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交通事故能不能代办
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可以代办,但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代办人应持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在代办过程中,需向相关部门如实提供事故的相关信息和证据。
不过,某些关键环节,如交警的询问调查等,可能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场。如果涉及到保险理赔,保险公司也可能要求被保险人本人配合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
总之,代办可行,但需依法依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交通事故对判责不认可怎么办
如果您对交通事故的判责不认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时,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会终止复核。
另外,若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在后续的民事诉讼中,您也可以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主张事故责任划分不当,由法院综合全案证据进行认定和裁判。但这要求您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三、交通事故职工有误工费吗
在交通事故中,职工通常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要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数额,需考虑职工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职工需提供证据证明其收入水平,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如果无法证明固定收入,可参照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来源:临律-交通事故职工有误工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