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退休年龄2025,男生女生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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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退休年龄是50还是55
2025年起,法定退休年龄到底是多少岁呢?新版法定退休年龄一览表,一起来看看。
01
男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一览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规定:
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
具体的男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如下图所示⬇️
02
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一览表
一、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规定:
从2025年1月1日起,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五十八周岁。
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规定:
从2025年1月1日起,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
03
如何区分女工人与女干部?
其实,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区分女职工是管理岗还是非管理岗。
根据各地的规定来看,女职工退休时是管理岗位还是非管理岗位主要由企业确定:
江苏省:
根据江苏省2022年执行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其中就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的岗位目录,确定女职工所从事岗位的性质。
女职工从事的岗位性质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过签订岗位变动协议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合法有效形式确定,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变更岗位性质信息。
四川省:
根据《四川省劳动厅印发〈四川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劳办〔1996〕19号)第五条47项规定,工人岗位、干部岗位的划分由用人单位确定。
劳动合同岗位界定模糊或劳动合同丢失的,可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承诺其工作岗位情况。若承诺单位或参保人作出不实承诺的,将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女职工退休年龄认定标准,可能与人社部门存在差异。由于此类争议涉及的女职工往往在本单位工龄较长、工资水平较高,一旦被认定违法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数额颇为可观。
所以,在实务中,企业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明确女职工岗位性质和退休年龄,提前避免劳动纠纷。
一、确定员工退休时间
2025年起,延迟退休政策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正式执行,根据员工年龄的不同,延迟退休年龄时间有所不同。
企业每年年初统计当年已达到或将要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且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并初步确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通过延迟退休留用的职工,提前与该部分职工书面确认是否申请提前或同意延迟退休,以统筹确定当年的招聘计划、岗位与工作安排计划。
二、明确岗位性质
劳动合同是人社部门以及法院认定员工岗位性质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岗位性质是否属于管理人员。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员工的岗位性质发生变化的,建议用人单位还需要以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后的岗位及岗位性质,例如劳动合同变更书、岗位协议等。
用人单位还可以岗位管理办法等制度作为认定岗位性质的依据,但此类制度涉及员工切身利益,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
三、核查员工异议
用人单位在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终止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前,需要审慎确定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不能仅依据自身用工管理角度判断员工岗位是否属于管理岗,还需要听取员工的异议。
如女职工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自己属于管理岗位延迟退休年龄应为58周岁,则单位需要对此进行核实。
单位需要向人社部门咨询、核实员工情况是否属于年满55周岁退休的情形。
如女职工对此未提出异议,则单位应当要求女职工向单位提交书面退休申请,一方面作为女职工对延迟退休年龄为55周岁认可的证据;另一方面在为女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对于“非管理岗”女职工年满55周岁退休的,人社部门也要求提交其本人的退休申请。
四、通过退休预审进一步降低风险
有的地区已经实行退休预审,比如北京地区,预审最长可以提前一年进行。
单位可以通过向人社部门沟通办理退休预审,取得人社部门对退休年龄、条件确认的材料后,再终止劳动合同,进一步规避违法终止的风险。
来源:人社部网站、51社保网等
(内蒙古晨报)
女生退休年龄多少
案例编辑 | 劳动法库小编
苏怀柔,女,1970年11月1日出生。1987年10月,苏怀柔入职北京某县粮食局,双方签订了《农民合同工合同书》。
1995年11月,粮食局为苏怀柔办理《聘任制干部审批表》,聘任苏怀柔为粮食局干部,并经人事局审批。
2004年,粮食局进行机构改革,设立粮油公司,原粮食局的员工、经营职能转至粮油公司。
苏怀柔工作期间,先后担任粮库职工、粮食局行政科科员、粮食局工会科员、粮食局工会团委副书记、粮油公司工会副主席、计生办主任等,2010年10月起,苏怀柔担任粮油公司工会主席(享受粮油公司副总经理待遇)。
2015年11月,粮油公司与苏怀柔协商,苏怀柔不再担任工会主席,此后苏怀柔不再到岗工作,粮油公司按照公司副总经理待遇的60%向苏怀柔支付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双方未就此签订书面协议。
2020年12月15日,粮油公司以苏怀柔年满50岁到达退休年龄为由,要求苏怀柔配合办理退休手续。苏怀柔认为其为干部身份,未达到退休年龄,不同意办理退休手续。
2020年12月起,粮油公司不再支付苏怀柔工资,不再为苏怀柔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021年2月1日,双方就退休年龄问题及工资问题发生争议,历经仲裁、一审、二审、再审。
一审判决:苏怀柔为干部身份,应当适用5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标准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苏怀柔是否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即在苏怀柔应适用女工人年满50周岁法定退休年龄标准还是女干部年满5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标准。
对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依据该规定,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以退休前其身份及岗位作为区分标准,女干部55周岁到达退休年龄,女工人50周岁到达退休年龄。
本案中,苏怀柔自1995年11月经原粮食局、人事局审批确定为干部身份,并长期从事管理工作,应认定苏怀柔属干部身份。虽然2015年11月以后苏怀柔不再担任工会主席,并按照双方约定不再到岗工作,但苏怀柔的干部身份并未改变,应当适用女干部5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标准。现苏怀柔未满55周岁,应认定其与粮油公司仍存在劳动关系,粮油公司要求其办理退休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
苏怀柔要求粮油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按照双方约定支付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工资,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一审判决确认苏怀柔与粮油公司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7月13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支付苏怀柔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工资91 504元;公司继续履行与苏怀柔之间的劳动合同。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目前判断女职工退休年龄,不再按照干部、工人的身份来确定,而是按照管理岗与非管理岗的岗位区别来判断
二审法院认为,法院查明法律法规及人社部门关于女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如下:
(一)关于女职工退休年龄的成文规定
1、《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75条规定: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的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岁,女干部年满55岁。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即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
