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物权包括哪些
首先,担保物权的功能旨在确保债务的履行得以实现。
担保物权的设置,本意在于确保主债债务的顺利执行,从而赋予了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担保财产的清偿权力,因此,其构成了对主债权效力的进一步强化以及补充。
其次,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方的特定财产之上设立的权利。
作为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的物品(抵押物可以是不动产,而质权和留置权则主要针对动产),否则便无法通过其价值来优先获得清偿。
此处所指的“特定”,应当理解为在担保物权的实际执行过程中是明确且具体的。
因此,即使在未来执行时才变得特定的标的物上设立担保物权,也依然具备法律效力,例如将流动仓库中的货物作为质权的标的物。
当第三方提供担保,但未得到其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那么该担保人将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最后,担保物权的核心内容是支配担保物的价值,这属于物权的一个类别,与一般的物权具有相同的性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物权的目的在于对标的物实体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而担保物权的核心目标则是确保债权的清偿,其内容主要体现在通过获取标的物的一定价值来实现这一目标。
二、担保无效时担保人能按合同约定要反担保人承担责任吗
不行呀。
担保合同无效,但担保人赔钱了,想让人家按合同约定还钱的话,法律也是允许的。
要担责就得这么做:
(1)一般保证的话,银行先去催债,还是追回不了那才轮到你;
(2)连带保证的话,银行可以直接找你还钱。
三、担保物权的从属性有哪些
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体现在债权成立时,随着债权变动而变动,随债权消失而消失。
主要表现为:
1.跟随债权产生和消灭。
2.附着于债权的可转让性。
3.抗辩从属性,担保人可获取债务人的抗辩权。
4.严格从属性,保证担保债务与原定债权相符。
设立担保物权需遵循法律法规,签订担保合同,包括抵押、质押及其他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合同的附属合同。
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各方应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权利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种类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内容
●法定担保物权包括哪些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方面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类型?用益物权主要有哪些?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内容和形式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种类
●留置和质押的区别举个例子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区别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承担责任向债权人要求返还吗
●担保无效后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后担保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后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的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的追偿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头条-担保物权的从属性有哪些,担保物权从属性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