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
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什么是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刑事案件中常见的临时性的强制措施,
是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普通刑事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
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普通公民)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采取刑事拘留要具备什么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可以参考刑事诉讼法第80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规定。
刑事拘留,后果严重吗?
被采取了刑事拘留说明涉嫌了刑事犯罪,存在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
尤其是在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制度和手段的情况下,
被采取刑事拘留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即被判刑的几率非常大,
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时一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经过拘留后的侦查活动,
可能进一步转为逮捕而继续侦查,因此一旦被刑事拘留不能存在侥 幸心理,
应当尽快咨询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提供专业帮助,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