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播污秽物品罪,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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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95后姐弟购买假冒知名品牌首饰,通过二手平台“闲鱼”等对外销售,总案值达19万余元。经徐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余某和余某彬有期徒刑1年和10个月。
2018年4、5月份开始,余某通过微信和闲鱼销售假冒某名牌首饰。刚开始从深圳的批发市场拿货,后来上游的“厂家”林某、傅某等人(另案处理)和余某联系,称他们能直接供货,生产的首饰质量比其他人家好,一件假项链20-30元,手镯50-60元一件,耳钉35-50元一件。同时还会提供产品标签,和首饰一一对应。
图为余姓姐弟制假工厂。
余某觉得有利可图,去“生产工厂”考察后决定和对方合作,约定当天开单,隔半个月通过支付宝汇款一次。假冒饰品的外包装、小票、保修卡等,则另外从深圳的市场里直接拿货。
余某纠集了其弟弟余某彬等人在深圳市某小区内住下,由余某向“厂家”联络货源和外包装,余某彬等人开设“闲鱼”账户,包装产品,在网上销售假冒饰品。余某则通过每月结账的方式,和其平分利润。余某彬除了大号外,还开设了闲鱼小号,便于在大号被封的情况下使用。
除了在“闲鱼”上售卖外,余某还通过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的该品牌饰品,“熟客”们会发给余某他们要的假饰品型号照片进行定制,一般一件卖60-80元。
余姓姐弟非常狡猾,他们销售假冒首饰却并不囤货。然而,公安机关从其深圳驻地查扣到了大量小标签、小票、保修单、卡片、外包装纸盒、绒布小袋以及外装纸袋、首饰包装盒等物品。根据该品牌公司提供的证明,上述查扣物品均非公司生产或授权生产。同时经过审计,余某、余某彬等人的多个支付宝账户销售假冒名牌首饰,共计收款19万余元。这些证据结合被告人的口供等,证实两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作者:肖芸 周渊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罔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毒品、制毒物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以外的其他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关税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两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同家对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口监管、征收关税的制度 严犯罪对象是除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毒品、制毒物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以外的其他普通货物、物品。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而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关税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两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
“违反海关法规”是指违反海关法、进出口关税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逃避海关监管”是指采用隐瞒、隐藏、伪报、蒙混、绕关等方式、方法,躲避海关监督、管理和检查,即通常所说的绕关走私、瞒关走私、夹藏走私及后续走私行为。所谓后续走私,是指走私分子以合法的形式将货物、物品进出口而实际上进行走私的行为,如《刑法》第154条规定的情形。
“偷逃应缴关税税额较大的行为”是指违反进出口关税管理条例,偷逃国家准许进出口的普通货物、物品应缴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出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行为。
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自然人走私的为l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单位走私的为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实施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完税价格计算。
“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在一年内因为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被有关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后,又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八)》为加大对小额多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而规定上述行为应予追究刑事责任。此行为是独立于偷逃税额之外的一个定罪情节,偷逃税款的数额不影响此行为罪与非罪的认定。“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是适用本项规定的前提条件,如此前多次走私但未受到行政处罚的,仍然应当将多次走私偷逃的税款进行累计,视其数额情况和情节定罪量刑,未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一般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154条、第155条的规定,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也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
其中,“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边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应予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货物包括通过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等方式进口的货物,以及在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区或者免税商店内等存储、加工、寄售的货物。
根据《刑法》第156条的规定,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犯罪分子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论处。
3.犯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国家海关监管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进出境货物、物品应缴税款,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应认定为具有走私的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走私的故意,但有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则不属于走私行为,一般是由于不懂海关监管规定或者疏忽大意而该报未报或者漏报、错报关税的过失造成的,应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理。
应当注意的是,本罪不以牟利作为构成要件。
参阅: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主编南英,2015年;
2、《刑法罪名精释》,主编周道鸾、张军,2013年;
3、《刑法学》第五版,张明楷著,2016年。
文章来源:律思、成都检察
涉嫌传播污秽物品罪
来源 | 上海普陀检察
买买买的神仙感觉
肯定不用小编形容了
但在过去一年中
普陀区检察院办理了数起
因非法买卖限制经营物品
而获罪的案件
断送了自己
也破坏了营商环境
今天小编就通过《刑法》条款
和大家介绍一下这些
不能随意买卖的物品吧
武器 装备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中国是不允许持枪的国家,买卖枪支弹药当然也是受到法律限制的。
犯罪行为: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公安机关拥有执法权,若是不法分子伪装成人民警察恐吓百姓、骗取钱财,后果将不堪设想。
犯罪行为:
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
公文、证件、印章
第一百二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电线杆上的办证广告、淘宝上的假章服务你可能并不陌生。然而,这些行为都严重触犯了法律。
犯罪行为: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及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毒品
第三百五十条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毒品的危害肯定不用小编赘述了,一方面它具有极大的成瘾性,另一方面将会破坏人的中枢神经系统。
犯罪行为: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毒品、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假冒伪劣商品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
你买过abidas、康帅博吗,你用100%的价格买到过50%质量的商品吗?假冒伪劣商品存在极大的质量隐患。
犯罪行为: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
淫秽物品
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嗯……淫秽物品你们都懂的……
犯罪行为: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
如果说以上几类都是常识
那么接下来的
就不是每个人都知道了
在介绍它们之前
小编先要引出一个罪名
非法经营罪
从罪名上我们可以发现
这是一个限制“卖方”的罪名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
即构成该罪
这些不能随意买卖的物品
你们都知道了吗
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
近日,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绿春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案,该案被告人陈某因非法买卖、储存老鼠药“毒鼠强”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被告人陈某平时在农贸市场内经营一家种子店。2021年3月,陈某得知自己的朋友杨某在售卖毒性很强的老鼠药,陈某觉得售卖它们有利可图,于是便通过微信向杨某购买了100包这种老鼠药放在店铺内销售,还在赶集时将其带到集市上销售。第一次购买的老鼠药销售完后,陈某又分批向杨某购买了总计1200包老鼠药在店铺销售。
2021年11月,公安机关在一次排查中,从其经营的种子店内查获了疑似“毒鼠强”可疑物148包,经民警做思想工作,当日陈某另主动交出疑似“毒鼠强”可疑物192包。经过磅称量及鉴定,查获的340包疑似“毒鼠强”可疑物净重555.27克,从中检出毒鼠强成分。
绿春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主管部门对危险物质的管理秩序,非法买卖、储存毒鼠强净重达555.27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扣押在案的毒鼠强555.27克,依法没收。
法官说法
毒鼠强学名四亚甲基二砜四胺,是一种无味、无臭、有剧毒的粉状物,毒性比砒霜强300倍。毒鼠强中毒目前无特效治疗药物,我国严令禁止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买卖违禁鼠药不仅违反国家规定,更伤及人身安全,一旦误食,后果不堪设想!千万不要因为贪图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红线。
如果家中需要灭鼠,除使用粘鼠板、老鼠夹等物理手段外,如需购买老鼠药,请务必购买由正规厂家生产、对人体危害较小的老鼠药。在地摊和网店购买老鼠药后,需要核对包装上有无生产厂址、生产日期、适用范围、产品成分等内容,防止买到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原药制剂50克以上,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的;
(二)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的。
第二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500克以上,或者饵料20千克以上的;
(二)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3人以上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药、制剂50克以上不满500克,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不满20千克,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红河州委政法委、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云南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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