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时间是多久,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是由办案民警决定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时夏

侦查阶段时间是多久,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是由办案民警决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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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是从立案开始吗

#刑事案件第一阶段,应注意什么?#

“我老公昨晚被警察带走了,到现在一点消息都没有!他们只说配合调查,我该怎么办?”

她不知道,此刻的每一分钟都可能决定丈夫的未来——是取保回家,还是面临长期羁押?是争取轻判,还是错过黄金救援期?

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是最容易被忽视却最致命的环节。据统计,超过60%的冤假错案源于侦查阶段的证据瑕疵或程序错误。作为专业的律师团队,我们见过太多家属因慌乱中“踩坑”而痛失良机:有人轻信“关系捞人”被骗光积蓄,有人因盲目退赃反而坐实罪名,更有家属因错过37天黄金期,眼睁睁看着亲人被批捕… 今天,我们讲透侦查阶段的生存法则,这些话可能改变你或家人的命运!

搞清“人在哪儿”比找关系更重要!
去年我们处理的王某涉嫌诈骗案中,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已寄出”的口头通知后,苦等一周无果。等找到我们时,才发现王某的户籍地址早已变更,通知书寄到了老房子,而案件已错过最佳辩护时机。 记住:拘留通知书是唯一官方信息源! 它会在3-7天内寄到户籍地,写明涉嫌罪名、羁押看守所和办案单位。若24小时后仍无消息,立即委托律师查询——37天内是取保黄金期,每耽误一天,风险翻倍!

“自首”是救命稻草,但用错方式反成致命伤!
“警察打电话让我去配合调查,算自首吗?”这是家属最常问的问题。刘某职务侵占案中,他接到电话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最终因自首获得减轻40%量刑的判决。但注意!如果是被当场抓获,或被传唤时已掌握确凿证据,就不构成自首。更关键的是,自首时的每一句口供都影响定罪——曾有当事人因慌乱中承认“明知违法”而被定性为主犯。

警惕“捞人骗局”,99%的家属都中过招!
“给30万保你家人一周出来!”2023年杭州某诈骗案中,骗子冒充“公检法内部人员”骗走家属50万元。 记住:侦查阶段任何人承诺“花钱放人”都是诈骗! 取保候审只能由办案机关依法决定,律师的作用是通过专业沟通、证据梳理和法律意见书争取机会,而非靠“关系”运作。

关于案情,家属能问什么?怎么问?
“我儿子到底是不是主犯?”“退赃能取保吗?”——这些问题的答案,藏在办案民警的“半句真话”里。我们团队总结出一条铁律:问具体问题,避开案情细节! 比如“涉嫌罪名是否有变更可能?”“是否有同案犯到案?”若民警回答“他态度不好”,可能暗示当事人拒不认罪;若说“退赃可以考虑”,则需律师立即介入谈判条件。

时间就是生命线!这些期限能救急
张某因醉驾被拘时,家属以为“关几天就放人”,直到第8天收到逮捕通知才慌了神——简单案件3-7天移送检察院,复杂案件拘留可延长至30天,逮捕后侦查期最长7个月。更可怕的是,一旦发现新罪行,侦查期将重新计算!律师在37天内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的成功率高达70%,但超过37天,取保难度直线上升!

退赃退赔?小心变成“认罪铁证”!
“退10万就能取保!”李女士为救丈夫匆忙转账,结果这笔钱成了认定犯罪金额的关键证据。 退赃时机和方式决定生死: 在证据不足时退赃可能被认定为“认罪”;在审查起诉阶段退赃可明确抵扣量刑幅度;若涉及多人犯罪,退赃比例需与罪责匹配… 记住:没有律师指导的退赃,等于自掘坟墓!

