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售是什么意思,搭售属于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葛嘉鹏

搭售是什么意思,搭售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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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售违反了什么法律

【捆绑搭售的套路,你遭遇过吗?】过模糊选项、模糊语言,误导消费者购买捆绑搭售的商品或服务;明显突出搭售选项、弱化无搭售选项;在消费者预订机票或火车票时弹出的保险页面,用灰色小字提示收费价格……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调查显示,85.94%的被调查者认为捆绑搭售的并不是自己真正想要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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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售行为违法吗

《工人日报》

体验人员在高铁管家平台预订飞机票时,选取7月17日21时30分的北京-广州的南航CZ3114经济舱后,发现有“预订”和“普通预订”两种预订方式:“预订”绑定了30元保险,用醒目的蓝色按钮突出“预订”两字,而且字号较大;没有绑定收费项目的“普通预订”则仅用非常不醒目的灰色小字标注,涉嫌误导消费者选择捆绑了30元保险的“预订”。

体验人员在智行火车票平台预订火车票时,选取7月17日13时07分的北京西-广州南G69的高铁票后,发现有“立即预订”和“普通预订”两种方式供选择。其中,“立即预订”按钮是醒目蓝色标注且字号较大,而“普通预订”按钮是不显眼的灰色且字号较小。“立即预订”下面仅有白色小字提示“7×24小时服务”,没有提示为收费项目。点击进去后,发现捆绑了30元酒店券,付款页面内虽可选择没有捆绑酒店券的“普通预订”,但会提示“出票较慢,有时排队”,涉嫌误导消费者选择捆绑了酒店券的“立即预订”方式。

这是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互联网消费捆绑搭售问题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的两个涉嫌捆绑搭售的典型案例。《报告》指出,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体验人员在对26个互联网平台进行的74个模拟消费体验样本中,有8个样本存在涉嫌捆绑搭售问题,占比达10.81%。涉嫌捆绑搭售问题集中在在线旅游平台和火车票预订平台。

电商法实施后,捆绑搭售更隐蔽

所谓捆绑搭售,是指经营者在正常销售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同时,采取默认勾选等方式强制或误导消费者购买其它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投诉数据显示,《电子商务法》实施之前,不少在线旅游企业采取“默认勾选”或“低价优惠”等方式搭售保险、接送服务以及抢购软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今年1月1日施行的《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由此可见,法律虽然没有明确禁止搭售行为,但其前提是必须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否则,就应该受到法律规制。”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有关负责人对《工人日报》记者说。

此次《报告》显示,电商法实施后,捆绑搭售情况有所好转,没有发现平台以默认勾选方式捆绑搭售商品或服务。部分平台虽然设置了可供选择或取消选项,却仍通过模糊选项、模糊语言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其捆绑搭售的商品或服务。有部分平台明显突出搭售选项、弱化无搭售选项,涉嫌误导消费者。还有部分平台只提供捆绑搭售选项涉嫌强制消费,或利用模糊语言误导消费者。此外,不少平台在消费者预订机票或火车票时弹出的保险页面,一般都是用灰色小字提示收费价格。

例如,体验人员在驴妈妈平台体验预订景点门票时,发现故宫门票均绑定了内馆门票、导览、讲解等收费项目,没有单卖的故宫门票供选择,涉嫌强制消费。

体验人员在途牛平台体验预订机票时发现,该平台用“买份放心”代替“购买保险”。语言模糊,意思不够明确,且带有较强的暗示,涉嫌误导消费者。

捆绑搭售背后有何“秘密”?

针对一些互联网平台的捆绑搭售,《报告》指出,85.94%的被调查者认为捆绑搭售的并不是自己真正想要购买的商品或服务。

“互联网消费搭售最多的项目是保险,其次是优惠券、接送服务、会员、红包、语音讲解等收费项目。除了被误导或强制选择,多数消费者不会主动选择这些搭售的收费项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说。

捆绑搭售背后,有何“秘密”?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尽管有平台此前声称搭售保险等是迎合用户消费习惯、提供人性化服务,但背后还是通过搭售高利润商品或服务谋取利益。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多家平台在捆绑搭售上“明知故犯”,是因为在线销售机票或火车票,收益非常微薄,同时还要承担由此带来的人工、网络建设、设备购置和转账交易等成本,因此搭售就成为一种成本回收机制。另外,当前企业经营成本和获客成本加大,用户增速放缓,因此有很大的营收和利润压力。

