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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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86年至92年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养老保险是未来人们养老的最根本保障。目前,我国已经有12762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人均每月养老保险基金待遇3350元。缴养老保险领养老金,已经成了很多年轻人毋庸置疑的选择。不过,2022年我们参加养老保险需要了解这六条规则:
第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会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按照2019年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要求,是按照上年度该省份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核定的。不过2021年很多地方在11月份才陆续公布当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因为现在缴费基数上下限都是需要经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同意以后,才能公布实施的。这实际上,也是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一种做法。不过,今年大家还处于熟悉阶段相信明年公布时间会早得多。
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以后,一些缴费基数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人群会面临着养老保险补差的问题,有一些人11月份一下子补了10个月的保险差额,超过了1000元。所以,在这个时候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一定要在银行卡中存足够的钱,防止养老保险缴费不足。
第二,养老金计发基数的调整。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一样,养老金计发基数(以前也称为当地在岗职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每年也是进行调整的,同样也是需要人社部、财政部批准,今年也是11月份公布。
养老金计发基数,现在一般比各地的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还要高出一些。但是每年也维持4%~5%的增长速度。或许明年的公布时间会更早一些,但是一般会在下半年公布,当年新退休的人员,养老金会从刚退休月份开始调整并补差。
现在我们参保缴费产生的养老金计算公式,是根据国发2005年38号文件制定的,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基础养老金跟三大因素相关,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缴费年限。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现在就是我们每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缴费年限是具体到月的,每一月都转化为0.0833年。如果我们按照60%基数缴费12个月,可以多领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除此以外,缴费年限越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累计余额也会更多。所以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待遇越高。
缴费基数既会影响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也会影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
如果说我们始终按照60%基数缴费,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0.6。如果说14年缴费指数是0.6,而一年缴费指数是3,15年的平均缴费指数则是0.76。这样能够提升基础养老金的待遇。
平时我们养老保险缴费,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的。也就是说,缴费基数每多出1元,每月记入个人账户钱数多出8分钱。
这就是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越高的规则。
如果我们选择晚退休,对于大家养老金的影响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是缴费年限的增长,会直接影响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提高。
第二,是社会平均工资的影响,即养老金计发基数会不断提高,这样能够影响基础养老金待遇的提升。
第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影响。每一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都会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算记账利率计算一次利息,近年来的每年记账利率一直在6%~8%以上,还是非常高的。
第四,退休年龄确定了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是跟退休年龄相挂钩的,退休年龄越晚,计发月数越小。比如说50岁是195个月,55岁是170个月,60岁是139个月,61岁是132个月。
第六,缴费时间越早,越划算。有很多人觉得,自己还年轻呢,缴什么养老保险呢?实际上,我们的养老保险待遇跟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具有非常强的保值增值能力。像二三十年前,我们的社会平均工资只有千八百元,那时候缴纳一年的养老保险,1000元都花不了。但是现在则需要缴纳七八千元甚至更多,负担重了很多。但是退休临近,又不得不咬牙坚持下去,真的不如年轻时早参保轻松。
按照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即使不到退休年龄失去劳动能力,也可以办理退职或者领取病残津贴待遇。所以,还是越早参保越好。
河北省衡水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2021年我国经济形势很不错, GDP总量突破了114万亿元,增长速度达到了8.1%。雄厚的经济实力,是我国的养老保险的进一步完善的基础。2022年我们的养老保险或将迎来六个新变化,涉及到全国统筹、缴费和待遇上涨的多个方面。
第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2022年,是国家启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开局之年。实际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早已经纳入了十四五规划,肯定会全面推开并实现的。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主要指的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调整等政策统,还会统一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建立统一的信息体系和管理系统。
这种情况下,我们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缴费都会享受同样的政策;而且未来在任何一个地方退休,也无需转移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了。对参保者是一大利好,更加方便。
第二,缴费基数上涨。实际上刚刚进入1月份,山东省和江苏省就已经提升了2022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不过这是“预调整”。
社保缴费基数的核定,都是依据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的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来核定的,等统计部门具体的社会平均工资公布以后,才能够确定出真正的缴费基数。
不过上一年度我国经济形势良好,人们的收入水平也在提高。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上涨了9.6%,可以说今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涨幅度不会太小。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提升,实际上也会带动养老金待遇的提升的,这是相联系的。
第三,养老金计发基数上涨。2019年开始,由于我国推动社保缴费基数口径的转变,为了保障退休老人的利益,各地的计算养老金使用的社会平均工资将转化为养老金计发基数,由各个人社厅统一公布。最终,养老金计发基数还是要跟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并轨的。
养老金计发基数的上涨幅度是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的一定比例。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养老金计发基数也会增长。
相同缴费的情况下,我们通过计发基数提升,计算出来的养老金待遇也会有明显提升。
第四,养老金第18次连涨。由于养老金计发基数的改变,实际上一个人在12月份退休和次年1月份退休养老金就会产生差距。为了维持基本的待遇平衡,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要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增长情况,适时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从2005年到2021年,我们已经经历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17次连续调整。根据2021年底财政工作会议的内容,已经明确要适度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退休人员养老金的18连涨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第五,丧葬抚恤待遇提升。从2021年9月份开始,全国实施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办法。丧葬补助金是两个月的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一次性抚恤金是根据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时间领取9~24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2021年年我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47412元,比上年度增长了8.2%,可以说,各省市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也是普遍上涨的,从而也带动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待遇提升。
第六,病残津贴制度的出台。目前我们的退休条件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满足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可是如果在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失去劳动能力,怎么办?《社会保险法》规定是可以领取病残津贴待遇,国家并没有出台统一病残津贴制度的待遇。现在宁夏、广东等一些地区出台了地方性的病残津贴制度,而山东等一些地区则是通过过去的退职制度替代。按照十四五规划,病残津贴制度将有望在2022年出台,有关政策全国将统一。
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
来源:人民日报
社保是民生之基。“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如何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参保率?何为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如何发展?记者采访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和专家。
