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法条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孔同

近年来保险诈骗案件频发,诈骗手段更加隐蔽和多样化,严重影响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广大保险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使自己或者第三者获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所谓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根据该合同负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依据保险合同,有权向保险人请求补偿损失或者领取保险金的人。受益人,是由保险公司明确指定的或者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取得保险金的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此外,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保险诈骗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诈骗保险金的目的。至于该目的是产生于投保以前还是之后,都不影响本罪故意的成立。

保险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管理秩序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保险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行了保险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保险诈骗的实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包括下述情形: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诈骗罪不仅要求实行了上述之一的行为,还要求骗取的财物数额较大。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为骗取保险金而放火焚烧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自己所有的财物,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自残、自伤的,都只构成本罪。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的行为同时构成放火、爆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应当与本罪并罚。

保险诈骗最终损害的是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保险消费者应主动提升风险意识,警惕诈骗危害,对此,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投保过程中遵守如实告知义务,确保个人信息资料真实准确;(二)妥善保管保单和个人信息,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三)发生保险事故后第一时间通过正规渠道报案,如实提供案件信息,积极配合保险事故调查;(四)不抱侥幸心理,坚决抵制不法利益诱惑;(五)一旦发现保险诈骗线索信息,及时向有关保险机构举报;涉嫌保险诈骗罪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防范打击保险诈骗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努力。每个社会公民包括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应该高度重视,自觉维护保险的公正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有力遏制保险诈骗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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