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包括哪些,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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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哪些
合规与责任
社会保险费征缴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关键责任。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灵活就业人员,都应清晰了解相关法规要求,确保按时足额缴纳,共同维护社会保障体系的稳定运行。
01社会保险登记流程与义务
**用人单位登记要求**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用人单位需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等材料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登记。社保机构需在15日内完成审核并发放登记证件。若登记信息变更或单位终止,须在30日内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市场监督、民政等部门需同步向社保机构通报单位成立或终止情况,确保信息实时更新。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群体,需自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登记。国家明确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简化了个人参保流程。这一规定为灵活就业者提供了便利,也扩大了社保覆盖范围,促进社会公平。
02缴费义务与征收机制
**用人单位缴费责任**
用人单位须在用工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未登记的由社保机构核定应缴费用。缴费需自行申报并按时足额缴纳,不得随意缓缴或减免。职工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且单位需按月向职工公示缴费明细,保障知情权。
**灵活就业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向征收机构缴纳社保费,无需通过单位代缴。这一设计降低了参保门槛,鼓励更多群体主动参与社保体系。同时,国家推行社保费统一征收,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实施规则,确保政策执行的一致性与效率。
03违规处理与法律责任
**欠缴与滞纳金机制**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征收机构可责令限期补缴,并自欠缴日起按日加收0.5‰滞纳金。逾期未缴的,行政部门可处以欠缴金额1-3倍罚款。若单位账户余额不足,征收机构可要求担保或签订延期协议,甚至申请法院扣押、拍卖财产抵缴费用。
**登记违规的处罚措施**
未办理社保登记的单位,社保行政部门将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应缴费用1-3倍罚款,并对责任人处以500-3000元罚款。这些规定强化了企业的合规意识,也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刚性保障。
通过明确流程、强化责任、细化处罚,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构建了多维度保障网。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主动履行义务不仅避免法律风险,更是对社会公平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贡献。
END
会计中社会保险费包括哪些
很多企业为了节省人员成本,会按照最低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样真的可以吗?
税务局下达通知书
要求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缴纳社保
某公司此前收到一份由税务局下发的《社会保险费事项通知书》:
事由: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比例按时为全员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
告知事项: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为你单位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做好社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吗?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
同时,该文件也对缴费基数设置了上限和下限,具体来说:
下限: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60%),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上限: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300%),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注意:最低工资标准仅是法律规定的社保缴费最低限额,不是缴费基数,按这个标准缴纳社保不合法。
企业都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后期需要补缴吗?
福建税务局回复:
留言内容:
企业员工社保是否可以按最低缴交基数缴交,网上查询规定是按上一年的平均工资作为缴交基数,但是大部分的企业都是按最低缴交基数缴交,这样后期需要补缴吗?
回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规定:“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比例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可以参考上述文件规定。
不按规定缴社保,后果严重!
但这10类人可以不缴社保!
1.返聘退休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公司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调整范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合同法及经济法的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实习生
很多学校在学生即将毕业的最后半年,会让学生自行找单位实习,有些企业由于工作性质等原因,常招些尚未毕业的实习生。那么,聘用实习生,是否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法规定:只有符合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一定年龄的劳动者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不是由合同名称和内容来确定的,而是由用工性质来确定。
只要劳动者年满16周岁且未到退休年龄,而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归属关系”,双方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即使未签,劳动者也受到劳动法保护。
实习生虽年满16周岁,但与第三方学校存在“归属关系”,用人单位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
因此,企业聘用的实习生,属于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承包商派遣人员
在工程项目总包和分包中,总包方为了便于工程项目监管,时常派出几名管理人员,如技术总监、工程总监、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等现场管理人员,而派遣人员的工资一般由分包商承担,同时,分包商也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此类派遣人员只能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合同》,总包方派过来的人员已经与总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总包方存在“归属关系”,分包方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4.停薪留职人员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
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若某职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有《停薪留职协议》,那么新用人单位在招聘该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5.协保人员
协保人员是指与原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6.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非独立劳动的兼职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
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由工作单位办理,与兼职公司无关,无需缴纳社保。
7.聘用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单位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若协议中约定,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和工资发放与自有员工一样,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相应费用,五险一金由劳务派遣方交,不论在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中均认定为工资薪金项目。
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企业可以不用为此部分人员缴纳。
8.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将生产线上的员工以组为单位成立个体户,员工工资转为个体户经营所得,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9.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薪,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平均工作时长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10.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人员。主要有以下3种:自营劳动者,家庭帮工,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来源:会计说、税务学苑、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
社会保险费包括哪些内容
01
黑龙江哈尔滨: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3月13日开始申报
哈尔滨市主城六区(除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外)近期开始办理2024年度“4555”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7bxFZMlk3rzILFuV8kAOA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1.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持有效《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在领取补贴期间需保持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与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或社区签订《灵活就业协议》,且在协议期内以灵活就业形式在哈尔滨市主城六区范围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全市“4555”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年按2196元标准执行;