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1999年3月我部下发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中,“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岁,女干部年满55岁”。
依据上述规定,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以退休前其身份及岗位作为区分标准,女干部(技术)55岁到达退休年龄,女工人50岁到达退休年龄。
(二)人社部门关于女职工退休年龄认定的变化
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46条规定:关于在企业内录干、聘干问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内的全体职工统称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内,各种不同的身份界限随之打破。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岗位等。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2、《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规定:在国有企业内部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不再比照国家机关公务员确定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打破“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担任各级行政领导职务的人员、各职能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中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1)49号)附件一《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核准工作流程告知书》规定:二、办理条件。正常退休条件为:男年满60岁,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年满55岁,女非管理岗位年满50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三、申报材料。正常退休基本材料为职工档案、《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等。按非管理岗位办理退休的女职工需提供本人退休申请及劳动合同书、岗位协议等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综上,目前判断女职工退休年龄,不再按照干部、工人的身份来确定,而是按照管理岗与非管理岗的岗位区别来判断。以退休前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签订的岗位和工作职责为标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55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非管理岗位5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据目前北京市人社部门实践中的做法,判断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应根据退休前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约定,区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非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55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非管理岗位5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关于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的甄别
目前关于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这两个名词的含义,仅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中规定: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担任各级行政领导职务的人员、各职能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中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目前国家各类规范性文件中针对退休条件中所指“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没有准确定义或列举式定义。实践中管人可成为管理岗,管事也可称为管理岗,主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劳动者从事岗位是否具有管理性质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岗位架构等文件中规定也可以。既无约定也无规章制度规定,则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岗位性质。
本院认为,粮油公司主张的免去苏怀柔管理岗位并无书面通知,亦未明确苏怀柔身份转变为工人身份,双方未就退休时间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因劳动者的退休年龄、退休待遇问题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关系重大,在粮油公司未就其主张提供充分有效证据予以证明的情况下,本院对其该项主张不予采信。
粮油公司主张免去工会主席即恢复工人身份,于法无据,本院不予采信。
综上所述,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仍不服,向北京高院申请再审。
高院裁定:判断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应根据退休前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约定,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为55,非管理岗位为50
高院经审查认为,目前判断女职工退休年龄,不再按照干部、工人的身份来确定,而是按照管理岗与非管理岗的岗位区别来判断。以退休前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签订的岗位和工作职责为标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55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非管理岗位5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依据目前实践中的做法,判断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应根据退休前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约定,区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非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55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非管理岗位5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目前国家各类规范性文件中针对退休条件中所指“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没有准确定义或列举式定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劳动者从事岗位是否具有管理性质进行约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岗位架构等文件中也可以作出规定,既无约定也无规章制度规定,则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岗位性质。
本案中,公司主张免去苏怀柔管理岗位并无书面通知,亦未明确苏怀柔身份转变为工人身份,双方未就退休时间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公司主张免去工会主席即恢复工人身份于法无据。一、二审根据在案证据所作认定和处理,并无不当。
综上,高院裁定如下: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案号(2022)京民申1286号(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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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女生退休年龄
2025年起,法定退休年龄到底是多少岁呢?新版法定退休年龄一览表,一起来看看。
01
男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一览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规定:
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
具体的男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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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一览表
一、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规定:
从2025年1月1日起,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五十八周岁。
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规定:
从2025年1月1日起,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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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女工人与女干部?
