讯。虚假诉讼罪的最新规定立案,虚假诉讼罪的最新规定由谁起诉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虚假诉讼罪的最新规定量刑
光明网讯 (记者 孙满桃)为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惩治工作力度,最高人民法院2月20日发布近年来生效的4个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典型案例,以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和行为导向作用,推动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虚假诉讼行为的专业性和隐蔽性强,如何有效甄别和及时发现是重点难点。
记者注意到,此次案例体现出针对重点领域有效甄别和及时发现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原则。如案例1“刘某秀、李某虚假诉讼案”属于典型的以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案例3“唐某祥虚假诉讼案”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另外,案例2“何某虚假诉讼案”发生在民事执行领域,亦属于虚假诉讼易发领域;案例4“段某虚假诉讼案”系利用虚假诉讼手段违规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属于近年来出现的虚假诉讼违法犯罪新类型,需要引起重视。
最高法表示,对于上述民事案件类型,人民法院要加强甄别审查工作力度。
在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最高法还强调,要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依法认定虚假诉讼罪。如案例3“唐某祥虚假诉讼案”明确,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行为;案例4“段某虚假诉讼案”中,职工与他人串通,利用虚假诉讼手段违规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该行为虽未直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但妨害了司法秩序,符合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罪的客体要件。
最高法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统一案件裁判标准,持续加大对各类型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甄别查处和依法惩治工作力度,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切实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需求。
来源: 光明网
虚假诉讼罪的最新规定100万
虚假诉讼罪是行为犯,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以下是具体介绍:
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包括:
1、 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
2、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
3、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 。
4、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
5、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
6、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 。
7、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其他民事法律关系。
8、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
9、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
达到“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1、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
- 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
- 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 。
- 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 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
- 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一旦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上述标准,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就会对其进行立案追诉。如果实施虚假诉讼行为,同时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贪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虚假诉讼罪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网友咨询:
虚假诉讼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张继忠律师解答: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此外,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通常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
张继忠律师补充:
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二)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三)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四)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六)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张继忠
山东杰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律师执业二十多年,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征地拆迁等法律事务,为当事人挽回和减少巨额经济损失。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回头客相当多,愿我们携手,通过办一个案件,成一生朋友。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虚假诉讼罪的最新规定之前有没有罪
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个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典型案例,以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和行为导向作用,推动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图据视觉中国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体现了以下审判原则和工作要求。
一、针对重点领域有效甄别和及时发现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虚假诉讼行为的专业性和隐蔽性强,如何有效甄别和及时发现是重点难点。《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第五条列举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及房屋限购或机动车配置指标调控的以物抵债案件、以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等多个虚假诉讼违法犯罪易发的民事案件类型,司法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应当予以重点关注。
二、强化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移送和程序衔接体制机制。虚假诉讼行为发生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程序中发现有虚假诉讼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将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依法认定虚假诉讼罪。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了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即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行为。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严格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虚假诉讼罪,既不能不当限缩刑法的调整范围,导致有罪的人逃脱刑事处罚,也不能不当扩大虚假诉讼罪的适用对象,给极少数人意图通过刑事手段不当干扰民事诉讼正常进程提供可乘之机。
四、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合理确定刑事责任。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罪的客体为“司法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但是,上述两个客体在认定虚假诉讼罪时所起作用并不相同。行为人只要实施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行为,必然妨害司法秩序,双方恶意串通意图规避法律政策限制性规定的虚假诉讼行为,一般情况下并不直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司法秩序”是必要客体,而“他人合法权益”属于选择性客体。对于实施的虚假诉讼行为同时侵害“司法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两个客体的行为人,要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于通过虚假诉讼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三款规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据介绍,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统一案件裁判标准,持续加大对各类型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甄别查处和依法惩治工作力度,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切实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需求,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郭庄 责编 官莉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虚假诉讼罪的最新规定立案,虚假诉讼罪的最新规定由谁起诉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