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睡我媳妇能起诉吗,婚内出轨算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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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可以判刑吗
我从事法律事务工作10多年了,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先说一下答案,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会判刑的,但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且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我们不应当做这种事情。
有些国家可能规定了通奸罪,但是我国的刑法上并没有这一罪名。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有两种情况下,通奸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第1种是重婚罪。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2种是破坏军婚罪。根据《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见,要构成犯罪必须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同居,也就是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非一次、两次的出轨。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只是单独的出轨、通奸行为,就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了,还需要承担道德上的谴责和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施行以来,在第1043条中明确规定了夫妻忠实义务。根据该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这也是处理夫妻之间纠纷的一个大的原则,显然通奸的行为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这个属于《民法典》对于之前《婚姻法》的一个新的突破。
《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可以损害赔偿的4种情形,这四种情形都是比较确定的,并没有包括出轨、通奸。
然而,《民法典》第1091条在《婚姻法》第46条的基础上增加了一条:“有其他重大过错”。而根据一般人的理念来而言,通奸、出轨的行为完全属于重大过错,由此也就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了。
二是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有过错方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687条的规定,在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其中明确规定需要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基本原则,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或者法院调解离婚,那么是要充分遵从双方的意愿的。无论是财产怎么分割,哪怕一方得零、净身出户,其他所有的财产都归另一方,只要双方同意,而且不损害任何第3人的利益,都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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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法律怎么处理小三
马特奥·布拉德福德 (Mateo Bradford) ,是一位生活在菲律宾的混血男子。他出生在英国的伯明翰,高中毕业后从事销售和招聘的工作。马特奥的父亲是英国人,母亲是菲律宾人,大约5年前他在探亲之后决定搬到那个东南亚居住。
马特奥在一家澳大利亚创办的培训公司上班,在当地的时候还是不错的,并且于2023年和一位菲律宾女子埃西尔 (Esiel)结了婚。据称,夫妇俩的感情一直都不错,他们在结婚前就有了爱情结晶,现在儿子已经3岁大了。
不过据当地时间3月22日的消息称,马特奥的安逸生活即将告一段落了,现在他面临着入狱四年的可能,因为他涉嫌犯有“通奸罪”。据悉,菲律宾是除伊斯兰国家之外的少数几个将婚外情仍视为犯罪的国家之一。
而将马特奥送上法庭的人,正是埃西尔。
根据警方的通报,埃西尔在近几个月来就对丈夫产生了怀疑,“他回家很晚,身上还散发着香水的气味。”
就在今年2月,埃西尔决定跟踪马特奥,进而亲眼目睹了她并不想看到的一幕,马特奥和一名女子一起走进了一间公寓,随即埃西尔直接报了警。
因为发生婚外情在菲律宾属于违法行为,所以负责妇女儿童保护部门的警察迅速赶到了现场,并直接闯入了公寓内。跟着警方一起进去的埃西尔,目睹了自己的丈夫和一名她不认识的女子赤身在床的景象。
随即警方将马特奥和他的24岁情人一并逮捕了。警方发言人证实,“此次逮捕是根据嫌疑人妻子的投诉进行的。她在报案时出示了他们的婚约。他们三人(夫妇俩+情人)都住在布图安市。”
愤怒的埃西尔在事后接受采访时称,自己并不后悔报警。