其实,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区分女职工是管理岗还是非管理岗。
根据各地的规定来看,女职工退休时是管理岗位还是非管理岗位主要由企业确定:
江苏省:
根据江苏省2022年执行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其中就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的岗位目录,确定女职工所从事岗位的性质。
女职工从事的岗位性质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过签订岗位变动协议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合法有效形式确定,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变更岗位性质信息。
四川省:
根据《四川省劳动厅印发〈四川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劳办〔1996〕19号)第五条47项规定,工人岗位、干部岗位的划分由用人单位确定。
劳动合同岗位界定模糊或劳动合同丢失的,可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承诺其工作岗位情况。若承诺单位或参保人作出不实承诺的,将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女职工退休年龄认定标准,可能与人社部门存在差异。由于此类争议涉及的女职工往往在本单位工龄较长、工资水平较高,一旦被认定违法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数额颇为可观。
所以,在实务中,企业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明确女职工岗位性质和退休年龄,提前避免劳动纠纷。
一、确定员工退休时间
2025年起,延迟退休政策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正式执行,根据员工年龄的不同,延迟退休年龄时间有所不同。
企业每年年初统计当年已达到或将要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且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并初步确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通过延迟退休留用的职工,提前与该部分职工书面确认是否申请提前或同意延迟退休,以统筹确定当年的招聘计划、岗位与工作安排计划。
二、明确岗位性质
劳动合同是人社部门以及法院认定员工岗位性质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岗位性质是否属于管理人员。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员工的岗位性质发生变化的,建议用人单位还需要以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后的岗位及岗位性质,例如劳动合同变更书、岗位协议等。
用人单位还可以岗位管理办法等制度作为认定岗位性质的依据,但此类制度涉及员工切身利益,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
三、核查员工异议
用人单位在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终止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前,需要审慎确定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不能仅依据自身用工管理角度判断员工岗位是否属于管理岗,还需要听取员工的异议。
如女职工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自己属于管理岗位延迟退休年龄应为58周岁,则单位需要对此进行核实。
单位需要向人社部门咨询、核实员工情况是否属于年满55周岁退休的情形。
如女职工对此未提出异议,则单位应当要求女职工向单位提交书面退休申请,一方面作为女职工对延迟退休年龄为55周岁认可的证据;另一方面在为女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对于“非管理岗”女职工年满55周岁退休的,人社部门也要求提交其本人的退休申请。
四、通过退休预审进一步降低风险
有的地区已经实行退休预审,比如北京地区,预审最长可以提前一年进行。
单位可以通过向人社部门沟通办理退休预审,取得人社部门对退休年龄、条件确认的材料后,再终止劳动合同,进一步规避违法终止的风险。
来源:人社部网站、51社保网等
中国女生退休年龄
从2025年开始,延迟退休正式实施了,男性和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也将发生改变,其中男性的退休年龄将逐渐延长至63岁,女性干部的退休年龄将逐渐延长至58岁,虽然通过弹性退休,女性干部还可以申请弹性延迟退休,最晚延长3年退休,也就是61岁退休,那么是不是所有女性的退休年龄都不会超过61岁?有网友提到,有的女性可以在63岁退休,这是真的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其实,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厅局级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到这些人群,从2025年开始,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逐渐延长到63岁。
可能有网友会有疑惑,为什么以上女性人群的原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而不是50岁或55岁呢?这是因为政策上早有规定,这几类女性人群相比其他女性干部,需要延迟退休,从55岁延迟到60岁退休。
现在随着2025年延迟退休的实施,所有女性群体的退休年龄都将延迟,包括上述厅局级县处级女干部等人群,这才导致她们的退休年龄将从60岁逐渐延长到63岁。
当然,由于延迟退休实施后,弹性退休办法也同步落地了,对于厅局级县处级女干部,她们还可以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最早仍然可以在60岁退休,不过无法选择弹性延迟退休了,也就是说她们的退休年龄不能大于63岁。不过即便是这样,她们的退休年龄也是相对比较晚的。
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她们一般也不会选择提前退休,因为退休年龄更晚,能继续工作的时间越长,期间获得的物质感和精神满足感,可能要优于退休后的生活。此外,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也会更多一些。
我们以一位厅局级女干部为例,如果她是在63岁退休,而其他女性大多在50岁至58岁退休,这就意味着她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最长多缴纳13年,加上达到这样职级的女干部,养老保险缴费水平一般也会比较高,退休后,她拿到的养老金很可能达到八九千元,甚至上万元,退休后的生活保障也更好。
从2025年开始,延迟退休就已经正式实施了,其中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也将改变,其中女性工人的退休年龄将逐渐延长至55岁,女性干部逐渐延长至58岁,当然,她们也可以通过弹性退休办法,继续延迟3年退休,也就是最晚在61岁退休,不过生活中,还有一些女性群体,早已推迟了退休年龄,在延迟退休实施以前,她们就是在60岁退休,而在延迟退休实施后,她们的退休年龄也将逐渐延迟至63岁,退休时间要更晚一些,比如说厅局级县处级女干部等等,退休时间更晚,意味着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更长,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待遇也会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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