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买卖是合同纠纷吗
商品房买卖可能会产生合同纠纷。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从签订购房合同开始到合同履行完毕,期间许多环节都可能引发纠纷。例如,关于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面积、户型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房屋的质量存在问题;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逾期付款;房屋产权办理出现障碍,像开发商未按约定协助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等情况。这些情况往往是因为合同双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或者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从而产生合同纠纷。不过,并非所有的商品房买卖相关情况都是合同纠纷,也可能涉及其他法律关系,但合同纠纷在商品房买卖中较为常见。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多少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费收费标准如下:
如果是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不过,如果是请律师代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律师费的收取并没有全国统一标准,律师费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涉及金额、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归谁管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情况如下:
(一)专属管辖
如果是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般不属于单纯的物权纠纷,不过如果涉及到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等物权问题与合同纠纷交织的情况,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二)一般管辖
在不涉及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 被告住所地,即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2. 合同履行地,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屋所在地通常可视为合同履行地。
另外,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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