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讯问技巧有哪些
留置讯问是一项严肃且需要遵循法定程序的工作,以下是一些常见技巧:
(一)充分准备方面
1. 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包括案件涉及的事实、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存在的证据等。这有助于在讯问中把握关键问题,不被被讯问者误导。
2. 熟悉被留置人的背景信息。例如其职业、家庭状况、性格特点等,以便采取合适的讯问策略。
(二)讯问过程技巧
1. 营造合适的讯问环境。保持严肃但不过于压抑的氛围,避免过度刺激被讯问者产生抵触情绪。
2. 巧妙运用证据。适时出示部分证据,既能给被讯问者心理压力,又能引导其如实供述。但要注意证据出示的时机和方式。
3. 提问要有逻辑性。从简单问题入手,逐步深入到核心问题。例如先问基本事实,再追问行为动机和背后的关系等。
4. 善于观察被讯问者的表情、肢体语言等细微变化。这有助于判断其回答的真实性,从而调整讯问策略。
需要注意的是,留置讯问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保障被留置人的合法权益。
二、什么时候留置权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在以下情形下成立:
(一)债权已届清偿期
1. 只有当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有可能行使留置权。例如,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就可能享有留置权。
(二)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1. 这种占有必须是基于合法的原因。比如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合法占有寄存人的动产;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合法占有托运人的货物等。
2. 占有方式可以是直接占有,也可以是间接占有,但不能是非法占有。
(三)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1. 即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例如,甲将汽车交由乙维修,乙的维修费用债权与甲的汽车这一动产就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若甲不支付维修费用,乙可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但如果乙对甲另有一笔借款债权,与汽车维修无关联,则不能对汽车行使留置权。
三、什么合同没有留置权
以下几类合同通常没有留置权:
1. 保管合同中明确约定排除留置权的。如果保管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保管人在寄存人未支付保管费等情况下,也不得留置保管物,那么这种合同就不存在留置权。
2. 运输合同里事先约定无留置权情形的。例如双方在运输合同中写明,即使托运人未支付运费,承运人也不得留置托运货物的,该合同不涉及留置权。
3. 加工承揽合同中双方协商一致排除留置权的。当定作人和承揽人约定,即便定作人未支付报酬,承揽人也不得留置工作成果时,这样的加工承揽合同不存在留置权。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但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予以排除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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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什么合同没有留置权,留置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