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体合格。买卖双方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若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可能无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双方签订合同应是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例如,一方故意隐瞒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诱使另一方签订购买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三)内容合法。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比如,约定的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合理理由,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从而导致合同无效。
(四)形式合法。一般而言,二手房买卖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若双方通过口头形式约定,但后续无法证明具体条款,可能引发纠纷。
满足上述条件,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如何解除协议
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的解除,需根据具体情况按不同方式处理:
(一)协商解除。买卖双方及居间方经友好协商,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可以签订书面的解除协议,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具体事宜,如解除时间、费用结算、权利义务终止等内容,以避免后续纠纷。
(二)法定解除。若存在法定解除事由,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情况,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解除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三)约定解除。若合同中事先约定了解除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比如约定在一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则合同解除等。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除,都应妥善处理好相关善后事宜,如已支付费用的退还等。
三、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能退吗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能否退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给付定金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若购房者依合同约定支付定金后,严格履行自身义务,如按时交付房款、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等,在卖方无正当理由违约时,定金应双倍返还给购房者。因为此时卖方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给付定金方违约的情况。若购房者交付定金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未按时付款、无故拒绝办理过户等,这种情况下,定金一般不予退还。因为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购房者违约则丧失定金。
(三)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比如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得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时定金应当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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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能退吗,房屋买卖合同交了定金可以反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