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和留置怎么区别
侵占和留置有以下区别:
(一)概念方面
1. 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是一种侵犯财产权的犯罪行为。
2.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是一种合法的担保物权实现方式。
(二)行为性质
1. 侵占是恶意的、非法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故意,并且这种行为没有任何合法依据。
2. 留置是合法的,是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符合法定的留置条件而进行的。
(三)主体关系
1. 侵占的主体间没有合法的基于留置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等正当联系,往往是基于偶然的保管等关系而产生的非法占有行为。
2. 留置发生在有特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比如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中的债权人与债务人。
二、留置多久会告知家属案情
被留置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监察机关不得随意以有碍调查为由不通知家属,并且通知家属时并没有要求告知家属案情。
三、韩鸥案是留置吗
仅说“韩鸥案”,没有更多背景信息的情况下,无法确定是否为留置案件。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所采取的一种调查措施。要判断一个案件是否涉及留置,需要综合多方面的信息,比如是否涉及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职务相关违法犯罪的调查、是否符合留置的法定情形(如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等)等。如果能提供更多关于“韩鸥案”的细节,例如案件涉及的领域、当事人身份、案件性质等,就能够更准确地回答是否为留置案件。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侵犯留置权
●占有与留置的区别
●侵占和截留的区别
●占有和留置权
●侵占遗留物
●侵占别人自留山法律如何处置
●侵占和占有的区别
●占有与留置的区别
●侵占会拘留吗
●侵占和占有
●留置多久会告知家属案情呢
●留置多久会告知家属案情信息
●留置多久会告知家属案情进展
●留置多长时间告知家属
●留置多久会找家属谈话
●留置多久可以回家
●留置后多久讯问
●留置后多长时间宣布
●留置一般多久结案
●留置的人要是没事多久出来
来源:中国法院网-韩鸥案是留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