为什么必须请律师?会见≠探监!
“我就想见一面,问问他到底怎么回事…”这是家属最大的误区!律师会见的真正价值是“攻防策略”:通过分析案情细节,辅导当事人如何应对讯问、如何解释矛盾点、如何避免被诱供。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绝望中的火把。 孟德斯鸠说:“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 当至亲身陷囹圄时,慌乱与侥幸只会让理性蒙尘。 记住: 每一起冤案背后,都是无数个“如果当初…”的叹息。

声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为保护隐私,案例均模糊处理。
作者简介:陈五争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每年全国接案办案,数百起案件办理经验,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在宋某诈骗案、莫某盗窃案、朱某职务侵占案、宋某敲诈勒索罪等众多刑事案件的辩护中,均为当事人争取了超预期的合法权益。

侦查阶段律师能做什么

当亲人涉嫌刑事犯罪,突然被公安机关带走,家属往往陷入焦虑与迷茫,不知如何是好。很多人误听信旁人所谓的“忠告”,认为“侦查阶段请律师没有用,纯粹是在浪费钱”,这种错误的认知可能使当事人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实际上,侦查阶段是律师开展工作的“黄金救援期”。今天,和大家聊一聊,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关键作用。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律师拍摄)



一、程序性权利保障


1.及时介入


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侦查机关递交委托手续,确保程序合法性,这属于工作中的衔接性规定,以便于公安机关及时了解情况,配合律师做好相关工作。


2.强制措施审查


实时掌握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及期限,一旦发现强制措施不当,如违法超期羁押、不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律师应及时提出异议,通过提交书面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方式,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羁押对当事人造成身心伤害。


二、实体权利维护


1.全面知情权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条规定,律师可了解已查明的“主要事实”,但不得要求查阅案卷材料。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当时已查明的主要事实及证据收集情况。


2.专业会见权


除了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律师会见时需批准外,律师在48小时内无障碍会见当事人。律师可以了解当事人的羁押状况、权利义务告知、供述情况、同步录音录像、取证合法性等情况以及指导当事人正确应对讯问。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律师拍摄)



三、关键节点的工作


1.提请批捕


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7至14日内,律师可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应详细阐述不予批捕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社会危险性或存在其他不宜逮捕的情形。律师需深入剖析案件,从法律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力求避免不必要的羁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羁押必要性审查


对于已经批捕的案件,律师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重点从案件性质、当事人身体健康状况、社会危险性等方面论述,以证明当事人不具备继续羁押的必要条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同时,律师还需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了解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进展情况和结果,为当事人争取最佳的法律结果。


3.侦查终结前


在案件侦查终结前,律师可提交书面意见,重点从案件定性、证据链中可能存在的瑕疵或不足等方面论证,进而向侦查机关提出合理的质疑和建议。这一步骤对于推动案件向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四、特殊情形应对


1.刑讯逼供救济


发现非法取证线索时,律师应立即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并申请对涉案证据进行鉴定。在必要时,律师可申请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介入调查,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法财产权保护


面对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时,律师应详细审查办案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法律依据、程序是否合法、范围是否适当等问题。若发现违法行为,律师应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法律意见,要求纠正违法措施,并申请解除对合法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3.刑事和解


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律师可协助当事人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遇到对方“借和解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怎么办?首先要考虑性价比的问题、对方要的赔偿数额和自身经济状况,以及取得谅解后能够得到怎样的刑事司法优惠,在综合考量这三者后,再决定要不要赔付以及赔付数额。


总之,家属与其病急乱投医、盲目花钱托各种所谓的“关系”去“捞人”,不如委托专业刑事律师开展规范工作,及时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由于刑事程序的不可逆性,一旦错过了侦查阶段的机会,可能会导致后续的诉讼程序陷入被动。因此,家属在得知亲属涉及刑事案件后,应立即委托专业律师开展工作,这不仅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能有效预防冤错案件的发生。



作者: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陈冬梅

侦查阶段律师可以阅卷吗

“李律师,他们说我再不承认就要抓我家人,我实在扛不住就签字了……现在怎么办?”

