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后共有房产由一方带子女居住如何
夫妻离婚后,共有房产由一方带子女居住,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和处理。
从法律层面看,若房产为夫妻共有,即便一方带子女居住,也不改变房产共有的性质。双方对房产均享有相应权益。若后续涉及房产分割,应依据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进行,居住情况通常不会直接影响房产的分割比例,但可能会在实际分割方式上有所考虑。
对于带子女居住的一方,居住使用房产应基于合理需求,且不能损害另一方对房产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擅自对房产进行重大改造或处分。
同时,若另一方想要行使对房产的权益,如查看房产状况等,在合理范围内,带子女居住的一方应予以配合。若双方在居住使用过程中产生争议,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裁判,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北京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北京离婚房产的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比如一方得房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等。
二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但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情况,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三是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可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
三、夫妻双方离婚后如何将房产过户到男方名下
夫妻双方离婚后将房产过户到男方名下,通常有以下步骤及相关要点:
一是准备材料。需提供离婚协议书(若为协议离婚)或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若为诉讼离婚),双方身份证、离婚证,房屋产权证书等。这些材料是办理过户的基础依据。
二是办理流程。双方需共同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登记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三是缴纳税费。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析产过户一般免征契税,但可能涉及印花税等其他少量税费,具体以当地税务部门规定为准。
四是完成过户登记。经审核无误且缴纳相关税费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会依法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将房产登记到男方名下,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详细咨询,确保过户手续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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