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一方不在了房产怎么过户
老人一方去世后,房产过户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定房产性质。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其中一半属于在世老人,另一半则作为去世老人的遗产进行分配。
其次,明确继承人范围。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没有遗嘱,这些继承人共同继承去世老人的房产份额。
然后,准备相关材料。一般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若存在遗嘱,还需提供遗嘱原件。
之后,选择过户方式:
1.公证继承:所有继承人一同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对继承人资格、遗产范围等进行核实后出具公证书。继承人凭借公证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2.诉讼继承:当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分配存在争议时,可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或调解书后,继承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办理房产过户。
办理房产过户时,务必确保各项手续齐全、合法,以顺利完成过户流程。
二、已经过户的房子可以追回吗
已经过户的房子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追回:
其一,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若在房屋过户过程中,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进行过户,受欺诈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过户行为,行为撤销后房子可追回;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其二,基于重大误解。若因对房屋性质、价格、面积等重大事项存在误解而办理过户,误解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申请撤销,房子有可能追回。
其三,合同无效情形。比如过户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合同无效,房子可依法追回。
其四,无权处分。如果处分房屋的人没有处分权,真正权利人有权追回房子,但如果受让人为善意取得,支付合理价款且完成过户登记,原权利人一般不能追回,只能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赔偿。
三、老人一方过世房产如何过户给另一方
老人一方过世后,房产过户给另一方,需区分房产性质及有无遗嘱等情况。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一方过世,在世一方本身就拥有一半产权。对于另一半属于过世老人的产权,若有遗嘱指定给在世老人,在世老人需携带遗嘱、本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过户。
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过世老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时所有继承人需一同前往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若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份额),在世老人凭公证书、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若房产为过世老人个人财产,有遗嘱按遗嘱执行办理过户;无遗嘱则所有法定继承人先确定各自继承份额,达成一致后,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份额给在世老人,再按上述程序办理公证及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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