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买天然气公司的天然气灶就不给通气,合理吗,怎么投诉,谢谢2025,不买天然气公司的天然气灶就不给通气,合理吗,怎么投诉,谢谢
燃气供应问题及法律责任划分。根据相关法规,燃气公司不得拒绝向符合用气条件的用户供气,也不能强制推销燃烧器具。燃气表前属于燃气公司负责,表后及灶具则由相应公司负责安装维修。违反规定可受到法律处罚,甚至取消特许经营权。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这个话是员工或非燃气公司的人说的,他们跟在燃气公司屁股后面分一杯羹。正规的地方,燃气公司的人是不敢说这个话的。灶具从原来用液化气换成天然气是要经过专人的改装,对方可以说这个灶具不能用,或已过年限,已报废,但不能说不给供气,也不能说必须买谁家的。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583号令)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者不得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供气。有的地方性法规还特别规定:燃气的主管部门或者燃气经营用户不得向用户推销制定的燃烧器具(例如《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法律责任划分:燃气表前(含表)属于燃气公司负责表后属于燃气灶具公司负责,灶具属于该品牌的灶具公司负责安装维修。投诉的主管部门是住建局,如果真确认强制推销某产品是可以处罚,甚至取消特许经营权的。
拓展延伸
天然气公司限制通气权利,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当天然气公司限制消费者的通气权利时,消费者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消费者可以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其次,可以与天然气公司进行沟通,表达对限制通气权利的不满,并要求解决问题。如果与天然气公司的沟通无果,消费者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和情况说明,并要求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同时,消费者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提起诉讼。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如通信记录、合同、收据等,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限制。维权可能需要时间和耐心,但坚持维权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面对天然气公司限制消费者通气权利时,消费者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沟通并投诉监管部门。如若沟通无果,可寻求法律援助并保留相关证据,坚持维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三十四条 未经管道企业同意,其他单位不得使用管道专用伴行道路、管道水工防护设施、管道专用隧道等管道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管道企业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规划、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有关管道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宣传管道安全与保护知识,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接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设 第十七条 穿跨越水利工程、防洪设施、河道、航道、铁路、公路、港口、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市政设施的管道的建设,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二、天然气公司不给开气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联合业主一起维权,可以找开发商协商,让其出面去和天然气公司沟通,也可以保留相关证据,然后去房管部门投诉。必要的时候也不排除通过起诉去告天然气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三、燃气公司强制买燃气灶怎么投诉
法律客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八)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九)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四、燃气公司不给开通燃气上哪里投诉
1、向信访局投诉。信访部门负责接待所有信访投诉案件,然后转发给其他相关部门,如果你不确定该向哪儿投诉,那么拨打你们当地的信访局电话是不会错的,对方会第一时间替你转交。
2、进行网上投诉。现在的网络舆情是非常便民的,你可以通过在网上发帖或在当地知名的便民网站上发表投诉,负责网站管理的部门发现了你的投诉情况也会转交给相关部门。但是网上投诉应慎重,因为你的投诉可能引发不好的舆论反响。
3、向燃气公司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是燃气公司的个别员工的问题,建议你直接向燃气公司管理部门投诉,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再考虑其他办法。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583号令)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者不得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供气。有的地方性法规还特别规定:燃气的主管部门或者燃气经营用户不得向用户推销制定的燃烧器具(例如《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法律责任划分:燃气表前(含表)属于燃气公司负责表后属于燃气灶具公司负责,灶具属于该品牌的灶具公司负责安装维修。投诉的主管部门是住建局,如果真确认强制推销某产品是可以处罚,甚至取消特许经营权的。
五、燃气公司不给安装燃气怎么投诉
法律客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七)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八)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九)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六、燃气企业不给开通燃气上哪里投诉
法律分析:政府强制规定了买房人所在小区需要配套燃气,而小区没有配套燃气的话,那么买房人就可以前往住建局进行投诉。假如房屋已经配置好了燃气设备,但是却没有开通燃气的话,那么就需要看小区的燃气收费情况来决定去哪里投诉。房屋交房以后,买房人若发现燃气不通,而燃气公司又已经收取了燃气费用的话,那么就可以拔打燃气公司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若开发商和燃气公司之间存在着资金问题的话,那么就需要找当地的住建局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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