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留置权和抵押质押的区别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康毅

一、抵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抵押权和留置权主要有以下区别:

1. 产生依据不同。抵押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抵押合同而设立,抵押物需由抵押人提供,一般是基于双方的约定产生。而留置权是基于法律规定,当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产生。

2. 占有的情况不同。抵押权设定后,抵押物一般不转移占有,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但留置权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为前提,在留置期间,留置权人占有留置物。

3. 实现方式不同。抵押权的实现需通过协商折价、拍卖、变卖抵押物等方式优先受偿。留置权实现的一个重要前提是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时,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物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并优先受偿。

二、留置权和抵押质押的区别

留置权与抵押、质押存在以下区别:

(一)成立条件不同

1. 留置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时,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就可成立留置权。例如,修理厂合法占有汽车进行修理,车主不付修理费,修理厂可依法留置汽车。

2. 抵押的成立通常需要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并且抵押物一般为不动产或特定的动产,抵押物不转移占有,如房屋抵押,抵押人仍可居住使用房屋。

3. 质押的成立需订立质押合同,质物需移交给质权人占有,质物多为动产或权利,像以存单质押,存单需交付给质权人。

(二)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不同

1. 留置权人在留置一定期限后,可以就留置财产优先受偿,无需与债务人协商折价等,如法定的留置期限届满后可直接拍卖留置物。

2. 抵押权实现时,抵押权人需与抵押人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优先受偿。

3. 质权实现时,质权人可与出质人协商以质物折价,也可依法拍卖、变卖质物优先受偿。

三、留置权能抵押吗法院

留置权与抵押权是不同的担保物权,留置权不能抵押。

(一)留置权的性质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一种法定担保物权。

(二)抵押权的特点

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三)两者不能相互转换

由于留置权基于法定产生且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已经占有,其性质和产生方式与抵押权完全不同,不存在留置权进行抵押这种情况。并且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也会依据两者不同的法律规定和构成要件进行判定,不会认可留置权能被抵押这种违背法律逻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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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留置权能抵押吗法院,留置权可以转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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