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异议申请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写才能有效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张芮

管辖异议申请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写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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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




薛培 查洪南





办案检察官和公安民警会商研判案情。

  侦查是起诉的前奏,而起诉是侦查的承继,在一些涉案人数多、跨域广、事实复杂的特殊类型案件中,检察机关的依法介入如果能给予公安机关有力的引导和辅助,则有助于完善案件证据体系,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和公正裁决。这是我从去年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获得的感受。

  当时,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就一起非法制造、贩卖枪支、弹药案件与我们进行沟通,因为他们遇到了该案管辖权的问题。如果对该案没有管辖权,那这个案件就要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由该公安机关向当地检察院提请批捕和移送审查起诉。

  该案报案人是武侯区的一个居民,他在家中刷短视频时看到有人展示制造铅弹的模具,经过私聊得到对方认可之后,短视频博主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操作程序让他加入了一个加密的聊天群,他发现这个博主在群内用隐晦的话语以7500元至8500元的价格兜售自制的气枪。报案人在了解到真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举报了这个销售自制气枪和铅弹的群主。经市公安局初核确认后指定由武侯区公安分局管辖。

  经过缜密侦查,武侯区公安分局一举抓获了非法制造、贩卖枪支、弹药的兄弟二人,将已经销售出去的8支自制气枪和2支即将销售的自制气枪及铅弹若干、赃款、赃物全部扣押归案。

  从全案来看,两名犯罪嫌疑人销售自制气枪和铅弹的确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这二人的居住地、案发地都不在武侯区,单纯从形式上看,这个案件需要移交发案地公安机关向当地检察院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武侯区公安分局希望我们对该局是否具有管辖权作进一步论证,以便该案最终能够顺利提请批捕和移送审查起诉。

  经过仔细阅卷,我发现该案当初是根据报案人提供线索所显示的初步信息进行立案的,当时该案案发地和结果地尚不明晰,武侯区公安分局及时侦破并一举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在仔细梳理了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证人证言后,我们初步得出结论: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案发地的确都不在武侯区,尤其是10支自制气枪和铅弹的制造、销售地都是在相邻地区,且枪弹销售到的地方也都是外地。武侯区公安分局当时也只是向报案人了解了初步情况就立案,并未就此深入了解具体情况,更未实质性掌握犯罪嫌疑人制造、销售枪支的证据。从报案人证言来看,虽然初步证明武侯区公安分局具有管辖权,但依然要找到犯罪嫌疑人确能由武侯区起诉和审判的充分理由。

  从证据来看,购买气枪和铅弹的8名违法人员中除1名是网购之外,有7名买枪人均是外地人,且都是从外地驾车而来。其中有4名买枪人到购买地都必须经过武侯区,如果对这4名买枪人的车辆行驶轨迹进行比对并形成证据,就能证明贩卖枪支、弹药的经过地亦即发生地确实在武侯区,那么该案在武侯区起诉和审判就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通过短视频平台及聊天软件与买枪人进行沟通,他们是否在沟通交流过程中经过或到达过武侯区?这也是一个重要的管辖权取证方向。经过比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我们发现他们曾经有一天驾驶摩托车到过武侯区买电动自行车。那么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到达武侯区后是否与买枪人进行过沟通和交易?这可从其途经地的各种监控视频中获取其到达及回程的具体时间,再比对他俩的手机通信记录及买枪人的具体供述,就能确定他们与买枪人电话沟通交易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如果能够确定,则能证明该案在武侯区捕诉和审判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除此之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期间为了制造这些自制气枪和铅弹曾经购买了大量的生产物资,也曾经到一些工厂加工枪管,他们是否到过武侯区市场购买加工气枪及铅弹的相应工具?其寄递到外地的气枪散件是否由武侯区的物流公司承运?调取到这些证据,不仅更能证明该案的犯罪事实,而且也是证明该案可由武侯区进行捕诉和审判的有力证据。

  我将这些考虑到的管辖权补侦要点详尽梳理后,及时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进行了沟通。一个星期后,公安机关调取的证据显示:两名犯罪嫌疑人制造气枪和铅弹的加工工具、生产物资以及寄递的渠道不在武侯区,但4名买枪人驾驶车辆从外地而来确实经过了武侯区,且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武侯区市场购买电动自行车过程中的确与买枪人进行了电话沟通,这完全能够证明该案在武侯区捕诉和审判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完全没有任何争议。

  后来,这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顺利起诉到法院。经过庭审,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未提出异议,最终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

