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了拘役要马上执行么吗
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被告做出拘役决定后,若被告人未提出上诉的情况下,应由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的十个自然日内向公安部门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件,以确保拘役刑罚的有效实施。
首先,当法院作出拘役判决后,如犯罪分子表示上诉,那么在这期间,一审的拘役判决尚未成为法定的事实,未正式生效,此时犯罪分子还没有被移交给公安机构进行实际执行或者已经被公安机关羁押,在此期间,拘役的刑期无法开始计算,必须等待二审判决的正式生效之后,从执行之日起才能开始计刑期,已经被羁押的日子,可以折合为刑期一天。
拘役作为一种刑法中的主刑之一,它是指短期内强制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并在近处拘禁,同时要求强制从事劳动的刑罚手段。拘役的期限通常为1个月以上至6个月之内,在同一案件中涉及数项罪名及数名罪犯的情况下,最高处罚不能超过1年。
二、拘役六个月属于犯罪判决吗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做出拘役六个月的判决,这便构成了刑罚判决。拘役作为一种法定的刑事制裁措施,其执行期限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应由当地公安机关在最近距离进行看守。在执行过程中,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个月可获得最多一到两天的回家探亲机会;倘若在服役期间有参与生产劳动的,则可以依法考虑予以适当的报酬奖励。需要强调的是,拘役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先行羁押的时间,将按照一比一的比例折抵刑期。
三、法庭收监可能判拘役吗
法院针对已完成审判程序的案件,将对被判定为拘役的罪犯进行相应的判决处理。关于人民法院的审结期限,具体如下:
首先,若人民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则应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宣告判决,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特殊情形,需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延长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仍需延长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若人民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则应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二十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案件,可适当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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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法庭收监可能判拘役吗,法院收监是不是意味着判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