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被拍卖原租赁合同是否有效2025,公租房被拍卖原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1、对公租房进行拍卖的,公租房拍卖前,承租人承租了公租房的,拍卖后租赁房产权发生转移的,不影响承租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内仍然有效。
2、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二、公租房被拍卖原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期
1、对公租房进行拍卖的,公租房拍卖前,承租人承租了公租房的,拍卖后租赁房产权发生转移的,不影响承租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内仍然有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一、申请公租房的流程是什么
1、查看申请条件
在申请公租房之前,需要查看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根据申请人数来决定面积:一个人申请单间配套,两个人可申请一室一厅,三个人可申请两室一厅,四个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2、递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把申请资料提交到审批中心,受理单位会查看资料是否齐全,满足申请条件的人,会给到受理凭证。
3、审核材料
资料提交之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给到初审意见,初审过了之后提交市房管局复审,不合格的会给到书面解释。
4、复审
市房管局收到初审资料之后,七个工作日内给到复审意见,对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公布,不合格的给到书面通知,说明具体原因。
5、结果公示
复审通过的申请人将公布在网上,包括了收入、住房等情况,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如果对公布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实名举报,相关部门会给到你满意的答案。
6、下次轮候
申请没有成功,进入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可以提交书面资料,进行重新审核资格。
三、房屋拍卖后原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内容是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合法有效。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现租赁期尚未届满,法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委托拍卖行拍卖了该房屋,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该房屋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如果是出租人死亡合同还有效吗
如果是出租人死亡合同还有效,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就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的继承人无权收回房屋。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二、租房期间房东卖房该如何赔偿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可以按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赔偿。房东卖房是不会影响承租人的租赁权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出租人给承租人造成损害的,还需要给予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在房屋买卖前,房屋出租的,买卖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关系继续存在。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四、公租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无效,公租房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个人,个人没有买卖公租房的权利。该公租房买卖合同由于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五、房子拍卖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房子被拍卖之前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买卖不破租赁,租房人还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对方瞒着你把房屋拍卖了,那么可以去上诉。对方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欺诈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拍卖委托书合同应如何撤销呢?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六、拍卖房中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是在房屋抵押前或者拍卖前签订的,房屋拍卖后,所有权变更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拍卖前,查封房屋
(二)拍卖前,评估房屋
(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四)第二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五)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六)变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七)所有权转移
不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要法院出具裁定书等,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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