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刑拘是关在哪里
刑事拘留通常由当地看守所负责执行。
刑事拘留,亦称为预先拘留,是指公安部门对那些罪行严重且涉嫌犯罪的现行案件或重大嫌疑者(在法定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其收押至看守所进行监管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在刑事拘留期间,除了委托的律师可以进行探访之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行探视,但是可以为其提供生活必需品以及生活费用。
家属需要等待案件经过审判并且生效之后,才能够进行探视。
自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带走并羁押开始,共有三个阶段,分别是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
在这三个阶段中,家属均无法探视嫌疑人。
二、刑拘需要罪名吗怎么判
无需忧虑,遭受刑拘并非必定意味着确凿无疑的犯罪。
刑事拘留是国家司法体系中刑事诉讼环节的必要手段和强制性措施,通常首先由国家安全防范部门(公安机关)负责展开初步调查。
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事实真相不足以证明有罪,则将案子予以撤销;反之,如果认定确实存在犯罪行为,则会将案卷移送至检察机关进一步审查处理。
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以及检察机关)往往先期对可能涉及到的罪名做出预设判断,然而,最终准确的确立罪名仍需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三、量刑代表实刑拘役吗判几年
量刑并非等同于判刑。
首先,量刑的全称为刑罚裁量,即由各级人民法院在遵循刑事法原则的基础之上,通过对犯罪行为进行明确的认定,确定应否对犯罪者施以惩罚,同时对其可能接受的惩处种类及轻重程度作出判断,并最终决定所判定刑罚是否需要立即执行的一系列法律审判与执行过程中的司法措施。
量刑实际上是对已确认实际处罚的刑罚种类及其程度的确定过程中,人民法院将依据犯罪的真实情况、性质特征、情节严重性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客观地决定判处的具体刑罚类型与幅度。
若犯罪者具备从重或从轻处罚的情状时,则应在法定刑范围内合理制定刑罚内容,以达到公正严明判决之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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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量刑代表实刑拘役吗判几年,量刑和实际判刑有多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