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监事是什么意思?,外部监事有薪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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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监事与股东监事的区别
据西安银行(600928.SH)所发布公告,该行外部监事尹振涛先生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因工作原因向监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以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且其辞职自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务,西安银行监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贡献表达了感谢。
尹振涛在学术研究、金融机构任职、政府挂职等方面有着丰富履历。在学术研究与任职上,2009 年他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目前,他担任着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秘书长,同时还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
在学术成果方面,他在《经济学动态》《国际经济评论》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30 余篇,出版专著《历史演进、制度变迁与效率考量 —— 中国证券市场的近代化之路》等。在金融机构相关兼职上,他现担任精达股份(600577)、清水源(300437)独立董事。此外,在 2023 - 2025 年,他还有政府挂职经历,挂职任中共丹凤县委常委、副县长,协助负责国土规划、物价、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商贸流通、金融等工作,联系县人行、县工行等多家金融机构 。
从公司治理的财务监督角度来看,外部监事在银行的财务监督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过往公告虽未明确尹振涛先生在财务监督方面的具体成果,但凭借其丰富的履历,不难推断他在履行独立、客观地监督银行财务活动,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合规性等职责上具备深厚的专业素养。尹振涛先生的离职,短期内或许不会对西安银行的日常财务运作产生明显冲击。然而,若新的外部监事不能及时到位并迅速履职,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财务监督的力量。互联网上部分投资者担忧,监督环节出现短暂 “空窗”,可能会使银行在财务决策上少了一层关键制衡,增加潜在财务风险。
从市场角度分析,一位有着如此丰富履历的重要监督岗位人员的离职,可能会引发市场对西安银行内部稳定性的猜测。在金融市场中,稳定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投资者信心的重要支撑。西安银行股票价格在公告发布后或许会承受一定压力,市场对其信心也可能出现波动。虽然目前尚未有大量研究报告针对此次事件进行深入分析,但参考类似银行的情况,当出现公司治理关键人员变动时,短期内股价往往会有一定幅度的调整。有网友在财经论坛上表示,此次辞职事件可能会让部分保守型投资者对西安银行持观望态度,等待公司后续的人事安排以及相关应对举措,再决定是否继续持有该行股票。
总体而言,尹振涛先生的辞职对西安银行来说是一个需要重视的事件。银行需尽快确定新的外部监事人选,以填补监督岗位的空缺,稳定市场信心。否则,无论是在财务监督的稳定性上,还是市场形象的维护方面,都可能面临挑战。
本文源自阿尔法工场
外部监事的职责
据江阴银行(002807.SZ)所发布公告,该行外部监事陈东平因个人原因辞去外部监事及审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由于其辞职导致监事会外部监事人数低于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在新监事就任前,他仍需继续履职。截至公告发布,陈东平未持有该行股份,也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与监事会也无意见分歧 。
陈东平履历丰富,拥有管理学博士学历,曾是南京农业大学 “钟山学者” 首席教授(2019 - 2023)及博士生导师,在该校历任审计室主任、计财处处长等多个重要职位。同时,他还担任过靖江、邳州等地农商银行独立董事,在徐州农商银行也担任外部监事,并且兼任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等社会职务。其专业背景和丰富的金融、教育及社会领域经验,为他在江阴银行的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财务和市场角度综合来看,陈东平的离职短期或给江阴银行带来一定波动,但长期来看,若能妥善应对,也可能成为银行优化治理结构的契机。
在财务监督方面,陈东平作为审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其离职可能对银行财务审计工作产生影响。过往公告显示,审计监督委员会在审核银行财务报告、监督内控制度执行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陈东平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过往工作中为银行财务健康保驾护航。根据此前发布的研究报告,有效的审计监督能及时发现财务风险,保障银行财务健康。陈东平的离职,在新成员到位前,审计监督工作的连贯性或受挑战。若监督环节出现漏洞,潜在财务风险难以及时察觉,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对银行财务稳定性的信心。互联网上部分投资者也表达了对财务监督短期 “真空期” 的担忧,担心这会影响银行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从市场层面分析,银行治理结构的变动往往会引起市场关注。在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中,稳定的治理结构是银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陈东平在金融领域有着丰富的履历和一定的影响力,他的离职消息传出后,市场可能会对江阴银行的治理稳定性产生疑虑,进而影响其在市场中的形象。回顾类似银行治理结构变动案例,部分银行在关键人员离职后,市场份额短期内出现下滑。虽然江阴银行目前经营状况整体稳定,但这一变动仍可能在短期内对其股价和市场口碑产生一定压力。
不过,换个角度看,此次离职也为江阴银行优化监事会结构提供了机会。陈东平的丰富经验虽难以复制,但银行可以借此契机,选拔更具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外部监事,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如果新的外部监事能够带来新的理念和方法,加强对银行财务和经营的监督,长期来看将有助于银行提升运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陈东平的离职虽在短期内给江阴银行带来一些不确定性,但长期影响取决于银行后续的应对措施。江阴银行需尽快完成新外部监事的选举工作,确保监事会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稳定市场信心。只有这样,才能在金融市场的浪潮中保持稳健发展。
