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特别是一些年轻的夫妻,双方因一时闹矛盾,头脑发热的情况下,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按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会当天就发给离婚证的。
民法典出台后,“离婚申请的撤回权问题”成为热点之一。该热点来源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上述规定为离婚双人当事人设置了一个离婚的冷静期,在双方向民政局递交离婚申请后,在手续齐备的条件下,登记机关也不会立即进行离婚登记,而是强制性的延后30日,30日后除非夫妻双方亲自再次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其他情况均不予登记离婚。
注意事项
首先,该条规定仅适用于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情况,诉讼离婚不适用,但可以作为离婚诉讼中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如果在30日后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坚持离婚,坚持离婚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提交法院。
其次,如何判定婚姻关系结束的时间节点?根据法条的规定应当以30日后领取离婚证的日期为准,在此之前婚姻关系继续存续,因此注意不要与第三方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甚至登记结婚,在这种情况下会构成重婚。
最后,冷静期内新产生的财产和负债归属问题。在30日的冷静期内,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因此在此期间产生的财产和负债原则上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和负债,但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等因素综合裁定,同时当事人也可在首次向民政局首次提交离婚申请时在离婚协议中对此进行详细的约定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新规里面的离婚撤回权,仅仅是程序上的要求,并未在实质上加大离婚的难度。在目前结婚率越来越低,而离婚率越来越高的形势下,为了减少冲动型离婚,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为夫妻双方设置的一个冷静期,其他国家如美国、韩国等国已经有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实践中有效减少了离婚率。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离婚太冲动了?30天内可撤回吗
●离婚太冲动,30天内可撤回 对 错
●离婚冲动了三十天可以撤回什么意思
●离婚30天可以撤回
●离婚30天内可以撤销什么时候生效
●现在离婚30天内可撤销吗
●民法典离婚30天可撤回
●离婚后30天可以撤销吗
●离婚太冲动,30天内可撤回 对 错
●登记离婚后30天内可以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