“他没有给我们的儿子任何支持。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在情人身上,给她买鞋子和包包之类的礼物,还给她买了一辆车。他已经三个月没有给我们任何支持了。我永远不会原谅他。”“我希望他被定罪并入狱,他和他的情人所做的事,让我感到了压力,我现在非常的沮丧。”
此外埃西尔还表示说:“虽然我们有争吵,但我从未想过要和他分开。当我发现他有外遇时,我非常震惊。我没想到他能对我做出这种事。”
据悉,在菲律宾男子婚外情可能涉及的罪名是《菲律宾修订刑法典》第334条规定的“通奸罪”,不过不是每个已婚男人疑似婚外情都会被判有罪,需要满足三种情形之一。
第一,将情人带入夫妇共同的住所;第二,与情人的关系对公众或社区道德产生了不利影响;第三,在其他的地方与情人同居。此外,情人还必须知道该男子已婚,否则她不用承担责任。
马特奥算得上是第三种情形,所以他会被按照“通奸罪”予以惩罚,最高会被判处4年零1天的监禁。至于他的情人,则不会被监禁,但会被禁止进入指定区域,通常指的是跟已婚男人或其家庭有关的区域。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这件事发生在菲律宾已婚女性身上,判罚的就要更重一些,最高可达6年。而且发生一次就算一次罪行,刑罚是要累加的。
而男女差别化的惩罚,也是引发过极大争议的,甚至还违反了菲律宾宪法中有关男女法律平等的原则,但到目前为止从未被修改过。
澎湃新闻记者 南博一 实习生 陈康宁
近日,苏丹一名年轻女性因通奸罪被判处石刑,系该国近10年来首例。
据英国《卫报》当地时间7月13日报道,20岁的苏丹女子玛丽亚姆·阿尔赛德·提拉布(Maryam Alsyed Tiyrab)上个月在苏丹白尼罗河州被警察逮捕,近日因通奸罪被判处石刑。该国已知的最后一起因通奸罪被判处石刑的案件,发生在2013年的南科尔多凡州,但判决最后被推翻了。
提拉布说,她正在对这一决定提起上诉。据悉,该国最高法院曾推翻了多起主要针对女性的石刑判决。
总部设在乌干达的非洲正义与和平研究中心(ACJPS,以下简称中心)认为,这一判决违反了国内法和国际法,并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提拉布”。提拉布没有得到公平的审判,也没有告知她在审讯中提供的信息将被用来对她造成不利。同时,她也被剥夺了法律代理权。
该中心进一步指出,“对通奸罪实施石刑严重违反国际法,包括生命权以及禁止酷刑和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石刑是一种钝击致死的死刑执行方式,即埋入沙土被乱石打死,属伊斯兰教法的一种。2020年,奥马尔·巴希尔(Omar al-Bashir)下台后,苏丹过渡政府宣布对一些强硬的刑法和伊斯兰教法政策进行改革。此改革不包括石刑,但在8月份,该国批准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
人权律师珍翰娜·亨利(Jehanne Henry)表示,这一判决“表明苏丹仍在执行残酷的伊斯兰教法和刑罚”。
活动人士同样担忧,这一判决表明去年10月份的苏丹军事政变使得议员们有勇气逐步破坏该国过渡政府时期妇女权益保障取得的微小进步,新政府正在削弱妇女权利。
责任编辑:张无为 图片编辑:李晶昀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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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一名英国摄影师走到蒙古的乌兰巴托地带(今蒙古国境内),正当他努力拍照时,远处箱子里不断发出的呼救声引起了他的注意。
当他走近时却震惊的发现,一个女人被锁在了一个极其狭小的箱子里,箱子被链条牢牢地锁住,而她的一只胳膊和头正从箱子里面无力地伸出。
更令人诧异的是,这名女子竟然赤身裸体,她和箱子是被人一起扔进了沙漠,而她的周围整正站着几个彪形大汉,无情地看着她饱受痛苦。
这名女子究竟为何会被关在箱子里?这名英国男子又是如何让这种残酷的刑罚被废除的呢?
被关在箱子里的女人
英国的一名男子阿尔伯特·卡恩,是一位热爱旅行和摄影爱好者,他的目标是通过摄影记录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和社会现象。
1913年,阿尔伯特带着相机来到蒙古的乌兰巴托地带(今蒙古国境内),计划记录蒙古的自然风光和游牧文化。
然而,命运让他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见证了一场极其残酷的刑罚。
一个酷热的下午,阿尔伯特在蒙古的沙漠中行走和拍照,突然,他在一片沙丘后面发现了一个被钉死的木箱。
木箱看起来非常简陋,但却充满了神秘和恐怖的气息,阿尔伯特走近木箱,发现箱子的一侧有几个小孔,透过这些小孔,他看到了里面的景象。
一个瘦弱的手臂和头从小孔中无力地伸出,似乎在向世界发出无声的求救信号。
(被实行箱刑的女子)
阿尔伯特震惊不已,连忙想要上前解救,没想到却被围在木箱周围的几个蒙古男子制止了。
后来,经过了解,原来被关在木箱中的女子名叫玛尔塔,她是蒙古乌兰巴托一带的一名寡妇。
为了维持生计,玛尔塔不得不来到当地一个有钱人家中做女佣,生活的重压让她接受了这份工作,但她的命运却并未因此好转,反而陷入了更深的苦难之中。
玛尔塔在权贵家中工作的第一天,就感受到了强烈的压迫,男主人对她百般刁难,不时流露出猥亵的目光。
尽管她尽量避开,但有一天晚上,男主人在酒后闯进她的房间,玛尔塔拼命反抗,但在权势面前,她的反抗显得如此无力。
(上世纪蒙古贫穷人民的生活)
她无助地哭泣,试图挣脱,却被男主人狠狠地按在地上,“求求你,放过我!”玛尔塔哀求道,泪水模糊了她的眼睛。
“你这种低贱的女人,还敢拒绝我?”男主人冷笑着,毫不留情地施暴。
事情败露后,男主人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就将责任全部推到玛尔塔身上,指责她主动勾引自己。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一个地位低下的女佣根本没有机会为自己辩护,玛尔塔含泪为自己辩白,但她的声音在权贵面前是那么微不足道。
“我没有!我没有做过那些事!”玛尔塔哭喊着,“他在说谎!”