本文源自阿尔法工场
外部监事任职资格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随着金融机构监事会的取消,那些原本担任外部监事且满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的个体,将有机会按照独立董事的选拔程序转任为独立董事。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个体在原外部监事职位及转任独立董事后的总任职年限,原则上被限定在六年以内。
本文源自金融界
外部监事是干什么的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8日电 据中国银保监会网站8日消息,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高公司治理质效,促进银行保险机构科学健康发展,银保监会近日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准则》的主要适用对象是哪些机构?
上述负责人表示,《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包括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保险机构及中国银保监会负责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
《准则》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上述负责人指出,《准则》共11章117条,包括总则、党的领导、股东与股东大会、董事与董事会、监事与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利益相关者与社会责任、激励约束机制、信息披露、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附则。《准则》明确了各治理主体的职责,强化了治理机制运行的规范性,重点包括:明确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会议及表决等相关规则;强调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的选任、职责及履职保障,明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及会议表决等要求;规范监事选任履职及监事会、高管层的设置和运行;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与机制,加强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及内外部审计。
《准则》在借鉴国际做法方面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上述负责人回应称,《准则》吸收借鉴了《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的一些良好做法,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公司与股东之间建立畅通有效的沟通机制,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二是要求董事公平对待所有股东,重点强化提升董事履职独立性、客观性的要求;三是明确董事会应当建立并执行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四是注意保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当利益相关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应有可行的救济机制;五是鼓励支持员工参与公司治理。
对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实施差异化监管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上述负责人指出,《准则》在为银行业保险业提供共同遵循的公司治理基础制度的同时,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型银行保险机构的差异性,为实施差异化监管预留了空间。从机构组织形式看,《准则》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银行保险机构以及银保监会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从条文内容看,在条款设计上,针对行业特点予以区分,有的条款仅适用于商业银行,例如,商业银行股东授信逾期的,应限制其相关股东权利;有的条款仅适用于保险公司,例如,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监管要求设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从监管导向看,《准则》第七条设专门条款规定:监管机构可以根据银行保险机构的不同类型及特点,对其公司治理开展差异化监管。下一步,银保监会还将推动针对不同类型银行保险机构制定差异化监管的有关细则,进一步提升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水平。
《准则》在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规则设计上有什么亮点?
上述负责人称,《准则》设置了专门章节规范独立董事履职及保障机制,并突出强调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要求。例如,已经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再提名独立董事;为保障独立董事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明确一名自然人最多同时在五家境内外企业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不能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对独立董事在一家银行保险机构累计任职时间进行了限定,以避免因任职时间过长影响其独立性。《准则》借鉴国际公司治理良好实践,创新了独立董事会议机制,银行保险机构独立董事可以推选一名独立董事,负责召集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履职相关问题。在外部监事相关规则上,《准则》明确了外部监事的定义,并明确银行保险机构监事会成员中,外部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以更好地发挥外部监事的作用。
《准则》在提升银行保险机构透明度方面有哪些举措?
为提高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透明度,强化外部市场约束,《准则》设专章规定了信息披露。一方面明确强调了定期报告中需要披露的公司治理信息,另一方面要求发生《准则》规定的重大事项时,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网站发布临时报告。《准则》还对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所应涵盖的内容进行了规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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