除了利益驱动之外,监管力度不够、消费者的“忍气吞声”也是捆绑搭售屡禁不止的一大原因。《报告》显示,75.70%的被调查者认为捆绑搭售行为强制消费、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但遇到捆绑搭售行为后,有49.88%的被调查者选择放弃购买,26.12%的被调查者选择无奈接受,7.97%的被调查者选择找平台协商,仅有6.06%的被调查者选择向有关部门或消协投诉。

打击搭售,引导企业合理收费

“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可以收取服务费,但前提是必须公开透明、事先告知。但少数平台仍在通过更隐蔽的方式误导或强制消费者购买其搭售的商品或服务,这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记者说。

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少数互联网平台企业采用捆绑搭售方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一旦发现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捆绑搭售行为,就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在严厉打击违法捆绑搭售行为的同时,也应正视在线旅游平台企业的服务价值,帮助企业改变原来靠捆绑搭售实现盈利的商业模式,引导企业公开透明地收取合理服务费用,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另外,目前法律并未明确禁止所有搭售行为,事实上,也应该鼓励商家提供更多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商品或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关键是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商家搭售行为的法律属性和法律边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有关行业健康发展。”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说。

在该负责人看来,企业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充分认识到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只能赚取眼前的暂时利益,不可能获得长远发展。企业只有经常开展必要的自查自纠,诚信守法经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的产品和精细的服务,让消费者从在线旅游中获得高品质的服务体验,才是真正的长久发展之道。消费者也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违法的捆绑搭售问题时,要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搭售属于什么限制行为

互联网消费捆绑搭售,主要指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正常销售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同时,采取默认勾选等方式强制或误导消费者购买其它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为全面了解互联网消费捆绑搭售问题,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委托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开展了互联网消费捆绑搭售问题调查。

一、基本调查情况

本次调查主要网络问卷和消费体验两种调查方式,其中问卷调查通过“北京消协”微信公众号、“消费者网”等渠道,共计收回有效问卷4266份。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1.86%的受访者表示有过网购被捆绑搭售经历,81.97%的受访者表示商家捆绑搭售时没有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90.86%的受访者认为商家捆绑搭售的并非自己真正需要购买的商品或服务,61.84%的受访者认为《电子商务法》实施后捆绑搭售依然存在,64.79%的受访者建议对捆绑搭售问题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

本次体验调查选取了携程旅行、同程旅行、去哪儿旅行、美团、飞猪旅行、高铁管家、驴妈妈旅游、智行火车票、马蜂窝旅游、途牛旅游、艺龙旅行、铁友火车票、订票助手、航班管家、巴士管家、快票出行、纵横航旅和买火车票等18个互联网平台作为体验调查对象。每个平台选取1-2个消费项目进行模拟消费体验,共完成35个体验调查样本。

体验调查结果显示,在35个体验调查样本中,没有发现默认勾选等明显捆绑搭售行为,但仍然有部分互联网企业通过模糊语言、突出不同颜色或者不事先告知收费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其搭售商品或服务,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主要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结果说明,随着《电子商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以往比较突出的默认勾选等捆绑搭售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目前仍有部分互联网企业通过模糊语言、突出不同颜色或者不事先告知收费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其搭售商品或服务。主要调查结果如下:

01 尽管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

但部分企业仍然存在捆绑搭售行为

体验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八成(81.86%)受访者表示网购时有过被捆绑搭售经历;超过六成(61.84%)受访者认为《电子商务法》实施后捆绑搭售依然存在,只是比以前更隐蔽了。事实上,在本次体验的35个调查样本中,有11个样本涉嫌通过突出不同颜色的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搭售商品或服务,有6个样本涉嫌通过模糊语言误导消费者购买搭售商品或服务,有2个样本涉嫌没有事先告知误导消费者选择收费项目。

02 少数平台没有事先明确告知收费信息

就直接搭售了收费服务项目

体验调查结果显示,体验人员在部分平台体验订购火车票时,填写乘车人信息后,发现可以选择座位,但没有提示需要收取相关费用。而体验人员选择座位后,票价自动增加了6-10元的“人工审核服务”。类似收费项目没有事先明示收费标准,导致消费者在不充分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了收费项目,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03 部分平台涉嫌利用不同颜色、字号、形状

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捆绑搭售选项

在35个体验样本中,有11个样本涉嫌通过不同颜色、字号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搭售服务或商品。

其中,大部分平台在购买保险或其它增值服务弹窗中,将“放弃”“不需要”按钮设计为普通浅灰色或白色,而把“购买”“继续订购”按钮设计为醒目颜色或加大字号,可能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选择;

