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没用完可以再领吗2025,发票没用完可以再领吗
发票没用完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再领的。单位或个人需要领购发票时,应当持相关证件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二、发票必须用完了才能领吗
法律分析: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每月都可以去领取,但是领取的数值不能超过税局务给你定的发票数上限。如果超出,则下个月就不能领取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三、发票没有用完可以领发票吗
法律分析:不能,必须用完才能购买,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下列规定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购领发票。
提出购票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请购票时,必须提出购票申请报告,在报告中载明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经济类型、需要发票的种类、名称、数量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印章。提供有关证件。购领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购买专用发票的,应当提供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提供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持簿购买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四、发票领回来为什么显示没有票
领取发票后,税盘里没有显示是因为选购发票后需要在税盘上操作下载发票才会显示的,操作过程如下所示:1、开启税盘,点一下左上方的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管理——领用发票;2、在出来的网上领票页面中,选择买票日期开始和结束时间,点一下后边的查看按键;3、页面中会显示有关的发票信息,发票种类、发票编码、发票号和发票页数,点击下载键即可;4、下载后,就可以见到发票了。凡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在办理完税务登记的同时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领取发票领购簿按照经营项目购买发票。再次购领发票的纳税人需按上次购买的发票存根到发票销售窗口验旧购新。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纳税人,持已使用的发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普通发票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办理发票查验缴销手续。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的企业印制。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制作。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作为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发票手续:需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购领簿;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已开具发票存根和未开具的发票。购领发票手续:首次购领手续:需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票管人员资格证》;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发票购用申请单或企业自印发票申请单;发票票样(属自印发票)。再次购领发票手续:需带发票购领簿;发票领用申请单或企业自印发票申请单;发票票样(属自印发票)。金税盘读取不到新购发票可能是还没有刷新界面,没有倒入新买的发票。解决方法如下:1、进入开票软件,点发票管理发票读入菜单项,系统弹出确定要从存储设备读取发票吗提示信息框,单击是按钮,系统便读取金税盘或报税盘中的购票信息。如果读入成功,则购票信息记入本机金税盘中,并显示发票读入成功的提示信息;2、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管理,领用发票菜单项,选择购票日期起购票日期止,点击查询,显示相对应的购票信息,点击发票下载即可;3、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管理,领用发票,菜单项,点击手工下载,选择发票类型,输入发票代码、起始号码以及发票张数,点击下载。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五、发票没用完可以领发票吗
法律分析:可以。发票没用完可以领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六、满14周岁自愿发生性行为犯法吗
法律分析:
不能,必须用完才能购买,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下列规定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购领发票。
提出购票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请购票时,必须提出购票申请报告,在报告中载明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经济类型、需要发票的种类、名称、数量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印章。提供有关证件。购领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购买专用发票的,应当提供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提供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持簿购买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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