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结算多结了60万会坐牢吗
若在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疏忽大意或违反相关规定,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
众所周知,工程价款的数量极其庞大,且需要依照合同中的约定以及计算公式进行严格细致地结算。
一旦出现疏漏并引起误差,最后的结算金额往往与预期差距甚大,致使其中一方难以接受这样的结算结果,并有可能由此导致法律诉讼。
在实际操作中,建筑工程合同款项应在签署施工合同时便予以明确,以避免在工程完工之后因工程款问题引发纷争。
如若双方无法通过私下协商达成共识,则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公正裁决。
二、工程结算价超过合同价10%怎么处理
在处理工程结算超过合同所规定的价格问题时,我们需根据具体施工状况进行详尽分析。
首先,若双方当事人已经对此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式达成了明确约定,则应严格按照此前的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对于由于设计变更引发的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质量标准的变动,若当事人未能就此部分工程价款达成一致意见,此时可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来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最后,若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已备案的中标合同在实质性条款上存在差异,那么应将已备案的中标合同视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三、工程建设中是否允许垫资
1、其实,我们在建设工程中是可以垫资的哦!
2、说起垫资承包施工呢,这可是咱们中国建筑行业里长久以来都有的一个做法啦!就是说啊,当一项工程开始后,承包方就会自己掏腰包先给发包方钱来建这个工程,等到工程完成到约定的程度啦或者整个工程全都弄完了以后,发包方再按照之前说好的价格把工程款还给承包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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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工程建设中是否允许垫资,国家政策是否允许工程垫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