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工作年龄范围,香港法定工作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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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年龄是16还是18
员工参加工作的年龄,不得低于下列标准。2020劳动法
劳动法规定,单位招聘员工,年龄不得低于16岁。接下来,我们看看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所以,单位招聘员工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要招收16岁以下的未成年。轻则处以罚款,重则吊销营业执照。
我国法定工作年龄
近日,人社部在其官方网站上重新发布了一个意义重大的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年第8号文件)。这个文件已经发布了25年,这次在人社部官网上重新发布,也让我们对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有了进一步的明确认识。
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正常都是男性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其实我们正常理解的一些提前退休年龄也是法定的。比如说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男性为55周岁,女性为45周岁。另外,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
真正的提前退休,实际上主要指的是①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②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的纺织织布工种的挡车工。③在困难国有企业工作,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军转干部(这一条规定未在上述文件中规定,是中办发2003年29号文件规定)。
如果说我们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按照规定是可以享受退职待遇的。退职待遇主要是源自于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中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退职没有年龄限制。不过,目前各个地方执行的退职规定都是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
国家在《社会保险法》中,提出了一项替代退职待遇的制度,是病残津贴制度。目前广东省、四川省和宁夏自治区都已经建立了试点,十四五期间全国性的病残津贴制度将建立起来。目前来看,三个省份病残津贴分别是跟城镇居民低保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比例挂钩,或者直接规定统一额度。
1951年国家出台了《劳动保险条例》(今年已废止),当时对于工人、职员的退休还称之为“退职养老”。按照最早的规定,职员指的是非筋肉劳动者(比如说商店职员),工人指的是体力劳动者(比如纺织车间女工人),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劳动强度区别。或许未来国家会对于女工人50周岁退休规定,制定更详细的标准要求,要求证明是从事工人体力工作。1951年的规定,实际上工人、职员女性都是50岁退休的。
1957年,国务院关于发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所有企业等用工形式的职工退休作出了统一规定。这里明确把女性职员的退休年龄确定为55周岁。
197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退休年龄并没有太大变化,但是人们的退休年龄管理由岗位管理变为身份管理。
在2001年前后,国家对于国企的劳动、人事、分配进行改革,再次将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 这时候退休年龄的认定主要是依据职工档案中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
也是在2001年,国家对于农民合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作出了明确规定。其实,由于当时已经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并没有提及退休这一概念,而是引用了领取基本养老金。他们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是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
以上就是我国的各种退休年龄规定及变化过程,希望大家能够了解。
所以根据有关情况来看,符合条件的话,确实可以45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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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年龄最高多少岁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国有企业、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申请退休;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申请退休。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退休。
16岁上班符合劳动法吗
前段时间,很多小伙伴就提出了一些疑问:
现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到底是多少岁?
退休时怎么区分工人与干部身份?
已到退休年龄,但是社保未缴够15年,劳动关系应该怎么认定?
不要着急,今天小编给你带来详细解答。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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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人员法定退休年龄
1、干部的法定退休年龄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 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定退休年龄的重申:
上面提到的都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原版规定。后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重申: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再后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又作了一次解释: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法定退休年龄”概念予以解释的请示》(京劳社办文〔2001〕2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1999年3月我部下发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中,“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请你们按此精神解释执行。
二00一年五月十一日
3、国有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的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
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适用于同一名职工。
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
4、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20号)第三条规定:
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其参加养老保险后,按照省级政府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般应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可累计折算。
上述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注意:这个只是个可“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不是“退休”年龄。
02
退休时如何区分工人与干部身份
关于这个问题,国家先后出台过多个规定:
1、1974年《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1995年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通知第75条:
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的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
3、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均规定: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4、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5、2001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规定:
二、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
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所以:女职工退休年龄不再按女工人、女干部身份进行区分,而是按岗位区分,管理岗按55岁退休,非管理岗50岁退休!
03
达到退休年龄社保未缴满15年
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员工是否按劳动关系处理?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
最高法院出版物《人民司法》2021年第7期刊登了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等撰写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几个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一文,对该问题进行了阐述,小编特选登如下,供HR们参考:
一般情况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一定能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用人单位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用工关系定性,实践中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当符合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时,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另一种意见认为,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不能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非常复杂,可能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是由于该劳动者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因此不能享受按月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还有的地方没有把农民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这些劳动者可能根本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如果在这些情况下,一律禁止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对其不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我们认为,可以将该条规定视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必然自动终止。
人民法院应当对该条规定适用情形作实质审查,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非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例如前述另一种意见中出现的情况,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
小编划重点:
结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一文,我们可以知道,对于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还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判定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点在于: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否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是,那么用人单位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如果不是因为用人单位造成的,则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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