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人伤怎么结案
针对涉及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案件,结案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在由交警部门主导的调解环节中,若调解得以顺利完成,则应生成正式的《调解书》,并将其分别送达至相关当事人手中。随后,各方当事人需共同前往当地交警部门履行结案手续。其次,若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填写正式的《调解终结书》,并将其送达至各当事方手中,同时明确告知他们均可在法定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如果各方当事人能自行协商出合理的赔偿方案,同样需要前往当地交警部门办理相应的结案手续。
二、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怎么上诉
对于不服交通责任认定书的上诉问题,以下详细步骤供您参考:首先,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必须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进行明确划分,如对此存在异议,可向相关部门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其次,若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或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持有异议,申请人有权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并应该充分表达复核请求及理由,以及附上主要证据材料。需注意的是,同一起事故的复核仅能进行一次。
关于如何获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以下几点建议:轻微事故的责任认定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事故的责任认定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认定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由于交通事故情节复杂而无法按照规定期限作出认定,则需要上报至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相应地延长五个工作日、十五个工作日或二十个工作日。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做出之后,应及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超过二十个工作日仍未收到该文件,请务必尽快与负责处理的公安局交警中队取得联系,或者前往公安局信访处进行投诉。
当时间到达时,您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前往当地的交警中队的事故鉴定中心领取即可。
总的来说,不服交通责任认定书的上诉方式是在收到交通责任认定书的当天开始计算,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如果对交通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三、交通事故人伤二级如何赔偿
在道路交通事故不幸导致受害者被评定为二级伤残之时,其责任承担方应依法赔付包括但不限于受害人的医药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食品费用、住院饮食补贴费用、辅助工具费用及残疾赔偿金等各方面合法权益。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残疾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将依据受害人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基准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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