这是上周一位当事人冲进我办公室时的原话。他叫张三(化名),因涉嫌职务侵占被侦查机关连续讯问12小时,最终在“认罪就能取保”的承诺下签署了有罪笔录。可这份笔录,恰恰成了他入狱的关键证据。

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作为专攻行政诉讼和刑事案件的律师,今天咱们聊一聊“诱供陷阱”这个话题,这类案件并不罕见。侦查阶段的诱供手段往往披着“为你好”的外衣——“早点认罪能减刑”“不签字就别想见律师”“同案犯都指认你了”——看似温和的劝说,实则是击溃心理防线的软刀子。但法律明确禁止诱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如何破局?我结合代理过的137起刑事案件经验,总结出实战策略:

第一招:把“沉默权”焊死在脑子里。

2023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新增条款:“犯罪嫌疑人对于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注意,法律从未要求你必须“自证其罪”。曾有当事人李某因受贿被讯问,侦查人员诱导他:“你收了钱总得给人家办事吧?具体怎么办的说清楚!”李某慌乱中编造行贿细节,反而坐实了“虚构事实掩盖真相”。律师介入后,我们以“诱导性发问违反证据真实性”为由申请排除该供述,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第二招:笔录必须逐字核对,错一个字都可能要命。

去年某涉黑案中,侦查人员在笔录中将当事人王某的陈述“他给我转了5万”篡改为“他给我转了50万作为保护费”。王某因疲惫未仔细核对便签字,导致量刑从3年飙升至10年。律师调取同步录音录像后,当庭揭露笔录与录音内容不符,这份证据直接被法庭排除。记住:你有权要求补充、修改笔录,甚至注明“以上记录与本人陈述不符”(《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四条)。

第三招:律师在场权是救命符,别被“马上放你走”忽悠。

2025年最高检发布的《侦查阶段律师介入指引》强调:“首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时,除非案情涉及国家秘密且经省级以上侦查机关批准,否则不得拒绝律师会见。”实务中,常有侦查人员以“律师来了反而对你不利”“配合完就让你回家”阻挠当事人联系律师。我的当事人赵某就因此中招——他在“取保”承诺下承认挪用资金,结果签字后直接被刑事拘留。律师后来通过查看讯问时间戳发现:侦查人员在他签署认罪书15分钟前已签发刑拘令,所谓“取保”纯属诱供话术。

第四招:同步录音录像藏着魔鬼细节。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但律师代理的多数案件中,录音录像都存在“关键片段缺失”“画面无时间水印”“仅录制嫌疑人而不录侦查人员”等问题。在一起走私案中,我们要求调取全程录像,发现当事人周某有罪供述时眼神呆滞、应答迟缓,结合医院出具的“服用镇静剂期间认知能力受限”证明,成功推翻该证据。记住:你有权申请复制讯问录音录像,这是戳破诱供谎言的核心武器。

第五招:心理战才是终极战场。

我曾亲历一场48小时的“马拉松式讯问”。侦查人员轮班对当事人刘某说:“你老婆刚生了孩子,早点认罪就能回家陪月子。”生理疲惫+情感软肋,让刘某濒临崩溃。律师赶到后立即做三件事:要求提供饮食和休息时间(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讯问合法性提出书面异议;向驻所检察室提交《紧急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12小时后,侦查机关被迫终止连续讯问。

最后说个扎心真相:80%的冤假错案,都是从一份违法的有罪供述开始的。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全年排除非法供述的案件达1742件,其中因诱供导致证据无效的占比61%。这组数据告诉你:法律在进步,但你的权利不会自动实现——它需要你清醒时的坚持,和律师介入时的果决。

记住,你现在签的每一个字,都可能成为将来法庭上刺向你的刀。面对诱供陷阱,法律给你的盾牌上永远刻着三句话:我有权保持沉默,我有权核对笔录,我有权让律师在场。我是李肖峰律师,欢迎关注账号,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向我咨询。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团队

侦查阶段拘留最多多少天

很多普通人可能一辈子都接触不到刑事案件,而一旦接触,不管是当事人还是家属都会遭遇一脸懵逼的状态,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在刑事案件流程中,侦查阶段只是第一阶段,但如果这一阶段不断踩坑,后面的阶段可能也会跟着受到影响。

在这里我列出了在侦查阶段需要注意的点,拿出小本本好好记住!保你们不踩坑!


