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卷款跑路”有救了,最高法新规征求意见2025,预付卡退还的法律依据

行政与行诉 编辑:严颖可

一、预付卡“卷款跑路”有救了,最高法新规征求意见2025,预付卡“卷款跑路”有救了,最高法新规征求意见

预付卡“卷款跑路”有救了,最高法新规征求意见

二、预付卡退还的法律依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预付款消费的,经营者不按约定提供服务或者商品的情况下,消费者是有权要求退还预付的款项的。 如果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双方协商一致,消费者都可以要求退款。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期限,一次性退回预收款余额。就算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也应当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15日内退回。对于可能存在争议的退款,条例也给出了解决方案。如果由于经营者原因导致消费者退款的,应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退回预收款余额。为了避免商家恶意卷款跑路,还提出建立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制度。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收款并应承担预收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有两种情形:一:如果门店倒闭或更换地址,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回预付会员卡的余额。二:如果商家还在继续经营,而消费者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要求退还余额,可通过与商家协商进行退款处理。预付卡消费在服务领域,特别是在教育培训、美容美发、洗车、洗衣、健身等服务中广泛存在,有的预付卡在办卡的时候规定“消费者办卡后不补、不退、不得转让,逾期作废概不退款”等约定,而有的商家在办卡后服务明显下降,导致消费者在预付卡消费中与商家存在争议;更有甚者,部分经营者以装修、维护、停业整顿为名,携款跑路,或在重新整修后,改换门面,终止服务,当消费者找到公司的经营者要求退款时,经营者就会拿出办卡时的合同说当时开卡的时候就说过一旦开卡就不退不换来抗辩。对于经确认确实是经营者无法按照当初的承诺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即使当时的开卡协议有约定“不退不换”,法院也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认定这样条款属于“霸王条款”而无效。所以再遇到这种情况,建议我们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有的经营者用个人的账户收款,造成个人和公司账目混同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名下的财产不足以退还消费者剩余款项的话,公司的实际经营人也要用个人名下的财产来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收款并应承担预收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办理退卡时,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退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退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退卡卡号、金额等信息。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账户信息。卡内资金余额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现金。

三、预付卡退还的法律依据

预付卡退还的法律依据是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拒绝退货具体操作如下:1、进入退款管理页面,找到对应的交易查看退款详情,在退款详情页面提醒规定时间内及时点击“修改退款协议”;2、重新填写退款申请,并且上传相关退款凭证,点击“立即申请退款”,此时如果需要修改退款金额也是可以的;3、积极联系卖家协商,并关注退款状态和退款超时,若一直未协商一致,规定时间后可在退款详情页面点击“要求客服介入处理”。预付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特定机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凭证。按是否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分为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四、预付卡退款最新法规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预付卡退还的法律依据是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拒绝退货具体操作如下:1、进入退款管理页面,找到对应的交易查看退款详情,在退款详情页面提醒规定时间内及时点击“修改退款协议”;2、重新填写退款申请,并且上传相关退款凭证,点击“立即申请退款”,此时如果需要修改退款金额也是可以的;3、积极联系卖家协商,并关注退款状态和退款超时,若一直未协商一致,规定时间后可在退款详情页面点击“要求客服介入处理”。预付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特定机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凭证。按是否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分为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五、预付卡退还的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预付卡退卡的法律规定为: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法律客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六、预付卡退还的法律依据?

消费者进行预付款消费的,经营者不按约定提供服务,或者商品的情况下,消费者是有权要求退还预付的款项的。,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章,经营者以预收款方法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法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预付卡合法吗

预付卡 法律

预付卡的法律规定

预付卡属非法集资吗

办理预付卡跑路哪个部门监管

预付卡消费的法律法规

预付卡的利弊

预付卡规则

预付卡处罚流程

预付卡的含义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预付卡 法律,预付卡消费的法律法规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