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自伤罪包括预备役人员吗,战时自伤罪法条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孔睿

战时自伤罪包括预备役人员吗,战时自伤罪法条

大家好,由投稿人孔睿来为大家解答战时自伤罪包括预备役人员吗,战时自伤罪法条这个热门资讯。战时自伤罪包括预备役人员吗,战时自伤罪法条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战时自伤罪是什么意思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法条指引:《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1月11日)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以本罪定罪处罚。


本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的身体。

构成要件

一、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伤害他人,非法损害其生理机能的行为。

伤害行为可能是暴力行为,也可能是其他非有形的方法。利用毒物、通过身体的接触传染疾病等都是伤害行为,例如,明知自己患有性病而卖淫、嫖娼的,具有传播性病的间接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和传播性病罪的想象竞合犯;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等严重疾病,出于报复等动机,故意与之前的恋人等特定的人发生性行为的,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不宜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唆使他人使用自己已经用过的针头注射毒品,故意传染疾病的,也属于伤害行为。


伤害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在作为的情况下,伤害行为一般来讲是客观的、外在的物质性行为,精神胁迫难以造成生理机能丧失的后果,不能构成本罪。

以伤害造成的后果为标准,伤害分为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重伤的区分应当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3年8月30日)为统一标准,该规定明确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其中该标准采用“三等五级制”,将损伤程度细化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及轻微伤。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认为,行为人对通过暴力行为来造成他人生理机能丧失的结果持积极追求或者明显的放任态度,就具有伤害罪的故意。这是要求行为人对暴行和伤害结果都有所认识。

但是,刑事司法实践中历来的做法是,行为人只对暴力行为本身有所认识,而对伤害结果的程度没有认识或者无法预料的,只要伤害结果达到相当程度,都构成伤害罪。例如,用浓硫酸泼洒他人的情形,造成毁容的就是重伤,只达到一定程度的烧伤的就是轻伤,审判中一般将重伤的情形确定为行为人有重伤的故意,将轻伤的情形确定为行为有轻伤的故意,也就是说,是由客观的结果出发来反溯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一般不会判断行为人是基于轻伤故意导致了重伤结果。

实施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形态。在结果加重犯的场合,除了要求暴力和加重结果具有客观上的因果联系,在主观上还要求行为人有伤害故意,其对加重的重伤或者死亡结果应当有所认识,甚至可能是故意,但无论如何,至少应当有过失。在故意伤害导致第三者死亡的场合,应根据行为人对死亡者的死亡是否具有预见能力以及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确定结果加重犯是否成立。

实施伤害行为,对伤害结果有认识,同时对死亡结果也有认识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可能已经难以准确评价。例如,知道他人忍耐力有限,在疼痛难忍时极有可能自杀,而故意伤害他人,被害人果真自杀身亡的,行为人的行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有些犯罪中,行为人不顾被害人死伤而实施行为,其是有杀人故意还是伤害故意并不明确,如果被害人没有死亡,但造成了实际伤害后果的,可以成立故意伤害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由于杀人故意是主观恶性程度很高的犯罪故意,那么可以认为伤害故意包含在杀人故意中,成立故意杀人罪。

故意轻伤,但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成立犯罪,不存在未遂问题。

关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另有规定”的处理

这里的“另有规定”,是指为实施其他犯罪致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即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文中有关于“致人重伤”的规定,则应当按照该条文的特别规定定罪处罚,不再适用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如因抢劫致人重伤的,定为抢劫罪,强奸致人重伤的,定为强奸罪等等。

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形的认定

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自伤行为

通常不构成犯罪,但战时自伤逃避军事义务可构成战时自伤罪。

被害人承诺

我国刑法未认可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性,仍可能构成犯罪。

实践中哪些特定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呢......

如有相关问题,欢迎私信或评论交流

战时自伤罪的犯罪对象

故意伤害罪怎么认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二)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

(三)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

(四)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五)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战时自伤罪构成要件

打架斗殴在生活中已经很少发生了,大家普遍都意识到动手并不能真正的解决问题。打架斗殴轻则违法,重则犯罪,视情节严重可能从治安案件上升到刑事案件。那么打架斗殴故意伤人会如何处罚?打架构成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打架斗殴构成刑事案件的情况


《刑法》中涉及打架斗殴等伤害类刑事案件的法律条文


(一)第二百三十四条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第二百三十八条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3、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四)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五)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六)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故意伤害罪怎么认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二)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


(三)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


(四)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五)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提醒


打架的成本

1.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 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赔偿金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 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经济赔偿 +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 + 留下前科劣迹 +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 家人朋友担忧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来源:讲法哒公众号

战时自伤罪的犯罪目的是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如何保护?农村宅基地征收拆迁,家人的合法权益怎么维护?7月26日,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全体人员来到陆军某旅野外驻训地,就官兵关注的涉法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受到官兵欢迎。

石家庄军事检察院聚焦备战打仗,深入一线服务官兵,推进法治军营建设。今年以来,他们以“和平积弊怎么看、备战打仗怎么办、对表职能怎么干”为主题,联合地方检察机关,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为提高部队战斗力提供法治保障。该院采取领导带头、人人上讲台的办法,到集团军、武警部队、国防大学、省军区等单位开展教育宣讲近40场次、座谈调研20多场次,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解决官兵涉法问题50多起。年初,该院派出人员到驻山西、河北部队走访调研,为某部队农场土地争议、陆航某旅营区边界不清、武警某部军用土地被侵占等问题出主意想办法,提供法律服务。

该院坚持结合部队特点创新开展工作,以某旅为服务备战打仗试点单位,成立军地法律咨询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笔者在该旅野外帐篷里看到,检察长姚罗灿和3名检察员围绕战时违抗作战命令罪、战时自伤罪、遗失武器装备罪等,通过真实鲜活的案例,剖析战时犯罪因素,引导官兵平时养成依法治训、依法管理的好习惯,并就相关案例与官兵进行现场互动。宣讲既有理论又有实例,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取得良好效果。

该院还通过军地协作机制,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某部干部一位亲属被人伤害致死,该院接到求助后,第一时间派出两名检察员赴案发现场实地了解案情。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函请协调驻地人民检察院关注相关案情,依法维护了军属合法权益。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军属获得相应赔偿。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战时自伤罪包括预备役人员吗,战时自伤罪法条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