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现省级统收统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本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07亿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0%。
“特别是我国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群体帮扶政策,自2019年9月以来,全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长期稳定在99.99%。”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董克用介绍,2020年底超过3014万贫困老年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建档立卡贫困老人1735万人。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平台。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单位就业人员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基本养老保险未参保人员主要集中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接下来,人社部门将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聚焦重点人群,依托全民参保登记数据等精准定位未参保人员,实施精准推送式宣传服务,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的目标。”
同时,人社部将推动放开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积极推动在城镇就业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年内建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
谈起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筹话题备受关注。“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当前,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已具备较好的基础。”人社部养老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说。
――省级统筹进一步规范。截至2020年底,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均实现省级统收统支、均衡了省内各地基金负担。多数省份已经实现养老保险业务全省通办,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其养老保险关系自动接续,不需要转移基金。
――中央调剂制度已经建立。作为实现全国统筹的第一步,我国于2018年启动实施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通过中央对部分基金进行统一调剂使用,适度均衡省际基金负担,有力支持了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各省份养老保险政策已逐步统一。目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核定办法等政策全国已基本实现统一,降低了企业和参保人员的缴费成本,促进了制度公平和市场公平。
――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经建成。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于2019年正式上线,为参保人员提供社保查询、参保登记、转移接续、申领失业金等服务,办理社保业务更加方便快捷。
“接下来,人社部门将坚持公平统一、权责一致、循序渐进的原则,抓紧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出台全国统筹的具体实施办法、建设全国统一的信息系统、优化经办流程等。”人社部养老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说,人社部计划于年内建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届时将加快实现养老保险数据全国集中管理。
“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后,将从制度上解决基金的结构性矛盾,制度将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更有保障,转移接续更加方便快捷。”董克用说。
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
什么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目前,我国已初步构建起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第一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截至2020年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56亿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1.28亿人),积累基金4.83万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42亿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61亿人),积累基金9759亿元。
第二支柱为企业(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完全积累,市场化运营。截至2020年底,全国参加企业(职业)年金6953万人,积累基金3.6万亿元。
第三支柱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目前,尚没有正式制度安排。
“第一支柱主要发挥保基本生活的作用,第二支柱、第三支柱用于增加退休人员收入。”董克用说,近年来,我国企业(职业)年金制度发展迅速,2007―2019年企业年金基金平均年化收益率达7.07%。但对大量的灵活就业人员而言,企业(职业)年金制度无法将其纳入,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迫在眉睫。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发展“第三支柱”已有基本思路,总体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都可以是个人养老金的投资范围。我们将一方面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并推动职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平稳规范;另一方面,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尽快落地。”
制图:张芳曼
本报记者 李心萍
《 人民日报 》( 2021年07月13日 02 版)
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是什么时候执行的
昨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2021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亓涛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今年1月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将在全国对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当期余缺进行调剂
据介绍,截至2021年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3亿人、2.3亿人、2.8亿人,同比增加3007万人、1268万人、1521万人。全年基金总收入6.8万亿元,总支出6.3万亿元,年底累计结余6.8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一是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基金中央调剂力度继续加大,比例提高到4.5%。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今年1月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亓涛说。
亓涛强调,全国统筹制度实施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当期余缺进行调剂,用于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这就在制度上解决了基金的结构性矛盾问题,困难地区的养老金发放更有保障。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国统筹调剂资金的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调拨顺畅。”
同时,全国统筹制度实施以后,将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分担机制,中央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不会减小,将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将更加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都将进一步压实。全国统筹以后,通过加强对养老保险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整体保障能力,增强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更好地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一年
据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介绍, 2021年,我国保持了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2021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超额完成1100万人的目标任务。全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1%,比上年平均值下降0.5个百分点。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表示,从今年走势看,我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就业的基础仍然稳固,就业形势将继续保持总体稳定。与此同时,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减弱三重压力,就业总量压力不减,结构性矛盾突出,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还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下一步将聚焦稳定市场主体,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调整优化“降返补”政策组合拳,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一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同时落实好支持企业吸纳就业的税收优惠、担保贷款、就业补贴等政策,全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和扩大岗位。
社保卡跨省通办线上服务已开通
卢爱红指出,人社领域95项应用已普遍开通用卡;24个省份的部分地市实现了凭社保卡借阅图书、进博物馆和公园景区;全国社保卡跨省通办线上服务已经开通,足不出户线上提交申请,卡片邮寄到家。
下一步,人社部将继续推动在更多地区实现居民服务“一卡通”,让群众“能用”、“好用”、“爱用”这张社保卡。
人社部信息中心副主任宋京燕介绍,近两年来,人社部通过实体和电子两种形态的社保卡,加快推进一卡通工作。
地域通,让群众“好用”社保卡。社保卡已全面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跨省领取养老金等全国“一卡通”服务,部分地区正在探索区域“一卡通”。
文/本报记者 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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