注意点一,关于自首

如果是公安打电话传唤当事人过去的,或者是当事人自己主动到案的,都能成立自首,因为有了自首情节,量刑是可以最高减轻40%的,有自首和没有自首真的差别很巨大。

但如果当事人是被公安当场抓获的,那没办法,肯定是不构成自首的。

自首最好是在律师的陪同和协助,能帮到当事人更多。


注意点二,关于拘留通知书

一般人被拘留后,拘留通知书一般会在3-7天寄到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拘留通知书上重要的信息有三点,一是案件承办分局以及当事人羁押看守所地址,二是当事人被拘留的日期,三是当事人所涉嫌的罪名。

如果家属没收到拘留通知书,人也一直没回来?注意当事人如果搬家,不在户籍所在地的,拘留通知书会存在寄丢的情况。

被带走24小时后,当事人如果还未有消息,家属则赶紧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争取在37天黄金救援期内取保候审!

注意点三:有人跟家属说可以“捞人?”

这期间也许会有很多人给家属说,说自己有xx关系,可以捞人,某些家属那个心急的呀,连忙给钱捞人,结果不幸被骗。

这都是骗子的常见套路,利用家属见不到人的焦虑心情进行诈骗,而且上当率极高。


注意点四:如何了解案情?

在这里比较稳妥的办法是,先行到公安局询问办案民警,但因为在侦查阶段,办案人员是保密的,所以问不到太多有用的信息。不过至于当事人犯了什么事进去,是主犯还是从犯,以及获利多少,取保的可能性大不大这些问题还是有机会透露,家属可以搜集这些问题对案情进行一个初步的分析。


注意点五:侦查阶段的时限问题

如果当事人与案件没什么关系,会在24小时内将当事人释放;

如果有关,针对比较简单的案件,比如说单人作案或者醉驾等极其简单的案件,这类一般就会在3-7天移送到检察院进行审查批捕;

如果是比较复杂的案件,比如说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有可能会被拘留30天,如果当事人被逮捕的话。

期限时长为:拘留(37天)+逮捕后侦查(2个月)+案情复杂延长(1个月)+重大复杂延长(2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延长(2个月),此外如果发现另有罪行一次就要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7个月)

一般期限时长为37+2+1+2+2约等于8个月。

注意点六:侦查阶段律师工作重点是什么?值得请吗?

这阶段律师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二。

第一个工作当然是通过会见当事人了解事情的详细经过,以及当事人在这个事情充当了什么角色,案子的争议点有什么,辩护空间有多大。

第二个工作就是辅导当事人接下来的口供应该怎么做。

第二项工作是尤为重要的,如果当事人在无准备下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认了什么自己不该认的罪,后面辩护的空间就被压缩。

如果案情比较复杂,家属从办案人员得来的信息也是模模糊糊的,是值得请一位律师来指导协助的。


注意点七:要不要退赃退赔?

在侦查阶段,家属是有可能接到一些电话,告知说退赃多少就可以申请取保或者轻判等等。

注意啦,在侦查阶段最好的结果就是取保候审,至于轻判这些,侦查机关是没有权利决定的,所以建议在审查阶段退,还可以争取减轻量刑。

不过还要注意!退赃退赔也是一门学问,时机和数量不对会间接成为证明当事人有罪的证据,所以还是需要有一个有刑事经验的律师来把握才会稳妥一些。


以上是侦查阶段的一些注意事项,总的来说,如果想要稳妥一点,可以在这一阶段请一位律师,如果你还不知道在哪找到优秀的律师,庭立方严选全国各地优秀刑事律师,律师资质经平台审核和担保!可以私信我【案件地区+号码】,为你推荐你当地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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