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是服刑吗,管制的执行单位是公安机关吗

刑事辩护 编辑:凤安君

一、管制是服刑吗

管制手段乃是一种较为轻微、对人身自由影响较小的刑罚方式。

在此惩罚制度下,被认定为罪犯者无需进入监狱服刑,然而却必须在社区环境中严格遵守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以及接受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

在执行管制期间,被判定有罪之人通常需要定期向司法机构汇报自身情况,并且其行动范围也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例如禁止擅自离家外出或者需要避开某些特定的场所及活动等。

虽然被判定有罪之人无需身陷囹圄,但是他们的个人自由仍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并且必须依照法院所制定的相关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

二、管制的执行单位是公安机关吗

我们都知道,管制措施的执行责任主要落在了公安机关身上。

在实践过程当中,公安机关将会肩负起对已判处于管制状态下的罪犯进行实时的监督检查以及管理的职责,以保证他们能严格遵循法治原则上的行为规范与要求。

公安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的管制方案,其中包括对罪犯的日常活动范围、居住地点、职业选择等各个方面进行适当的限制,并且会对他们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以及评估考察。

公安机关还会积极地与社区矫正机构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作,共同致力于对管制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三、拘役管制区别

拘役与管制乃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体系内两大独特之刑罚措施,二者在具体实施方法、适用人群及刑期方面均呈现出显著差别。

拘役作为一项短暂性地剥夺被判处者自由权益的刑罚,通常针对那些罪行相对轻微的罪犯,其刑期相对短暂,一般在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

管制这一较为宽泛的刑罚手段,并未剥夺受刑人的自由权,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对其活动范围及权益实施必要的限制,其刑期相对较长,可长达三年之久。

除此之外,必须强调的是,拘役在上呈实行过程中往往关押于监狱或是看守所之中;而管制的实施地点则通常位于社区内部,在公安机关的严格监管与管理下执行。

拘役与管制在刑罚性质、实施方法以及适用人群等多个方面都存在着显著且深入的差异。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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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拘役管制区别,拘役和管制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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