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领域有个知名律师,前天,他发表了一篇文章,名为《作为娱乐法律师,我最感兴趣的居然是危机公关》。
其实我也很想说,作为懂一点点娱乐法的刑事律师,我曾经最感兴趣的居然是娱乐圈刑事风控。
我始终认为,娱乐圈是一个非常需要刑事风险防控的领域,但2018年,我对“娱乐圈刑事风险防控”的理解,是以艺人为中心的,也就是当时的我认为,一名靠谱的刑事律师,在娱乐圈刑事风险防控领域,是以告知艺人自身如何防范刑事风险为重点的。如今我的想法发生了变化,因为当我彻底地抛弃了对于艺人这个群体的滤镜之后,发现绝大部分艺人之所以违法犯罪,大部分时候并不是因为无知,而是“知法犯法”。
艺人违法犯罪,最惨的是艺人吗?不是,是经纪公司和投资方。因为艺人往往是有得选的,经纪公司和投资方一旦做出了选择,却往往没得选。
一般来说,在艺人和经纪公司以及投资方的关系中,艺人是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的,这一点,从大量的“明星天价违约金案”中可以看出。但是,一旦艺人涉及到刑事风险,情况就有点不一样了。因为,经纪公司和投资方,会成为真正的“背锅侠”。
众多明星吸毒给经纪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暂时不说,范冰冰(公司)逃税事件,更显示出娱乐圈刑事风险的无情。范冰冰本人的工作室和品牌合作方都受到一定程度的波及,而受影响最严重的则是号称投资5亿的、由范冰冰主演的《巴清传》——背后的公司唐德影视。
新浪财经在2020年3月20日的新闻里说:“一部电视剧投资失误让唐德影视(300426.SZ)连续两年亏损。2月28日晚间,唐德影视公布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营业收入为负值,为-3.20亿元,2018年同期收入为3.72亿元;净亏损为3711.88万元,2018年同期净亏损则为9.27亿元。
对于营收为负的原因,唐德影视表示主要是受到《巴清传》项目营业收入冲回的影响。范冰冰逃税事件发生后,《巴清传》播出遥遥无期,之前在该剧中投入的巨额资金可谓颗粒无收。
当然,《巴清传》的锅也不全是范冰冰逃税造出来的,在“范冰冰事件”之前,还有“高云翔事件”。2018年3月26日,高云翔与制片人王晶在澳大利亚悉尼一酒店涉嫌性侵一名36岁的澳大利亚华裔女性电视制作人,事发后二人被捕。
唐德影视的股价因此被腰斩,片方不得不紧急把男主换成当时和范冰冰还是“我们”的李晨。
然而,换成李晨也没有什么作用,因为没过几个月,作为女主的范冰冰本人,也被卷入了刑案,并且,因为范冰冰比高云翔名气大得多,涉及到的税额又特别巨大,该案的影响更为严重。
虽然这两起刑案,经过当事人本人、家属和律师的努力,结果是两个人都“结案”了,没有被判决有罪,近日,冰冰也一直在试水复出,事业似乎略有起色。但唐德影视却不仅风光不再,更是沦为“负资产”,一点翻身的气息都没有显露。从2017年的盛景进入2018年的泥潭,而且直到2020年都还爬不出来,一切只因为两个刑事案件。
站在唐德影视的角度,可能会觉得:不怕人比人,就怕信错人。
所以,真正的“娱乐圈刑事风险防控”,应当是以娱乐行业的生态为基础的,不专注于某个艺人的发展,而是专注于预防行业因为刑事风险本身以及刑事风险所导致的“次生灾害”。
也就是,如何避免“爱错人”,如何避免“爱错人”之后带来的损失。
有一部电视剧叫《错爱一生》,当年还是小火过一阵的。该剧热播时,我的一位室友说:“我昨天在家里看这部剧,我哥刚好走过来,讽刺我,说我在看些什么啊,错了还要爱,爱了还要爱一生,真搞不懂你们。”
资本是无情的,错了还要爱,爱了还要爱一生,这样的事情在资本市场是不存在的。所以没有了高云翔,还有李晨。看起来错爱一次似乎并不那么要紧。但是没有了范冰冰,唐德就很难翻身了,因为范冰冰除了是演员,还是股东,而且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怕万一,就怕万二。
对于经纪公司和投资方而言,最怕的是什么?知道自己爱错了,但是投入得太多了,损失太大了,导致自己抽不了身,深陷泥潭,没有资本去“爱”下一个人。就像唐德影视,资金无法回笼,再去做其他投资,也做不了,股东纷纷出逃,也难有“天使”会来“投资”。
因此,经纪公司和投资方必须有更深刻的刑事风险防范意识,经纪公司和投资方需用尽调的思维去发现艺人的(潜在)刑事风险,设置刑事风险隔离带,在每项重大投资之前做好刑事危机预案,从而一定程度上避免投资的过程中出现意外,避免因为艺人的刑事风险而受到波及。
这对艺人而言并不是坏事,因为经纪公司和投资方的有力监督,一定程度上可以倒逼艺人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自身的刑事风险,爱惜自己的羽毛,延长自己的职业生命。
现实中,“二八”定律是普遍存在的,艺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案发之后,80%的人会盯着艺人如何,只有20%的人关心经纪公司和投资方的处境。
柯震东吸毒之后,虽然很多人痛骂他,但他还是有粉丝的。虽然复出不了,生活应该也不成问题;而冰冰,依靠粉丝的力量,应该也还是可以慢慢站起来。但是,明星有粉丝、有人爱,经纪公司和投资方没有。
在如今的娱乐圈里,明星、经纪公司和投资方三者所赖以立足的资本是不一样的。大部分情况下,明星的资本就是粉丝和流量,经纪公司的资本就是明星和人脉,投资方的资本就是真金白银。一旦案发,明星的粉丝和流量锐减,经纪公司失去一个有创收能力的明星等同于失去这个明星,人脉更是“不能说的秘密”,而投资方投入的资本无法回笼。
因此,经纪公司和投资方,如果把大量的鸡蛋都放在某一个大明星身上,更要注意察觉该明星的不当行为。当然不是说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不对,但正如巴菲特所说的,要“看好那个篮子”。
没有人爱的人更要爱自己。娱乐行业的公司本来就属于在资本领域沉浮的主体之一,大部分在资本领域打拼的公司,无论看起来多么风光,一旦遇到巨大风险,大难临头各种人各自飞,容易身后“空无艺人”,然后空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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