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两个人为了更好的生活条件会努力奋斗,累积了一定的财产后,双方却来闹不和闹离婚,而且还对于财产进行转移,那么,离婚财产转移的情形有哪些呢,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后要怎么办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转移的情形有哪些
1、直接隐瞒
对于当事人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己方往往采取隐瞒的方式,拒不申报也不告知己方的财产状况,致使对方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2、私自转移
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包括:
(1)转移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股票帐户资金等取出或转帐到他人名下,导致离婚时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可分。
(2)虚假过户: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包括将不动产、公司股份、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该第三人一般是亲戚或朋友),他人为名义上所有者,但实际上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自己,致使配偶一方无法分割到财产。
(3)变卖资产:将己方名下资产通过中介或他人介绍出卖给第三人,取得现金,规避配偶分割资产。
(4)私赠他人:包括赠与给婚外情人或其他有暖昧关系的第三者,或者赠与给其他熟悉的人,导致夫妻财产的减少。
3、借用名字
如以逃避债务或者规避限购为名与配偶协商,借用他人名字购买不动产,或者委托持股、隐名投资股份,而日后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则与持名人串通不承认借名事实,而配偶一方又没有证据证明借名的事实,最终无法分割到应有的财产。
4、伪造债务
因为我国社会诚信缺失,法律惩治不力,以串通伪造债务的方式减少共同财产或让配偶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以达到侵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在实践中非常普通,已达到触目惊心的地步,在此不加赘叙。
二、离婚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后要怎么办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离婚时,为了防止一方对家庭共同财产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可依职权对家庭的共同财产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或法律准许的其他民事强制措施,以防止人民法院在对夫妻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后,由于转移家庭共同财产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离婚财产转移的情形有哪些,发现后要怎么办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离婚的时候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包括转移存款、虚假过户、变卖资产、伪造债务等等的行为。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离婚后才发现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离婚财产转移的情形有哪些,发现后要怎么办理
●离婚时财产转移怎么办
●离婚转移的财产还能追回吗
●离婚后财产转移如何合法
●离婚时个人财产的转移
●离婚资产转移是什么罪
●离婚时转移财产的法律规定
●夫妻离婚把财产转移
●离婚时财产转移怎么办
●离婚过程中财产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