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走了土地确权归谁法律依据呢,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 编辑:湛一

一、老人走了土地确权归谁法律依据呢

1. 若老人家庭承包的土地还在承包期内,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由继承人继续承包。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户内部分成员死亡的,不影响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2. 若是老人通过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如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承包地,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3. 若老人去世后,其土地已交回发包方或被依法收回的,不再属于老人的承包地范畴,其他人无法就该土地主张承包权益。总之,土地确权归属需依据承包方式及承包期等具体情况,按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二、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了对土地征收的相关内容:

1.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4.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土地补偿费要开户籍证明吗怎么开

土地补偿费的领取一般不需要开具户籍证明。

土地补偿费通常是按照土地权属、土地面积等进行核算和发放。发放流程主要依据当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审核土地权益人资格等材料,如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权属证书等。

如果确实存在需要证明个人身份等情况,一般是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派出所会根据其户籍系统中的信息,核实无误后出具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户籍情况等内容的证明文件,证明格式通常符合相关部门要求。不同地区对于具体的证明开具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建议咨询当地负责征地补偿工作的部门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了解准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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