市区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
·9.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按1248元标准执行;
·6.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按853元执行;
·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按656元执行;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哈尔滨市 “4555人员”补贴标准执行。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哈尔滨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每年进行一次。2024年度补贴申报时间自2025年3月13日开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近均可)提出申请。
02
广西柳州:
最高补贴2400元/人,3月28日截止
柳州市本级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近日开始申报。最高补贴2400元/人,3月28日截止办理。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_CUvXibr2iyWLpnWwhNhA
一、补贴对象
申请柳州市本级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
即通过柳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下列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即“4050人员”):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城镇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失业人员;
·失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
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包括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温馨提示:首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必须进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质审核,补贴自所申请年度资质审核申请审批通过当月开始享受。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2024年度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从毕业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办理方式
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就近前往居住地社区(村委)办理。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及毕业证书前往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03
陕西西安:
3月1日起,社保补贴开始申请
西安市2024年度灵活就业个人社保补贴申报时间近期公布,3月1日起开始申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aygvOecU27o8JqfdMXgyA
一、申请时间
2024年度灵活就业个人社保补贴申报起止时间:2025年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二、补贴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经陕西省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并进行就业登记的。
2.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含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
温馨提示:以上两类人员在西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申请社保补贴。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1.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的标准给予个人社保补贴,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首次享受该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2.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养老保险4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的标准给予个人社保补贴,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线上办理平台及入口
电脑端可通过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移动端可通过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APP(手机客户端)、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请定位到西安市)按系统提示提交申报材料。
04
四川:
2025年1月起,最长可领60个月
四川人社近期发布《2025年1月起,自费交社保的这些人员可领补贴!》,明确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的相关事项。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vD6aIqoG3beqmjGT7NTyw
一、补贴对象
在四川省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四川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已经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三、补贴期限
1.首次申报社保补贴时,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5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在领取基本养老待遇之前,可享受最长60个月;其余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办理渠道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
1.线下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后,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
2.线上申请:关注“四川e就业” 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业务办理】进入微官网首页,
·就业困难人员选择【微申报】中就业服务栏目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进行办理。
·高校毕业生选择【微申报】中高校毕业生栏目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进行办理。
05
天津:
每人每月补贴800元,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社局等部门近期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来源: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501/t20250108_6827946.html
一、补贴对象
·2025年1月1日(含)后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单亲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中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人员。
·在本市通过无雇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从事灵活就业期间,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在本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本市未按照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申领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二、补贴标准
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600元;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同时缴纳两项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每人仅可申领一次。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补贴资格办理
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格申请表》,向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所在的街道(乡镇)申请补贴资格。
五、补贴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可按季或在当年度内集中申请补贴。区人社部门按照享受补贴人员实际缴纳情况,予以补贴。享受补贴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份和险种,不予补贴。
来源:哈尔滨日报、柳州人社服务、四川人社、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社会保险费包括哪些费用
劳动者就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社保缴费年限、社保缴费数额发生的争议提起民事诉讼,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裁判要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脱或变通。
劳动者已自行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属于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劳动者对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事由产生争议的情形。劳动者未表示放弃向用人单位追偿代其缴纳的费用,现其诉请用人单位返还垫付的该笔款项,人民法院应予处理。
一审: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2019)闽0128民初974号。二审: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闽01民终5371号卢某华与平潭县某英中学劳动争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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