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马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伙同“黄毛”、“尕唐”(上述二人真实姓名不详,均在逃)等人及被告人马某、马五某得、马某陆续从事非法客运,对多地从事非法客运车辆(俗称“黑车”)予以控制,并以辱骂、恐吓、殴打等方式对“黑车”司机相要挟,甚至私下指定七里河区兰工坪汽车南站附近、塑料厂附近巷道的停车场,强行收取张某等71名“黑车”司机“保护费”,在七里河区兰工坪汽车南站附近的“黑车”运营市场逐步形成了以马某某、马某兄弟为纠集者,以马五某得、马某华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张涛律师评析】
1.构成敲诈勒索罪,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标准的量刑起点为: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敲诈勒索财物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可以增加六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在敲诈勒索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非法拘禁,或者以危险方法制造事端,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隐私勒索他人财物等手段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种手段,可以再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构成敲诈勒索罪,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敲诈勒索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标准的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量刑起点为: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基准刑:
(1)敲诈勒索财物数额每增加一万五千元,可以增加六个月刑期。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
①一年内敲诈勒索作案三次以上;
②敲诈勒索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③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之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在敲诈勒索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非法拘禁,或者以危险方法制造事端,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隐私勒索他人财物等手段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种手段,可以再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