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拘留和逮捕的区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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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有哪些?
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不少小伙伴问图图拘留和逮捕有什么不一样?别看只是小小的两个字,其中学问还是蛮大的,且听图图慢慢说道说道。
批捕是批准逮捕的简称,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同意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批捕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
而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作出的,但批准逮捕是由人民检察院作出的。
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可以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所以,被逮捕不代表就已经被定罪了,但是,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意味着检察院也认为存在较为充足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而且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其次,批准逮捕的决定,需要较为慎重的考虑。毕竟,决定批准逮捕的话,如果事后并没有定罪,国家是要依法进行赔偿的,决定需要非常的慎重。
其中,检察院、法院、公安局虽然都属于政法系统,但其实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1、三者的职能不同
检察院又被称为检察机关。主要职能是负责司法监督,批准逮捕、刑事起诉、审判抗诉、贪污贿赂案件的侦办和起诉等。
法院又称为审判机关。主要负责审判职能。审判的重点包括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等内容,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线。
公安局又称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治安巡逻、治安处罚、刑事侦查、经济侦查、交通巡逻和交通秩序的维护管理、吸毒缉毒查办、边防管理、公共安全的维护和管理,属于我国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保卫者。
2、三者的行政级别不同
检察院和法院的院长,是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属于同级行政级别副职待遇。副院长和法院审判员、检察院检察院,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公安局局长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现在多数公安局长进同级党委常委或是政府副职。
3、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同
需要进入法院、检察院工作的人员,除了要具备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证书以外,还要参加统招考试,符合两院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才能被录用;进入公安机关工作除了要参加统一的公务员考试外,还要符合公安民警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下达警号的,才能成为正式的公安民警。
拘留和逮捕的区别与联系
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不少小伙伴问图图拘留和逮捕有什么不一样?别看只是小小的两个字,其中学问还是蛮大的,且听图图慢慢说道说道。
批捕是批准逮捕的简称,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同意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批捕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
而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作出的,但批准逮捕是由人民检察院作出的。
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可以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所以,被逮捕不代表就已经被定罪了,但是,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意味着检察院也认为存在较为充足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而且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其次,批准逮捕的决定,需要较为慎重的考虑。毕竟,决定批准逮捕的话,如果事后并没有定罪,国家是要依法进行赔偿的,决定需要非常的慎重。
其中,检察院、法院、公安局虽然都属于政法系统,但其实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1、三者的职能不同
检察院又被称为检察机关。主要职能是负责司法监督,批准逮捕、刑事起诉、审判抗诉、贪污贿赂案件的侦办和起诉等。
法院又称为审判机关。主要负责审判职能。审判的重点包括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等内容,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线。
公安局又称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治安巡逻、治安处罚、刑事侦查、经济侦查、交通巡逻和交通秩序的维护管理、吸毒缉毒查办、边防管理、公共安全的维护和管理,属于我国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保卫者。
2、三者的行政级别不同
检察院和法院的院长,是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属于同级行政级别副职待遇。副院长和法院审判员、检察院检察院,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公安局局长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现在多数公安局长进同级党委常委或是政府副职。
3、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同
需要进入法院、检察院工作的人员,除了要具备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证书以外,还要参加统招考试,符合两院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才能被录用;进入公安机关工作除了要参加统一的公务员考试外,还要符合公安民警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下达警号的,才能成为正式的公安民警。
拘留和逮捕的区别和规定
拘留和逮捕作为法庭庭审前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直接关系到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公民人身自由的保护。但是其实施的条件和相关的程序又存在着小小的差异,你知道区别在哪吗?
一、拘留
拘留又分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其涉及到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均有所不同,本文着重讨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其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司法拘留
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 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解除拘留。
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1、 拘留的法定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 程序
1、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
3、 决定拘留的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作出以下程序:
第1、 送看。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2、 通知家属。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3、 询问。决定拘留的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4、 刑事拘留期限
1、 一般拘留期限为3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2、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
二、 逮捕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1) 逮捕条件
1、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应当逮捕。
2、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3、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4、 对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可以予以逮捕。
(2) 逮捕程序
1、提请批准逮捕书
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捕。已被拘留的,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7日内作出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15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20日。
3、 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并且将执行回执在3日以内送达作出批准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4、 逮捕后,在24小时内要:将人送到看守所羁押、讯问、通知家属。
(3)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逮捕后的侦查期限,在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应该被羁押在看守所。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的3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上述的5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常铮
总结
刑事拘留和逮捕都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措施,主要区别是在适用条件和期限上。但最为重要的是,当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后,应该尽快委托律师,因为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只有律师才能成为辩护人。
律视微言,听律师讲生活中的法律知识。
拘留和逮捕的区别女犯人
拘留,就是指扣留,拘禁的意思,也许很多人都不知道,在我国拘留还分为三大种类,即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也叫治安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而司法拘留我们可能接触的较少,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
这三大拘留方式中只有行政拘留属于惩罚性措施,而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都是强制措施,一般不会对给自己留下不良记录。三种拘留方式中我们接触最多的就是行政拘留(治安拘留)。被行政拘留的人一定是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但是又达不到犯罪的标准,例如小偷小摸,轻伤以下的打架斗殴行为,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像这一类的情况,只能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法律对行政拘留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所以乡镇、街道的派出所是无权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的。
而刑事拘留则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必须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但是如果审理后被无罪释放,那么被逮捕人可以因被拘留的行为申请国家赔偿。
所以,刑事拘留是紧急情况下的强制措施,而不是处罚或者制裁。刑事拘留一般为七天,但是最长可延长时限为 37天,因为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提请批准将逮捕的时间延长到30日。
最后是司法拘留,作出决定的机关是法院,针对那些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例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行为,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
司法拘留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它最高可以拘留十五日,但是需要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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