还有部分平台将收费项目的选择按钮设计为醒目的深色,而其它不选择的按钮则设计为不显眼的白色,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04 部分平台涉嫌利用模糊语言

误导消费者购买捆绑搭售服务或商品

在35个体验调查样本中,有6个样本涉嫌通过模糊语言误导消费者购买其搭售商品或服务。

例如,有的平台用“添加保障”代替“购买保险”,有的平台用“享受立减”代替“购买保险”,有的平台用“放弃优惠”代替“不买保险”。类似模糊语言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需要引起重视。

05 网络购物的捆绑搭售问题相对突出

超九成受访者认为

捆绑销售商品或服务不是自己想要的

问卷结果显示,有四成多(46.27%)受访者表示在网络购物平台遭遇捆绑搭售,说明网络购物方面的捆绑搭售情况仍然比较突出。与此同时,有超九成(90.86%)的受访者表示,商家捆绑搭售的商品或服务并不是自己真正想要购买的。

体验调查也发现,互联网平台搭售最多的是保险和相关服务费,其次是优惠券、会员、红包、接送服务等收费项目。

06 大多数受访者认为企业捆绑搭售

是为了通过高利润商品牟利

或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消费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六成多(66.48%)受访者认为企业捆绑搭售是为了搭售高利润商品牟取暴利,有超六成(62.05%)受访者认为是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强制消费,有三成多(35.30%)受访者认为是要销售滞销商品或服务,同时有四成多(43.81%)受访者认为是推荐消费者需要的商品或服务。说明大部分受访者认为企业捆绑搭售是为了通过高利润商品牟利或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消费。

07 大多数受访者认为捆绑搭售行为

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但遇到捆绑搭售问题很少有人投诉维权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八成多(82.84%)受访者认为企业捆绑搭售是强制或诱导消费,近六成(59.52%)受访者认为捆绑搭售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一半多(55.74%)受访者认为捆绑搭售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但遇到捆绑搭售问题后,选择找平台协商或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权的仅占两成(20.12%),有七成多(75.09%)受访者选择无奈接受或放弃购买。

08 大多受访者认为

对捆绑搭售问题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

建议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行为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超七成(70.68%)受访者认为对捆绑搭售问题的处罚力度不够,六成多(66.71%)受访者认为对捆绑搭售问题的监管力度不够。关于捆绑搭售问题的规范治理,六成多(64.79%)受访者建议加强监管、严惩违法捆绑搭售行为,超过一半(54.81%)建议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超四成(40.72%)受访者建议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

为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结合本次调查结果提出以下建议:

1

建议相关企业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企业应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如果通过搭售方式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一定要事先告知收费标准及相关信息,不能通过不同颜色、字号或模糊语言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搭售商品或服务。

2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搭售行为的法律属性和边界。目前法律并未禁止所有搭售行为,但强制捆绑搭售行为显然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商家搭售行为的法律属性和法律边界,为经营者划定搭售行为“红线”,也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具体的执法依据。

3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针对少数企业在《电子商务法》实施之后,仍然通过模糊语言、突出不同颜色或者不事先告知收费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其搭售商品或服务的行为,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捆绑搭售行为,要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同时引导和督促企业改变靠捆绑搭售实现盈利的商业模式,诚信守法经营。

4

建议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要选择正规渠道,仔细查看交易规则和商品或服务的说明信息,尽量避免因不小心或识别不清而选择了不需要的搭售商品或服务。如果遇到默认勾选收费项目或其它强制捆绑搭售问题时,要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 北京消协微信公众号

搭售行为

体验人员在高铁管家平台预订飞机票时,选取7月17日21时30分的北京-广州的南航CZ3114经济舱后,发现有“预订”和“普通预订”两种预订方式:“预订”绑定了30元保险,用醒目的蓝色按钮突出“预订”两字,而且字号较大;没有绑定收费项目的“普通预订”则仅用非常不醒目的灰色小字标注,涉嫌误导消费者选择捆绑了30元保险的“预订”。

体验人员在智行火车票平台预订火车票时,选取7月17日13时07分的北京西-广州南G69的高铁票后,发现有“立即预订”和“普通预订”两种方式供选择。其中,“立即预订”按钮是醒目蓝色标注且字号较大,而“普通预订”按钮是不显眼的灰色且字号较小。“立即预订”下面仅有白色小字提示“7×24小时服务”,没有提示为收费项目。点击进去后,发现捆绑了30元酒店券,付款页面内虽可选择没有捆绑酒店券的“普通预订”,但会提示“出票较慢,有时排队”,涉嫌误导消费者选择捆绑了酒店券的“立即预订”方式。