然而,没有人相信她的话,最终,玛尔塔因犯有通奸罪,被判处了“箱刑”,而强奸她的男子却被无罪释放。
这就是封建时代的可怕之处,明明这名女子是受害者,却因为那个时代以男子为尊就不听她的解释,直接判定其罪,而那个男子却一点影响也没有,这是多么的可悲。
而且,这名女子被判处的“箱刑”本身就非常的可怕,那么,到底什么是“箱刑”?
可怕的刑罚“箱刑”
由于蒙古地处亚洲中部,历史上长期受到外来政权的统治和影响,在20世纪初,蒙古社会仍然深受封建制度的束缚。
所以,女性在当时的社会中,地位极其低下,会受到各种不公平的对待和压迫。
“箱刑”就是当时蒙古的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方式,它的执行过程令人不寒而栗:
犯人会被剥光衣物,用铁链锁住四肢,然后被关进一个狭小的木箱中,木箱被钉牢后,只在箱壁上开几个小孔与外界相通。
最后,这个装有活人的木箱会被抛弃在茫茫的沙漠之中,任由炎热和干渴缓慢而残酷地夺走犯人的生命。
这种刑罚不仅剥夺了犯人的自由和尊严,还让他们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中承受难以忍受的痛苦,直至死亡。
(在箱子里面的女人)
玛尔塔就是这样,她被执行“箱刑”后,由于在箱子里蹲不下去,站不起来,导致她非常痛苦。
所以,她就将自己的头部和一个胳膊从箱子里面伸出来,试图求救,但是很无奈,由于箱子被锁住,而且她又被丢在沙漠中,所以根本就没有人来救她。
玛尔塔每天吃饭时,会有专门的人给她的碗中倒入一点点食物和水,而这些东西既不解渴,又不顶饿,所以接受这种刑罚的人,根本就活不过3个月。
白天沙漠里很热,晚上又很冷,她的一切吃住都在箱子里完成,如果遇到野兽,很可能直接就会被野兽吃了。
所以,这种刑罚非常的残酷,让很多人只看一眼就不寒而栗。
(蒙古国男子照片(网络图))
玛尔塔的惨状深深震撼了阿尔伯特,他无法理解这个世界为何会有如此残酷的惩罚方式。
在离开蒙古前,阿尔伯特拿起相机,将这个令人颤抖的场景永远地定格在了胶片上。
回到英国后,阿尔伯特将这张照片公开展示在他的摄影展上,这张照片很快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巨大轰动,世人第一次如此直观地看到了“箱刑”的残酷。
最终,在国际舆论的压力下使得蒙古最终废除了这一残酷的刑罚,但这并不足以拯救蒙古女性的地位,她们在社会中遭受的不公平待遇依然存在。
通过阿尔伯特·卡恩的镜头,我们看到了那个封建时代的黑暗与残酷。
(蒙古国的图片)
玛尔塔的遭遇是封建时代无数女性受压迫的缩影,她的痛苦和绝望是那个时代社会不公的真实写照。
这段历史告诉我们,封建时代是多么的”吃人”,所以我们更要珍惜自己活在制社会中。
“箱刑”事件的警示作用在于,封建时代的糟粕应该被剔除出去,每个人都有责任为创造一个更加公正、平等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只有通过法律的保障、制度的完善和社会观念的转变,我们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平等和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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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李容琴,黄名述.浅谈古代刑具枷的演变[J].兰台世界,2014(31):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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