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减轻处罚的规定是什么2025,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减轻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的情形,包括情节轻微、主动消除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受他人胁迫或诱骗、主动投案如实陈述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主要处罚方式包括罚款和行政拘留,罚款幅度根据违法行为性质和危害程度设定,行政拘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对违法行为造成损害的人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减轻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两种主要处罚方式
(一)罚款是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以支付一定金钱义务的处罚。罚款处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得比较多,罚款的作用在于通过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经济上受到损失,起到对其的惩戒和教育作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罚款的幅度,有二百元以下,五百元以下,一千元以下三个档次,这是根据各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罚款处罚的有效性等设定的。此外,对于一些特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赌博、卖淫、嫖娼等,以及一些具有一定经营性质的违法活动,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实际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保留规定了较高的罚款幅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罚款的处罚一般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是对于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二)行政拘留是短期内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因此,拘留是对自然人最严厉的一种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拘留处罚的幅度的规定,一般分为五日以下、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三个档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拘留的处罚只能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决定生效后,由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行为人除应受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外,如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监护人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安管理从重处罚的情形
治安管理从重处罚情节主要有:1、治安管理处罚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当事人,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2、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0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1)有较严重后果的;(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一、在治安管理处罚适用内容中,治安管理处罚的特征(一)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二)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三)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四)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二、故意毁坏财物罪治安管理的标准(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则第2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治安管理处罚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减轻处罚的情形
一、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减轻处罚:(1)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4)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的;(5)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二、我国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2、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5、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四、治安管理处罚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法律分析:治安管理处罚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有:(一)罚款是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以支付一定金钱义务的处罚。(二)行政拘留是短期内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因此,拘留是对自然人最严厉的一种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五、9种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一、九种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1、九种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二、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那些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六、治安管理处罚法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法律主观: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 立功 表现的。 《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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