这是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互联网消费捆绑搭售问题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的两个涉嫌捆绑搭售的典型案例。《报告》指出,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体验人员在对26个互联网平台进行的74个模拟消费体验样本中,有8个样本存在涉嫌捆绑搭售问题,占比达10.81%。涉嫌捆绑搭售问题集中在在线旅游平台和火车票预订平台。

电商法实施后,捆绑搭售更隐蔽

所谓捆绑搭售,是指经营者在正常销售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同时,采取默认勾选等方式强制或误导消费者购买其它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投诉数据显示,《电子商务法》实施之前,不少在线旅游企业采取“默认勾选”或“低价优惠”等方式搭售保险、接送服务以及抢购软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今年1月1日施行的《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由此可见,法律虽然没有明确禁止搭售行为,但其前提是必须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否则,就应该受到法律规制。”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有关负责人对《工人日报》记者说。

此次《报告》显示,电商法实施后,捆绑搭售情况有所好转,没有发现平台以默认勾选方式捆绑搭售商品或服务。部分平台虽然设置了可供选择或取消选项,却仍通过模糊选项、模糊语言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其捆绑搭售的商品或服务。有部分平台明显突出搭售选项、弱化无搭售选项,涉嫌误导消费者。还有部分平台只提供捆绑搭售选项涉嫌强制消费,或利用模糊语言误导消费者。此外,不少平台在消费者预订机票或火车票时弹出的保险页面,一般都是用灰色小字提示收费价格。

例如,体验人员在驴妈妈平台体验预订景点门票时,发现故宫门票均绑定了内馆门票、导览、讲解等收费项目,没有单卖的故宫门票供选择,涉嫌强制消费。

体验人员在途牛平台体验预订机票时发现,该平台用“买份放心”代替“购买保险”。语言模糊,意思不够明确,且带有较强的暗示,涉嫌误导消费者。

捆绑搭售背后有何“秘密”?

针对一些互联网平台的捆绑搭售,《报告》指出,85.94%的被调查者认为捆绑搭售的并不是自己真正想要购买的商品或服务。

“互联网消费搭售最多的项目是保险,其次是优惠券、接送服务、会员、红包、语音讲解等收费项目。除了被误导或强制选择,多数消费者不会主动选择这些搭售的收费项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说。

捆绑搭售背后,有何“秘密”?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尽管有平台此前声称搭售保险等是迎合用户消费习惯、提供人性化服务,但背后还是通过搭售高利润商品或服务谋取利益。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多家平台在捆绑搭售上“明知故犯”,是因为在线销售机票或火车票,收益非常微薄,同时还要承担由此带来的人工、网络建设、设备购置和转账交易等成本,因此搭售就成为一种成本回收机制。另外,当前企业经营成本和获客成本加大,用户增速放缓,因此有很大的营收和利润压力。

除了利益驱动之外,监管力度不够、消费者的“忍气吞声”也是捆绑搭售屡禁不止的一大原因。《报告》显示,75.70%的被调查者认为捆绑搭售行为强制消费、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但遇到捆绑搭售行为后,有49.88%的被调查者选择放弃购买,26.12%的被调查者选择无奈接受,7.97%的被调查者选择找平台协商,仅有6.06%的被调查者选择向有关部门或消协投诉。

打击搭售,引导企业合理收费

“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可以收取服务费,但前提是必须公开透明、事先告知。但少数平台仍在通过更隐蔽的方式误导或强制消费者购买其搭售的商品或服务,这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记者说。

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少数互联网平台企业采用捆绑搭售方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一旦发现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捆绑搭售行为,就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在严厉打击违法捆绑搭售行为的同时,也应正视在线旅游平台企业的服务价值,帮助企业改变原来靠捆绑搭售实现盈利的商业模式,引导企业公开透明地收取合理服务费用,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另外,目前法律并未明确禁止所有搭售行为,事实上,也应该鼓励商家提供更多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商品或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关键是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商家搭售行为的法律属性和法律边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有关行业健康发展。”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说。

在该负责人看来,企业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充分认识到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只能赚取眼前的暂时利益,不可能获得长远发展。企业只有经常开展必要的自查自纠,诚信守法经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的产品和精细的服务,让消费者从在线旅游中获得高品质的服务体验,才是真正的长久发展之道。消费者也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违法的捆绑搭售问题时,要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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