  (口述人单位: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

管辖的拼音

法院指定管辖,是指在法定条件下,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将某一案件交由特定下级法院审理的制度安排。这是一种基于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审判效率和保证法律统一适用性的机制。它允许在原有级别或地域管辖规定之外,灵活调整案件的审理机构,特别是在以下几种情形下显得尤为重要:

1. 复杂性与专业性需求:对于高度专业化的案件,如复杂的跨国商业纠纷、技术专利争议或环境资源保护案件,指定具备相应专长的法院审理,有助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2. 防止地方干扰:若案件在当地存在明显的地方利益纠葛,可能导致审理偏颇或受到不当外部压力,通过指定管辖可确保案件在相对中立的环境中得到公正评判。

3. 案件规模与影响力:大规模群体诉讼或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案件,指定管辖能有效分散压力,避免单一地区法院过度负荷,同时减少潜在舆论干扰,维护司法程序的平稳运行。

4. 统一法律适用:针对不同地区可能出现的法律理解和适用差异,指定管辖有助于促进裁判尺度的一致性,维护法制的整体连贯性。

5. 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合理调配各地区法院的工作量,特别是当某个地区的案件数量异常增加时,通过指定其他法院协助分担,达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实施机制与原则

指定管辖通常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需充分考虑案件性质、当事人权益、法院实际承载能力和预期公正性等因素,确保决策科学、公开透明。上级法院在做出指定决定前,会综合评估上述要素,必要时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最终确定最适格的受理法院。

法院指定管辖是现代司法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合理运用能够显著增强司法系统的灵活性与应变能力,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作者:王一淇(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编辑:赵佳欣

责编:雪云

审核:姚启明

管辖的意思

(图源网络 侵删)

民事诉讼管辖

是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原告提起民事诉讼时

该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五个步骤教你把握重点

一|确定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法院内部根据案件的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等来确定不同层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大多数民事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则负责受理如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特定类型案件。


二|判断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地区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地区人民法院无权管辖。包括: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不动产纠纷”指与不动产有实际联系的纠纷,主要涉及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如因不动产引发的不涉及物权的其他诉讼,不一定属于此范围。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类纠纷通常指财产损害类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通常指沿海港口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如果涉及人身损害类纠纷,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判断是否存在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当事人自行约定发生争议后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协议管辖必须符合如下法定条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1.协议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对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不适用。
3.仅限于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起的诉讼。
4.协议选择的法院,必须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不能选择与案件毫无关联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了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5.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口头约定无效。

四|判断是否属于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是就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规定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等为标准确定的管辖,一般有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择一进行起诉。

五|按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确定

一般地域管辖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是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其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或原、被告双方住所地法院均可管辖。

管辖是个较为复杂的专业法律问题,在把握上述原则情况下仍有疑惑的,可以请教专业人士或咨询法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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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胡淑丽 管纪晨
来源: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浙江天平
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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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

鲁法案例【2024】533

(图源网络 侵删)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28日,陈某(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与王某(住所地山西省晋中市)、李某(住所地山西省晋中市)、唐某(住所地山东省桓台县)、张某(住所地山东省新泰市)达成一致,共同出资经营电商平台项目(目标公司: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并签订《合伙经营合同书》,各方约定了投资比例及合作事项,同时约定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合作出现分歧,陈某向张店区法院起诉要求其他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债务并请求清算。

法院审理

本案案由为合伙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案涉协议管辖约定无效,应按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陈某的起诉明显不属于张店法院管辖案件,故,张店法院决定对陈某的起诉不予受理。

法官说法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案涉《合伙经营合同书》约定“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可以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及四被告住所地均不在淄博市张店区,案涉合同载明的合同签订地为“太原市小店区”即合同签订地与淄博市张店区无实际联系,案涉出资经营电商平台(目标公司)为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即合同履行地和标的物所在地亦与淄博市张店区无实际联系。由此,案涉合同中协议管辖法院与争议无实际联系,该约定条款应属无效条款;
另外,唐某虽在案涉合同中约定相关文件、通知可邮寄至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祥和苑,但,该约定文件送达地址与民事诉讼意义上的住所地非同一概念,亦不能仅仅依据该约定地址确定其经常居住地在淄博市张店区。
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以便利当事人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理为原则。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意约定为原则;但,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仅仅限定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如当事人任意选择管辖法院,刻意制造管辖连接点,约定条款无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人民法院对起诉、自诉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当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并载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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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张学敬
来源:张店法院
编辑:马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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